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3月滨县并入滨州市,人员超编,市编委定编2258人。其中,市直机关编制1635人,乡、镇、办事处编制623人。
1988年初,按照省地原核定的市县级党政群机关编制,结合市县合并后人员严重超编的情况,重新核定市级、乡镇级党政群机关编制,对人员进行调整。市直机关:市委系统12个单位,编制220人;人民团体4个单位,编制37人;市政府系统33个单位,编制579人;市人大常委会编制30人;市政协编制20人;人民武装部编制41人;法院编制90人;公安局编制238人;司法局编制55人;检察院编制72人;机动编制253人。市级党政群单位总计56个,编制1635人。
基层党政群机关:3个街道办事处,编制68人;5个镇,编制264人;8个乡,编制291人。共计编制623人。
1990年,新增设正科级单位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3个,股级事业单位20个,中层科室28个,计新增行政人员编制99人,新增事业编制61人,至年底,滨州市市级党政群机关编制单位67个,1475人(在职人数1215人)。其中,党委系统编制单位12个,179人(在职人数160人);政府系统编制单位46个,编制人数804人(在职人数880人);人大编制单位1个,编制人数41人(在职人数48人);政协编制单位1个,编制人数33人(在职人数37人);群团编制单位5个,编制40人(在职人数33人);人武部编制单位1个,编制人数32人(在职人数32人);统计局编制单位1个,编制人数25人(在职人数25人);待分配编制321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群机关编制单位17个,402人(在职人数672人)。其中,街道办事处编制单位3个,编制72人(在职人数72人);镇编制单位6个(新增旧镇镇),编制179人(在职人数301人);乡编制单位8个,编制223人(在职人数299人)。
事业单位编制1056个,编制8310人(在职人数8570人,包括民办教师1981人,2年以上顶岗的非正式职工472人)。其中,教育事业编制单位863个,编制5770人(在职5955人);科研设计事业编制单位3个,编制46人(在职46人);文化事业编制单位21个,编制79人(在职88人),广播事业编制单位1个,编制30人(在职31人),卫生事业编制单位33个,编制数832人(在职863人);体育事业单位1个,编制8人(在职7人);农、牧、林、水事业编制单位85个,编制601人(在职人数575人);城市公共事业编制单位13个,编制486人(在职人数525人);社会福利事业编制单位5个,编制28人(在职人数30人);机关附属单位编制单位3个,编制53人(在职人数57人);交通事业编制单位4个,编制50人(在职人数51人);公、检、法、司的事业编制单位6个,编制51人(在职人数93人);其他事业编制单位18个,编制276人(在职人数249人)。
政法部门编制人数469人,实有在职人数529人。其中,检察院编制数72人,实有76人;法院编制数94人,实有104人;司法部门编制数59人,实有44人;公安部门编制数244人,实有305人。
199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冻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和滨州地区机构编制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对党政群机关机构、人员编制实行冻结,对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原则上实行冻结。同时,为严格控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盲目增长,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实行增人指标制度即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说明增人理由,编委根据情况予以审批,然后再办理调动手续,避免多头管理、超编进人等现象发生。
1994年4月,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进行全面审核。各单位工资改革前,经编委审核同意后再核批相应工资标准,初步理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性质,长期存在的混岗、混编问题得以解决。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统配人员管理工作,从是年起,实行“机关事业单位接收统配人员计划卡”,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军转干部、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复退军人等统配人员,要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接收统配人员计划卡”,凭卡到单位报到,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同年6月,市编委办公室与技术监督局联合,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理统一代码证书。
1995年市编委办公室与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对做好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将全市381个事业单位划分为企业化经营、自收自支、差额预算管理、全额预算管理4种类型。
1996年制定《滨州市市直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共设置党政工作部门39个,设部门管理机构11个。改革调整后,共设置机构39个,其中,市委设工作部门5个,另设部门管理机构5个;市政府设工作部门34个,另设部门管理机构6个。人员编制:这次机构改革,上级核定滨州市党政群机关(不含政法部门)行政编制800人,按5%留有机动的要求,分配编制761人。市委、市政府与其他机关之间的编制分配按15∶78∶7的比例执行。领导职数:市委、市政府的领导职数按上级有关规定配备。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职数和干部职级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市委、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其他组织原则上设正职1人,副职1~2人。工作任务重、业务面广的可增配副职1名。在机构改革中,各工作部门的领导职数应随着减员和干部的调整,逐步把干部配备到规定的限额以内。人员分流:滨州市党政群机关参加本次机构改革1535人,核定编制731人,公安、司法部门编制359人,共计编制1090人,需精减人员445人,精减29%。对富余人员要广开渠道、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地搞好人员分流。
当年,按照事业单位分类管理要求,把381个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输入微机,建立事业单位管理信息库。11月1日,根据《市直机关改革实施意见》,市编委办公室改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
1998年4月,结合工资调整,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进行重新核定。行政编制人员严格按照公务员过渡要求进行落实,将行政超编人员、干部岗位上的工人和公务员过渡考试考核不合格人员分流到下属事业单位,无下属事业单位的确定出分流对象暂列待分流;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人员列为行政单列人员,不占行政编制。对分流人员及时套改相应工资标准,从根本上解决行政超编和以工代干问题,使机构改革方案和有关配套政策落到实处。
1999年3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情况进行重新核定,共核定91个单位12620人。同时,针对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因工作范围变化,原有人员编制已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实际情况,对其机构编制进行核定和调整,调整后教育、卫生系统人员编制分别为5438人、1018人。同年4月,全面展开清理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和超编超计划人员工作。截至年底共清退临时、借调人员878人,其中乡镇办715人,市直163人。
2000年1月,对1999年清理清退临时、借调人员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继续巩固“双清”工作成果。同年4月,结合工资调整,对1999年以来的人员编制调整核实,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库,将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情况全部录入计算机。先后到德州、聊城等地进行考察,借鉴兄弟单位机构改革经验。
2000年撤市设区后,先后将城调队、经济学校、建委系统事业单位、房屋拆迁办、土管局、环保局、杜店镇等政府序列局2个、乡镇1个、各类事业单位76个,共计1711人上划市级管理。技术监督局上划为省垂直管理。乡镇合并,对合并的4个乡镇(原滨城镇、张集乡、尚店乡、杨集乡)的机构、编制、人员情况调整理顺。起草全区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乡镇办事处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制定人员分流、竞争上岗等配套政策文件,为机构改革做好准备。进一步完善编委和机构编制部门“一支笔”审批制度。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和机构编制统计工作,逐步探索实现政事分开和事业单位改革。
2002年,制定《滨城区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滨城区乡镇办事处机构改革方案》《滨城区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实施区乡两级机构改革。通过改革,共撤并区级党政工作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10个,整建制转体6个,同时对部分行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进行改革调整,撤并副科以上行政内设机构4个,事业机构6个,降低机构规格的5个。改革后,区直共设党政工作部门29个,比原机构减少11个,精简27.5%;设置部门管理机构4个,比原机构减少5个,精简55.6%;设置部门内部机构119个,减少39个,精简24.7%。改革后,14个乡镇办事处统一设置4个综合性办公室,共计56个。比原机构减少92个,精简62.2%;按照乡镇以下不设管理层次的要求,将原有的38个管区全部撤销;全区乡镇办事处共设置财政拨款事业机构67个,比原机构减少77个,精简53.5%。此次机构改革,上级下达滨城区级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590人,比原757人减少167人,精简22.1%;乡镇办事处原有行政人员编制由630人精简为504人,实际分配485人,比原编制减少125人,精简20.5%;事业编制由637人,精简为450人,精简33.1%。
机构改革办公室对区直部门和乡镇办事处的领导职数,严格按照上级规定重新核定。核定区直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领导职数149人,比原职数减少68人,精简31%;核定乡镇办事处副科以上领导职数128人,比原职数减少84人,精简39.6%。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农业税征收管理局、旅游局,并对技工学校、区政府机关门诊部等部分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调整理顺。
在区乡两级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后,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事业单位法人重新进行登记,换发全国统一印制的证书,同时根据省政府74号令对“非法人”事业单位重新换发全省统一印制的证书。截至2002年底,完成登记发证107个单位,其中事业单位法人63个,非法人事业单位44个。
2003年3月,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发证62个,“非法人”事业单位登记发证46个。4月,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审查核实,对到达离岗年龄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摸底统计。经编委会研究,对有关机构进行增减调整,做好机构改革的完善工作。2004年,全区事业单位共有402个,按照经费类型分为财政拨款336个,财政补贴16个,经费自理50个。全区核定事业编制6851名,实有9525名,超编2674名。2005年,认真组织实施清理清退乡镇办临时人员工作,有98名临时人员确定清退分流去向。
2006年,对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改革调整,其中撤销房产局归属的樊家住宅小区管委会、交通局归属的征收处、农业局归属的增雨防雹站、职工技术协会办公室、姜家住宅小区管理处,并将区统计局归属的计算机中心并入经济调查队,共计调整6个事业单位。完成开发区3处小学向滨城区的移交工作;完成里则街道办事处(除教育以外)向滨州市经济开发区的移交工作。
截至2007年6月,全区共有238个事业单位进行法人登记,占全部事业单位的92%,登记率居全市之首。完成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工作。
滨城区(滨州市)1996年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统计

滨城区2006年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统计

滨城区2006年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