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婚葬管理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城区志(1982-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article/12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2/article/12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婚葬管理


    婚姻管理
    1988年针对婚前查体、结婚、离婚手续不统一等现象,多次检查纠正,婚姻登记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1989年,采取听、看、比、评的方法,进行检查评比,评出北办、郭集、市西、滨城、市中、梁才为先进婚姻登记处。针对某些乡镇婚姻登记手续不全现象,专门举办婚姻登记员培训班。1990年,结合第一部婚姻法颁布40周年和第二部婚姻法颁布10周年,开展宣传婚姻自由、禁止非法婚姻为重点的大规模宣传月活动,对违法婚姻进行清理。北办、市中、市西、郭集被评为先进婚姻登记处,并报省厅。1999年,在当年全省婚姻登记管理处评比中荣获滨州地区第一名。此后,每年都按照法定程序,严格手续,严格标准进行婚姻登记,至2007年底无大变化。
    滨城区婚姻登记处1985~2007年登记结婚人数统计
    
殡葬管理 滨州历来盛行土葬,由于受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束缚,形成了一套复杂繁缛、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的丧葬礼仪,给人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推行火葬是殡葬改革的关键。 1982年,建有火化场1处,高烟囱、红砖墙,2台旧式火化炉;建有遗体告别大厅。在省委、省政府《关于今冬明春深入开展以贯彻婚姻法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宣传教育的指示》、省纪委《关于坚决制止在婚丧嫁娶中搞不正之风的通知》等文件贯彻下,在全市推行遗体火化,严禁土葬。至80年代末和90年代的大多数时间内,火化率仍处在70%左右,旧葬陋俗还没有彻底革除。自1998年3月,火化场进行大规模改建,代之以电气化和自动化火化设施、引射装置,队伍发展到35名干部职工。大中专院校学生自愿进入殡仪馆工作,而且逐步成为馆内主要力量。进入21世纪,滨城区严格执行山东省《殡葬管理办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平均每年火化遗体3600余具。2001年,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国家三级殡仪馆;2002年3月,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国家二级殡仪馆。2003年,滨城区成立殡葬执法大队,严查土葬事件。至2007年底,滨城区殡仪馆已成为一个四季常青、环境优雅的花园式殡仪馆;建成火化、遗体告别、尸体运输和骨灰寄存等一系列殡仪服务的完整体系。遗体火化已成为新的丧葬习俗,文明节俭的丧葬风气正在逐步形成。 滨城区殡仪馆1982~2007年火化遗体数量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