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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蒲战役消息二则
军区司令部发表滨蒲战役综合公报
毙伤俘及反正敌伪四千四百余名,解放国土九千余平方里,人口六十四万九千。
【本报讯】军区司令部顷公布六月份以滨蒲为中心的战役公报如下:
自我去夏克服利津、乐陵二县之后,惠民之敌时刻寻机报复,并企图争夺利、乐二城。入春以来,敌即实行重点主义,加强惠民及其周围附近各县城之重点配备,增添工事,扩大特务、匪化、伪化的活动圈。并以经过专门驯养的大批特务线为特别警备队,驻一个大队于惠民。经常突过蒲(台)滨(县)沾(化)以东之线活动,企图再占我利津。西面增修商(河)惠(民)、商(河)德(平)之公路,洪沟、岗
楼、碉堡、据点等等工事,意在北观乐陵。总的目的,是再使渤海平原回到一九四二年的形势。敌之这一狂妄企图,是与济南敌对全山东之再度控制的妄想一致的。从而掠夺黄河与徒骇河两岸的丰富棉毛与五谷,获得平原广大的劳工。我为粉碎敌之重点主义,解放无数被奴役的蒲、滨人民,便于六月初旬,对惠民周围各县城、各大小敌伪据点发动全面攻势,战役进程二十余日,获得辉煌胜利的战果。兹将战役经过通报如下:
军区主力配合四、六分区各一部,于六月十日以蒲台、滨县为中心,对盘踞县城及其周围据点之敌伪展开攻击。经一昼三夜的激战,将敌道旭分遣队、伪蒲台县警备大队及城内伪军、伪组织人员全部与杜孝先驻鳌头周的全部歼灭,未漏一人一枪。在我攻城战斗最激烈的时候,惠民,滨县敌伪七百余赶来增援,反复四次攻击,均被击溃,并毙滨县敌中队长松本以下四十余,严重挫伤滨城守敌,动摇其守城决心。我主力乘胜北进,滨城敌伪弃城而走,分驻城外各据点之敌伪,反正的反正,逃窜的逃窜,我乘胜收复所有徒骇河两岸之敌伪据点,蒲、滨两县全境得到解放。被敌奴役七年余的蒲(台)滨(县)人民,看到自家子弟兵的胜利来临,老幼男女都欢声载道的沿途慰劳,并哭诉敌伪之罪恶。我正乘胜追击,向惠民城郊挺进。适济南、张店之敌二千余,对我广、利后方基地突起夺袭,实行报复“扫荡”。我为保卫基本根据地,便回师进行反“扫荡”。战役第一步胜利结束。
……
惠民敌伪乘我大举回师反“扫荡”,又再陷我滨城,并企图继续争夺蒲城。并命成建基为伪蒲台县长,伪韩兆坤为滨县县长。首先修复滨城据点,以成建基、韩兆坤、王福成等伪余进驻。为巩固扩大已得胜利,我于七月一日再度发动争夺滨城的战斗。战二小时,我子弟兵已奋勇登城,守伪乘黄昏大雨逃窜,我截获人枪四百余,滨县全境再度解放。正面战斗便胜利结束,此为战役第三步。
……
这个战役的伟大胜利,表现在根据地面积人口之扩大与阵地之改善。共计解放领土九千零三十平方里,村庄一千五百九十余个,人口六十四万九千余。特别是蒲(台)滨(县)沾(化)一连串的三个完整县同时收复,与去夏收复的利津接境,已有四个县连成一片,全境无敌踪,成为我建设大块根据地的漫长基础。并拔除大小敌伪据点六十四个,岗楼碉堡十三座,使四、五、六分区联成一片。还表现在严重打击敌人之重点主义配置,计共击溃敌二千五百余,并毙敌大队长江田少佐,顾问上月,中队长松本以下官兵一百五十余,伤敌官兵一百三十余,俘敌四名。击溃伪军一万五千余,并俘二个伪县长兼警备队长徐秉义、朱荫福、李孚青等及团训白威武以下官兵三千七百九十余,伤伪县长杜孝先以下官兵三百七十余,毙伪官兵三百九十余。并有伪营长孙洪德、耿兴盛等率人枪六百余光荣反正,参加抗日。严重打击了敌之伪化政策。还表现在子弟兵又补充了自己的装备,计缴获长短枪三千四百一十四枝,轻机枪六十一挺,三八口径小钢炮一门,大、小炮三十四门,战马八十八匹,汽车十一辆,电台一座,电话机五十八架,重机枪三部,轧花机二百五十部,其他军用品、弹药无算。还表现在胜利的保卫了麦收,不仅因我之战役攻势完全粉碎敌之夏季抢麦计划,还因我之城市争夺战将敌之仓库捣毁,将缴获敌粮食大批救济难民不计外,我还收集粮食有万余斤,各种钞票百万余元。总之,蒲、滨二城,素称富庶,敌伪盘踞多年,榨取民间钱粮及各项消耗品储积甚多。此次经我突起进击,敌仓皇不及搬运,因之大部被我缴获。仅纸烟一项,我装运九十余辆大车。其他资财,不胜详计。在胜利战斗中,我亦有所伤亡:计有指导员于俊杰、张聪贞等同志以下四十名英勇牺牲,副教导员边立敬同志以下二百九十余名光荣负伤。他们的牺牲流血,换来了六十余万人民的解放,他们为人民利益而流血,为人民的利益而牺牲,表现了无限的光荣。
原载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二十四日《渤海日报》

强攻滨城中的两个班
七月一日,我军强攻滨县城。一开始,雨就哗啦哗啦的直下。四分区某部一连的两个班(一、二班)没泥没水,全身都淋湿了,他们冒着雨很快占领了西门外的屋顶子。约太阳一杆子高的时候,雨还在下着,百八十个汉奸队从西门旁边的路口子里爬出来向西就窜。起头还以为他是出来包围我们西关的部队,一看他们班排都分不出来,乱哄哄的和没有王子的乱蜂一样向外滚,里边还有个骑马的,一个骑骡子的,就知道他这是熊了种出水了。
一连苗连长一看急了眼,撕破喉咙向一、二两个班喊:“冲——跳房子!”
一班长徐连山领着头从屋顶子扑哧的蹦下去。屋有三米多高,地下有岸头,又下得滑溜溜的,蹦下来就摔个面朝天,跌得“闷”的一声,滚的和泥猴子一样。有的摔着手腕子,有的扭着脚脖子,但谁也不叫唤,爬起来就撵。平殿五跳下去跟头咕噜的就滚到岸头底下去了,手榴弹掉了都没迭的拾,爬起来就撵在汉奸腚上不放松。从汉奸腚后头一个排枪,把汉奸那马打死了,汉奸营副喝了个“落马湖”,从地下爬起来,把手里的太阳旗向前一抖,领着汉奸队往前窜。同志们撵在他腚上,苫滩里又撵到碱场里,还隔的二十多步远,前边咱埋伏的部队一截击,汉奸一回头就和一、二班碰了头。他真熊了,接着就爬在条道湾里不动了。同志们在后边就喊开了口号:“伪军兄弟们缴枪吧!八路军优待俘虏!”汉奸们在道湾里有跪着的,爬着的,坐着的……乱七八糟,枪托子朝上把枪举起来,喳呼着缴枪。一排长李希田说:“不用举手了,扔过来吧!”三十多枝枪扑通扑通的扔过来了。
另一股汉奸队向西北窜,苗连长一看里边有挺机关枪,就红眼,怕同志们顾虑俘虏和枪耽误了战斗,就指定一班的几个同志把俘虏和枪带下去。他把指挥旗向西北一抖,一、二班同志们象一阵旋风一样向西北卷去了。李子升、宗俊德、张裕炳三人跑在最前头,撵到里多地的一个坟圈里,汉奸们被咱埋伏部队的机枪一压,就象窜直了腿的兔子钻到坟圈里就不敢动弹了。同志们吆喝:“缴枪咱都是好弟兄,八路军优待你们啊!”汉奸们还是不放心,央告说:“中国人不打中国人,俺缴枪了!”个个象直撅一样跪在地上,把枪倒举起来,有的那巴掌拍的“啪啪”的响。同志们跳过去把汉奸的枪摘过来,差不多都是“土亚五”,子弹袋装的蹦蹦的,更笑话!不是木板子就是秫秸挺子、卷烟盒。宗俊德光捡了两枝捷克式、一枝大盖子背肩膀上,其他的就拾掇了一大堆,一个人在那里看着,他们又去撵的了。
李子升一抬头又看见了汉奸打哑吧了的那挺机关枪。机关枪跟着一个带两撇胡的汉奸营副,有四枝匣子保着枪。隔二十来步,李子升饿虎扑食的想跳上去夺过来,汉奸那匣子朝着他哗哗的就是两条子火,李子升拇指上叫子弹钻了个窟窿,一直麻沙沙的,他一点不在乎,抢了一个坟头“叭——的叭——”两枪,眼看着子弹从那抗机枪的身子左边穿过去。他接着吆喝:“放下机枪!”把汉奸吓坏了。那个汉奸营长摆了摆枪说:“弟兄们不要打了!”机关枪和匣子手都老老实实的放在地上了。李子升不管那手多么疼,跳过去先抓住了那挺机关枪。匣子枪踏过来踏过去都顾不得拿了。有的汉奸还想跑,李子升把机关枪一支,吓唬他们说:“回来!不就用机关枪嘟嘟了你!”汉奸忙不迭的说:“不用打!俺回来!”就这样,两个班捉了六七十个俘虏(里边一个伪营长,一个伪营副、一个伪连长),缴了一挺轻机枪,六十八枝步枪,四枝匣子枪,五百多粒火。
原载民国三十四年七月十四日《渤海日报》

滨县县政府布告
为发动群众积极参战,并开展生产运动,提高生产情绪,恢复农村经济,改善群众生活,积蓄力量,迎接反攻,必须实行省行委会所颁布之“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之政策,兹奉渤海区行政公署指令,按本县具体情况,特将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之办法布告于左,仰全县民众切实遵照执行为要!
一、减租
(一)减租办法:1、按省战时行政委员会之规定,最高租额不得超过土地正产物生产的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超过者减低。2、根据本县土质产量,租率按以下标准规定:每市亩产量在壹百伍拾市斤以上者,租率不得超过千分之三七五;产量在壹百伍拾市斤以下者,租率不得超过千分之三百;产量在壹百市斤以下者,租率不得超过千分之二百;产量低者,按情况减低。3、按以上原则所订之定租(死租)若年景在六成以上,即按原定租额缴租,如年景在五成以下,即按歉收程度,酌予减免。如有争议,政府仲裁之。
(二)退租办法:1、自减租法令颁布后,而未实行减租或明减暗不减,或减后而又复辟者,一律实行退租。应按政府规定减租后之租额交租。凡额外多收部分一律退给佃户。2、退租后地主因多收租而多纳之公粮,由所退之租内扣除归地主。3、凡在减租法令颁布前,不论多少,一律不退租。4、减租后之负担办法——田赋由地主负担,公粮佃户二亩顶一亩负担,地主三亩顶一亩负担,按以上负担办法,如地租太轻,地主入不敷出,无法维持生活时,在双方自愿原则下,可适当提高。如有争议,政府仲裁之。(三)今后租约:1、提倡订长期租约,一般租约应定为三年至五年,租期未满,地主不得随意抽地转租、转典、转卖。2、租期满后,如地主出租、出典、出卖,原佃户有承佃、承典、承买之优先权。
二、减息办法
(一)减息主要是指抗战以前的息借,一般应以抗战前五年算起为限。
(二)凡在抗战前五年之息借关系,付息超过原本两倍者,本利停付,抽约清债(超过部分不论多少均不退还);超过原本一倍至一倍半以下者,停息还本;付息超过原本一倍者,补至两倍,抽约清债。一时无力还本时,应分期或缓期偿还;届时仍不能偿还时,即按分半行息。
(三)实物借贷及豆期麦期,为本县最盛行最繁重之高利贷剥削(如春放一斗,麦还斗半至二斗半或秋还三斗)。凡实物借贷(如粮食一般应以实物所值,按月利百分之五行息,在特殊情况下,亦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应尽量做到借什么还什么计息。豆期麦期为预期定贷性质,故应改为按市价计算,并照以上原则行息。
三、改善雇工待遇
(一)按三十一年战时工会颁布之条例规定,一般工资以能养活一个人至一个半人为标准,按每人每日需要为高粱斤半计,全年需高粱五百四十斤至玖百斤。工资高者,不加限制。
(二)老工、童工、女工,其工资按劳动效果规定,一般不得低于壮工三分之一。
(三)带地工如因年歉收带地所产不足高粱五百四十斤者,应加增工资到五百四十斤。
(四)今后我本位币价值日渐巩固。工资应一半粮食,一半货币。
(五)除按以上标准增资外,并应尊重雇工人格,在不妨碍生产情况下,雇主应允许其参加职工会活动,并应改善其日常生活,在一月内之疾病,医药费由雇主负担,并不得扣除其工资。
在减租减息增资实行后,佃户亦必须交租,债户亦必须还息,不得无故抗不交纳。雇工必须积极生产,爱护农具,以达增强农村团结,发展生产,充实抗战力量之目的。
此布
中华民国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全党紧急动员起来,为提前完成土改与突击完成建军任务而奋斗!
同志们:
两个月来,由于全体党政军民的一致努力,全县五百余村已经动员起来;近四百余村,完成了土地改革中的土地分配任务;扩大武装五百余人;培养了两千以上的积极分子;一、三区已选出了近三百人的翻身模范,这便奠定了我县今后工作胜利的基础。但我们绝不能自满,我们还有二百五十个以上的空白村,已完成土改的村庄大部还极不彻底,群众优势还未真正树立起来,还有严重的建军任务摆在我们面前,这就要求我们千倍万倍的努力,始终如一,绝不松懈。目前,在部分干部中存在的麻痹自满情绪,认为工作告一段落,可以休息休息的倾向,甚至闹情绪、要求回家等,均须给以严格的批评和教育,务使全党紧急动员起来,开动机器,放下包袱,以战斗的姿态,完成以下任务:
一、县委要求四、六、二区,集中力量,于十一号前迎头赶上,争取二十五号前消灭空白村,全部完成土改任务;七区争取十五号前后即大体完成土改任务,二十五号前后进入选模。为此,各区必须在领导思想上机动灵活,加强薄弱地区,方式方法上更大胆放手,充分使用积极分子,用单刀直入的闪击战术,召开代表会、土地分配委员会;以联防区为单位召开贫下中农大会,进行集体教育,马上全面行动起来。但同时要防止单纯任务观点,简单的搞以献田为主(个别村也不能机械执行)。只有充分把群众发动起来,才能把土改搞好。
二、一、三区现已初步完成土改任务,应结合复查,进行参军的发动工作。其他各区在已完成土改的村庄亦应迅速转入复查动参工作。复查的方式可推广城关区的办法,即以联防区为单位成立复查委员会(组成人员成份要好),逐村检査(土改彻底不彻底),逐村研究(今后如何办)。每个联防复查委员会,必须有一个能掌握政策的干部参加领导,以免发生政策上的偏差。
三、根据形势的发展,上级党要求我们立即大力进行建军、准备反攻,否则即落在形势发展的后面。因此,县委要求于年底完成2500人动参任务,1000人升入主力。
(一)各区具体任务分配如下(略)
(二)完成的方式与步骤:
①一、三区建立翻身大队、常备队的办法,是走了弯路的,因为这样第二步升级主力反而更困难了。今后必须响亮的提出:参加主力到前线去的口号。
②在已完成分地的地区,即进行保田教育(领导群众讨论如何才能保卫饭碗和土地),开展洗手洗脸,坦白反省,整顿庄风、护庄运动,进行良心大检查,检查拥军观念。通过群众讨论自觉订立拥军公约、优抗公约,造成拥军优抗热潮,从中发现培养参军对象、积极分子,然后结合选模,召开战争动员保田大会。
③必须首先打通村干部、积极分子的思想,根据城关经验这一条是很重要的。哪个村的积极分子思想不通,哪个村的参军就搞不起来。必须有村干部、积极分子带头,群众才能踊跃参军!
④各区已搞起的翻身大队,常备队,要立即进行升级教育,加强党的工作,开展参加主力的挑战竞赛运动,力争于二十五号前完成升级主力的任务。
滨县县委会
(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九日

中共滨县县委
关于从1955年到1958年春季农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发展规划(初稿)
为贯彻毛主席“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和省委地委的指示精神,经县委反复讨论研究,分析了目前合作化运动发展的形势,特制定1955年到1958年春季农业合作化和农业生产发展规划,作为滨县全党奋斗的目标。
第一,我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已有四年的历史,1952、53两年中,县委曾先后试办了7处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各区委及部分乡又试办了52处。这一年共发展到59处。1955年农业社的发展则全面展开,已发展到326处,入社农户达6286户,占总农户的9.1%。这些社分布到84个乡(尚有四个乡未建社),316个村,其中有14个村已达基本合作化。今春以来,曾用大力进行了整顿巩固工作,初步处理了一些突出的问题,约占85%的社比当地互助组和个体农民增了产。有85处社比较巩固,有187处社虽已基本巩固,但还存有某些问题,尚待继续解决,有50处社存在问题较多,但只要我们做好工作,是可以巩固的。从上述情况看,可以肯定这批社已经大体上稳定和巩固下来。在四年的过程中,这些社的发展均是正常的健康的,大大地显示了它的优越性。并为广大农民群众的前进,树立了良好榜样,指出了正确方向。与此同时,发展了5332个互助组,其中常年组占60%,这是发展合作社的重要基础。特别是在运动中锻炼了干部,提高了领导,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上站在合作化运动的前列,有1181名党员参加了农业社,大部分是农业社的领导者。同时,用这些社的活的生动的事实,结合党的各项政策,教育了全党和广大群众,提高了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和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为农业合作化运动大规模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从目前情况来看,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涨形势,在全县范围内已经或即将到来。广大农民特别是贫苦农民普遍地积极地迫切要求入社。现有社正在筹划酝酿扩大社员,常年组也在筹划酝酿建立农业社。许多群众有的相互联络参加老社,要求老社开门;有的相互联络建立新社,请求领导帮助;有的凑麦种、凑肥料,打社架子;有的访问老社学习办社办法。不够条件的互助组也要求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积极创造办社条件。因此,农业社发展的规模越来越大,速度越来越快,它将进入一个新的合作化的社会改革的高潮。各级党的组织,必须积极地热情地有计划地大胆地去领导这一运动。
随着合作化的发展,农业生产也有很大提高,农民的收入亦有增加,基本上改变了过去极贫困的生活状态。1952年棉花即超过了战前水平,粮食相等于战前水平。1954年虽有较严重的旱、虫灾害,但粮食每亩产量121斤,总收入一亿零七百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五十七斤;棉花每亩产量42斤,总收入一千五百零九万八千斤。全县每人平均购买力为57.27元。
但检査县委的领导,远远落在合作化运动的后头。就全省范围来看,就我县存在着的有利条件来看,我们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还是很缓慢的。其主要原因,县委领导上存有严重的“右”倾保守思想,和自流主义倾向。表现在:(1)阶级观点十分糊涂,阶级立场不坚定,对敌斗争观念,在胜利的形势下,也逐渐淡薄。因此,对党在农村的阶级路线就不能完整的了解和正确的贯彻。(2)没有认识到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农村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势,长期的忽视党的领导,产生了党不管党的严重偏向,因此使某些支部党员思想混乱,组织涣散,甚至还有个别的不纯现象,形不成领导核心,不能适应合作化运动的高涨形势。(3)对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和前途不明确,缺乏搞合作化的劲头。由于上述领导思想在运动发展的紧要关头,时常发生左右摇摆,缺乏积极地有勇气地大胆地去领导这一运动。正如毛主席指示:“过多的评头品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尽的清规和戒律”,老是缩手缩脚,前怕狼后怕虎。过低的估计了群众觉悟,认为党的基础差,条件不具备,没有看到广大农民是在党的领导下前进的,也是坚决拥护党的政策的。过分强调了缩的方面,把不应当退回的社而消极的动员退回,没有积极的进行发展准备。在整社中过分强调了缺点错误的方面,而没有积极的大量的宣传合作化的优越性及自愿互利的原则。因此它直接伤害了干部与群众的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特别是缺乏明确的阶级路线,许多贫苦农民要求入社而加以排斥,有些富裕农民尚不觉悟而拉了进来;更严重的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乘机混入,甚至个别的篡夺了领导,施行种种手段,实现其阴谋破坏。这种情况,又和党的基层组织不纯密切相连,业已成为合作化运动进一步发展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因此,我们立即积极加强领导,批判右倾保守思想,迅速扭转这一被动局面,以促进和迎接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新高潮。
第二,遵照主席指示精神和我县具体情况,从1955年到58年春耕以前,将全县75%左右的农户组织到合作社中,基本实现半社会主义的农业合作化。组织的主要对象是贫农、新中农间的下中农和老中农间的下中农——这几部分人具有社会主义积极性,办社热情高,要求迫切。因此,要按其觉悟程度,分作多批,在两三年内组成合作社,以为骨干。依此作基础,逐步地有条件地吸收那一部分较富裕又真正自愿的新老中农入社,但不要勉强拉进来。在这期间,坚决不吸收地主、富农入社。1958年以后再逐步解决地主、富农的入社问题。
按照这个总的发展和要求,在巩固现有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分别提出如下意见:
1955年冬到1956年春耕前,由326处发展到988处,28260户,占总农户的41%。其中老社扩大新社员5433户;发展新社662处,16541户。社的规模,老社平均每处为36户,新社每处平均为25户。新老社每处平均为28.7户。合作社的成员应是贫农、新中农间的下中农和老中农间的下中农,要求把这些不富裕的农民组织到社内来,对真正自愿的富裕农民可个别吸收。并整顿发展互助组3360个,26880户,其中常年组占60%。要求组织起来的农户占总农户的80%(社在内)。
1956年冬到1957年春耕前,发展到1236处,42367户,占总农户的61.4%。其中老社扩大新社员7900户;发展新社248处,6200户。社的规模,老社每处平均为36.6户,新社每处平均为25户。新老社每处平均为34户。这期间把90%的贫农、新中农间的下中农和老中农间的下中农组织到社内来,可吸收部分真正自愿的富裕农民入社。并整顿发展互助组2458个,19666户,其中常年组占70%。要求组织起来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0%(社在内)。
1957年冬到1958年春耕前,发展到1279处,53117户,占总农户的77%。其中老社扩大新社员9900户(有些老社可以合并);发展新社34处(因老社合并可能多一点),850户。社的规模,新老社平均为41.9户。这期间除少数不富裕的农民因觉悟不高和特殊原因不入社外,其余全部组织到社内来,有计划的吸收20%左右的富裕农民入社。并整顿发展互助组1115个,8916户,其中常年组占80%。要求组织起来的占总农户的90%强(社在内)。
与此同时,计划今年在二区彭李乡试办以乡为单位通盘筹划作物种植、农田基本建设等的联合社,以利机耕。为转向社会主义高级社创造条件。在1956、57两年中,根据条件,逐步的将一个村的数处小社合并为较大的社。并在整顿发展互助组中,积极地提倡组织较大的联合互助组,为转向农业社打基础。
随着合作化运动的高潮,农业生产的发展,也要出现一个高潮,到57年要求产皮棉21150000斤,粮食165365600斤,每人平均粮食570斤。
社会主义革命形势的发展需要我们实现以上任务,同时我们也具有实现这些任务的充分条件:首先,在全县88个乡中,有84个乡建立了农业社,有14个村基本达到合作化,建立了前进的可靠阵地,加之这些社有85%的增了产,大大的显示了优越性,势必吸引广大农民积极的加入社。其次,全县入社入组农户已达70%以上,现有5332个互助组,正在不断的发展和提高,就为合作社的逐年发展准备了源源不绝的后备力量。再次,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几年来经过合作化运动的锻炼,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办社经验,只要巩固和办好现有的合作社,将会大大促进约占60%的比较贫苦的农民拥护和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再加领导作风的转变,使全党真正的转向合作化的中心,加强党对合作化运动的积极领导,完成上述任务是完全有可能的。必须指出:由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到全社会主义的高级社,虽是第二个五年计划和第三个五年计划的任务,但应从现在开始,就应进行准备,选择对象,培养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多加工,以便在1958年进行试办高级社。
第三,为了实现上述任务,必须动员全党力量,充分发动群众,采取下列具体措施:
一、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坚决地认真地在全党传达贯彻毛主席“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从党内到党外,从干部到群众,迅速扭转各级领导和干部中任何退缩不前的右倾保守思想,使他们真正站在合作化运动高涨形势的前列,领导群众前进。为此,(1)通过传达毛主席指示,广泛深入的进行合作化方针、政策教育,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并积极的宣传合作社的优越性,具体讲解自愿互利原则,釆用组织参观,互相访问,新老社座谈,互教互学的方法,打破顾虑,提高认识。(2)通过学习毛主席指示,分析目前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涨形势,具体解决干部的怕麻烦、怕难领导,怕没有骨干的畏难情绪。批判认为贫农生产资料缺乏,富裕农民能生产,看不到贫农的积极性,必须纠正仅从老熟人的圈子里找骨干而不在广大群众中去发现培养的倾向。(3)从实际出发,贯彻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依靠全党,依靠群众,相信群众的伟大力量,坚决纠正不分析情况,不按照政策,盲目订计划单纯扣任务的偏向。
二、必须认真地整顿巩固现有合作社,这是保证上述计划实现的前进阵地。必须一边发展,一边巩固,在巩固的基础上去积极发展,在发展中进一步整顿巩固。必须了解,认真做好整顿现有合作社的工作,乃是积极发展的先决条件,也是发展工作的实际准备。根据已有经验,应特别注意下列四条:(1)集中一切力量搞好社内生产,做到提高产量,降低成本,增加收入。必须充分发挥合作社的优越性,改进生产管理,积极推行发展多种经济(养猪、养羊、开荒、纺织等)的全面远景生产规划和技术改革,明确发展方向,使合作社年年增产。(2)认真贯彻自愿互利政策,其关键在于正确的全面的贯彻党在农村中的阶级政策。坚定明确的依靠贫农,特别是现有贫农,从组织上树立贫农在社内的领导优势,从而去巩固地团结中农,保证自愿互利政策的正确贯彻,具体体现贫中农的经济联盟。(3)充分发挥农村党的支部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整社建社必须依靠党的支部去进行,整社建社必须与整党建党相结合。党的乡村支部应以合作社为单位建立分支或小组,以加强对合作社的领导。(4)坚决与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进行斗争,严厉打击其破坏活动。对干部党员、社员进行阶级教育,提高革命警惕,打破任何的和平麻痹思想,彻底清洗混入社内的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认真建立和加强社内的保卫工作。此外,当前应突出的抓住:抗旱、除虫,作好三秋工作,其重点是晚秋作物的增产;作好全年分配,贯彻互利政策,达到合情合理,人人满意;认真帮助中心社搞好远景规划这三个环节,以吸引广大农民入社的积极性,促进合作化高潮的到来。
三、实行全面通盘规划,切实做好今年的发展新社和扩大老社的工作。各区委、乡总支、村支部,应按照县委所提出的计划和本地区的具体情况,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具体进行全面规划。在规划中,必须从全乡全村范围和全面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角度出发,既考虑到老社的扩大,也考虑到新社的建立,既考虑到合作社的发展,也考虑到互助组的提高,既考虑到今年,又考虑到明年,以至后年。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贯彻党的政策,使农业合作化运动健康的发展。通过全面规划具体解决“强找强,排挤贫困农民”、“争骨干争社员,相互不团结”、“骨干盲目集中,办起社垮了组”、“富农和资本主义思想较严重,富裕农民趁机组织富农社,以及伪装积极混入社内,进行种种破坏”等问题。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充分的依靠支部,积极的领导群众,酝酿成熟一批,就建立一批,边建边巩固,有计划地主动全面地领导合作化运动的健康发展。目前必须抓紧今年秋冬的发展新社和扩大老社的准备工作。深入思想教育,培养选择建社对象,认真选拔办社骨干(主要是正副社长和会计),在9、10两月份,集中力量,结合秋季生产,切实把发展新社和扩大老社工作做好。争取把今年的发展计划在这个期间内基本完成。在一个村全面规划的规律是:大村庄(100户左右)第一年支部做出建社计划,支委分工带头,通过党员积极分子个别串联,以贫农为骨干办起3、5个小社,约占30%左右;第二年老社扩大加一番达60%左右,主要吸收还不富裕的农民;第三年老社合并全村1、2个社吸收部分富裕农民入社,达到基本合作化。在较小村庄第一年以支部为核心办起20到30户的社(主要是贫农和不富裕的农民);第二年再扩大到30—40户;第三年陆续扩大到50—60户,即达基本合作化。
四、切实做好整党建党工作,并使之与整社建社紧密结合。通过整党提高全党的社会主义觉悟,保证合作化运动的正常开展;通过建党,增添党的新的血液,培养大批的合作化骨干,保证合作化的逐步巩固和提高。因此,各级党委必须订计划提要求,加强领导。县委要求于今年年底基本结束整党工作;在57年前在原有3653名党员的基础上,再发展7500名新党员,消灭空白村。随着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普遍地以农业合作社为单位建立分支或小组,并在社内建立经常的政治思想工作。同时,在整党的基础上,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时刻不懈地和党内社内的资本主义思想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思想阵地在党内社内的树立,日益牢固起来。
五、认真培养和训练办社骨干。县委打算把新社的主要干部(正副社长和会计)于今冬明春普训两次,共计1986人。其中正副社长1324人,今年秋冬分作四批,普训一次,每次10天,每批330人;明春再分四批普训一次。会计670人,今年秋冬分作三批,普训一次,每次15天,每批323人;明春再分三批,普训一次。一切新社骨干,必须经过训练,并应采取群众推选,领导鉴别的方法认真审查。县委合作部应配备专职干部,协同组织部作好合作社主要干部的管理,建立档案。并进行经常的审查选拔和培养工作。
六、为达到上述指标,一方面要大大发挥合作社的优越性,以合作社为基础,带动互助组和个体农民,找窍门,挖潜力,深入开展农业增产运动;另一方面,必须大力加强国家对合作社的技术与物质援助。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内要求做到:
(1)增种高产作物。棉花:1956年计划植棉43万亩,每亩产量44斤,共产皮棉18920000斤;1957年计划植棉45万亩,每亩产量47斤,共产皮棉21150000斤。地瓜:1956年种植8万亩;1957年种植12万亩。玉米:1956年种植124000亩;1957年种植125000亩。全县各种粮食(四斤地瓜折一斤粮食在内)1956年每亩产量188.7斤,总产132400300斤,每人平均粮食462.6斤;1957年每亩产量240.7斤,总产165365600斤,每人平均粮食570斤。
(2)兴修农田水利:在原有基础上,增打砖井两千眼,增置水车2300部;修好张肖堂虹吸管,争取水浇面积达22700亩。积极领导试行沟洫哇田,挖掘防碱沟(黄河大坝外边)等办法,争取改造碱地60000亩。
(3)开垦荒地70000亩。组织分社远距离开荒(大孤岛)40000亩,内地开荒30000亩。并种植苜蓿两千亩。
(4)大力提倡养猪积肥。1956年增加到35000头毛猪,1957年增加到67000头,达到平均每户一头猪。因此,各级领导协同供销社从现在起就必须认真解决猪源和饲料问题。在地广人稀的七、八区有计划的发展畜牧业。
(5)加强农业技术指导,实行技术改革。1956年要求将各区的技术推广站都建立起来。以拖拉机站、农场、技术推广站为核心,以合作社为基地,普遍建立技术推广网,及时总结各项生产技术(如选换良种、密植、除虫、修棉等),随时传授推广。为适应机耕,确定以一、二、三区的25个乡为机耕区,要切实的加强工作,提前合作化。并根据具体条件,尽量使土地联片,逐步扩大机耕面积和范围。机耕要求是今年22000亩,1956年55000亩,1957年70000亩。同时,大力推广双铧犁,在1956年连原有在内达1932部,1957年连原有在内达2858部。
(6)国家在经济上给合作社以贷款援助,除一般性的贷款仍应以合作社为重点外,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每户平均30元,低利长期的生产建设贷款每社平均400元。使广大社员很快感到社会主义的好处,树立搞好合作社,发展生产的信心。
七、各级党委均需建立一个领导与推动合作化运动的基地。县委除搞好二区基点外,再协助一区力求把运动提前一步,具体的做好杨集乡的工作。每区切实搞好一个基点乡,每乡确实搞好一个中心社,并派优秀的区乡干部任中心社长。通过基点,真正培养典型,树立榜样,示范推动运动。必须指出,县、区委书记必须亲自动手,以主要精力掌握互助合作工作,示范带动全体干部,真正的转向互助合作的中心。并在运动中切实注意改造落后村的工作,据不精确的了解,全县尚有15%的落后村,决心在今后两年内改变落后局面。
一九五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共滨县县委滨县革命委员会关于放宽经济政策的试行规定
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充分挖掘生产潜力,加快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的步伐,根据中央和省委对贫困地区实行松动灵活经济政策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放宽经济政策,特作如下试行规定。
一、生产长期搞不上去,集体经济剩下个空架子,人均分配四十元以下,基本上靠贷款维持简单再生产的穷队,可以实行包产到户或分“口粮田”或扩大自留地(一般不超过耕地面积的15%)的办法,首先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这样搞上几年,让群众缓过气来,干部有了管理经验,为办好集体经济打好基础之后,再继续前进。
二、在二、三年内,不向穷队收还陈贷;对恢复、发展生产较快的队,也要限制在增产部分的30%以内。当年的贷款,如无特殊灾害造成歉收,应当全部还清。银行可以直接向户发放生产贷款。
三、对弃荒地和生荒地,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可以由社、队统一规划,安排给社员开垦,宜啥种啥,谁种谁收,三、五年内不计征购,不顶口粮。县、社、队管理的沟、渠、公路和崖岭,可以采取收益分成或谁种谁收的办法,划分给社员植树。对集体无力经营的坑塘,可队户合营,也可承包给作业组或社员经营。
四、积极鼓励社员养牛、养羊、养兔、养猪等,肥料以质论价记工,参加当年分配。土地多的单位可分给饲料地,一头牛不超过一亩,一头猪不超过二分,一只羊不超过半分。土地少不宜分给饲料地的,也可以扶持一部分饲草、饲料。所有私人牲畜,自己有权宰杀和买卖。
五、社队企业可以直接对外挂钩,订立合同,承包运输、建筑和农副产品加工任务。社队企业可以实行公私合营、私人集资入股分红,也可由一户或几户承包集体的工副业和多种经营项目。计酬形式可以实行“五定一奖”,也可实行大包干。对各种匠人和有特殊技艺的人,除生产队统一组织起来集体经营外,可以合营,也可以个体经营,向队交款记工。
六、多种经营体制,坚持实行社办社有,队办队有,联办公有,社员家庭副业永远归个人所有。社员搞家庭副业,只要不搞投机倒把,不影响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不损害公共利益,不破坏国家资源,就要受到保护。
七、进一步开展集市贸易,允许社、队和社员直接出售。交换自产品(棉花除外),允许小商小贩串乡买卖。国家分配的化肥指标,如生产队无力购买,可出证明由社员购买施用。计划指标以外的化肥,生产队和社员谁买都行。
九、生产队规模特别大、经营管理不便的,可经社员讨论通过,报公社批准,在适当时候划小。
十、当前在群众中已经实行的,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巩固集体经济,有利于改善群众生活的一切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都要认真总结,不断完善,不要轻易否定。
以上规定,在试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报告。
一九八〇年八月四日

中共滨县县委滨县革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巩固发展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意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的两个文件,全县已有80%以上的生产队实行了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实践证明,生产责任制是克服“干活大呼隆,分配一拉平”,提高社员劳动积极性,加快农业发展速度的有力措施。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生产责任制,特提出如下意见,希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一、坚决把生产责任制健全起来
目前,我县实行的生产责任制大体可分以下四种形式:(1)定产到组,责任到人,四小管理,超产奖励;(2)定产到户,联产计酬,统一分配,有奖有罚;(3)大包干,定产部分统一分配,超产全奖,欠产补偿;(4)包产到户,定购定销,队里提留,剩余归己。这四种生产责任制形式,都是坚持生产队的统一计划,统一管理劳力,统一安排使用机械和大型农具,统一组织实施重大生产措施,统一核定粮棉产量。
任何一种生产责任制形式,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与本队的生产水平、管理水平和群众的觉悟程度相适应,才能充分发挥优越性。因此,实行生产责任制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走群众路线,绝不能强求整齐划一。不论实行那种形式的责任制,经过群众讨论确定后,一般三、五年不变。对于存在的一些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总结经验,不断进行整顿,使其健全完善。在大面上,尤其在条件较好的地方,我们应当下决心抓好那种既能发挥集体经济优越性,又能调动社员个体积极性的生产责任制。不能不讲条件,只图省事,认为生产责任制的形式越低越好。
二、应注意抓好的几个问题
(一)必须坚持生产队为基础,充分发挥大、小队干部的作用,决不能削弱生产队的统一领导。大、小队干部都要承包责任田,一般可分别承包同等劳力的五至七成,其误工补贴,采取全年定工补助或误工补助的办法,所得收入可稍高于同等劳力。实行包产到户单位的干部,其补贴从队的提留中解决。对超额完成国家计划或比去年增产的单位,要对干部进行奖励,可根据增产幅度和每个干部的工作表现,由社员评议,分级授奖,以鼓励干部既积极参加会议、抓好队的工作,又积极带头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责任田划分时要尽量做到公平合理,但也不要绝对平均,不要把地划得过于零碎。责任田合理划定后,要稳定三、五年不变。
(三)定产要本着有产可超的原则,一般以前三年的平均产量为基数。如普遍受灾害或部分责任田受灾(主要是雹灾),由公社、管区、大队核实灾情后,酌情降低包产指标。
(四)对农、林、牧、副、渔各业之间的劳动报酬,要注意综合平衡,做到大体合理。对技术高、贡献大的社员,也要承认差别,不搞平均主义。对包产的粮棉奖惩比例,要统筹兼顾,协调适当,防止偏向一头。
(五)耕畜的喂养和使役,要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分组使役的,也要确定专人喂养,实行定价、定膘、定草料、定报酬、定奖惩,同时要有严格的使用役章程。
(六)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要根据实际需要,按承包土地亩数搞合理的提留。队里提留的粮食和现金,主要用于烈军属、五保户和残疾社员的困难补助,干部、民办教师、赤脚医生的误工补贴,以及民兵训炼、计划生育、水利开支和集体财产的折旧维修等。对部分无条件承包耕地的职工家属,可在提留粮或统销粮中解决口粮指标,交款买粮。
(七)对国家用工和集体用工,生产队要匡定每年的工日,将应出工的劳力排队编号,按号轮流,年终进行平衡。
(八)要教育社员维护好各种水利、交通设施和林木苗圃,决不能因开荒、扩种予以损坏。对违犯规定,造成恶果的,要追究责任,实行经济制裁。
(九)对集体讨论议定的超产奖励办法,要保证兑现,任何人无权推翻,即使有些问题不太合理,也不要急于改变,可待来年调整,以取信于民。对规定的统一收获粮食、棉花办法,要严格执行,绝不准私自乱收。对破坏收获秩序者,要严肃处理。
(十)实行包产的粮、棉责任田,其定产和超产部分的产值,作为集体收入分别统计;粮食超产的奖励部分以及自留地和开荒地所生产的粮食、棉花,列入社会产量统计。
三、加强领导
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把搞好生产责任制,作为调整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进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本功来抓。我们现在实行的生产责任制,急需稳定和完善,其中有些问题还要继续进行探讨。因此,务必要把它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象合作化运动中“书记动手,全党办社”那样,切实加强具体领导。县直各部门,都要从农业生产管理方式变化了的情况出发,围绕着促进生产、搞活经济,用变通的办法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为巩固发展生产责任制提供方便,创造条件。公社党委和管区、大队都要确定一名熟悉这项工作的负责同志分管,真正靠上去抓紧、抓细,一定要把定产和奖励的落实问题,在秋收前一项一项的解决好。对目前尚未建立生产责任制的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杜绝“大拨工”。有了生产责任制,也绝不可放松政治思想工作,生产责任制同其他制度,办法一样,不是万能的,必须把政治思想工作同生产责任制结合起来去做,充分发挥政治思想工作的保证作用,使生产责任制产生更大的威力。
一九八〇年八月四日

中共滨县县委农村工作部关于今冬健全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意见
县委:
根据中央七十五号文件精神和县委的要求,为了在今冬健全和完善生产责任制,明确划分大、小队干部的职责范围,合理解决他们的工作报酬,充分调动社员和干部两个积极性,加快农业生产发展的速度,我们到部分公社、管区和大队进行了调查和座谈,现就这方面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公社参照执行。
(一)要把健全和完善生产责任制,作为今冬农村工作的中心环节抓紧抓好。
在包工包产、联产计酬责任制方面
一、土地承包问题。
粮田一般按人七劳三承包,棉田按人三劳七折成承包。在定地块时,土质差异不大的,可不分等,一次承包。具体做法是:①土地普遍丈量一遍;②按人劳比例或劳力折成算出份数和每份的地亩数;③现场插标,划开份数;④户主参加,定产、定工;⑤综合调整,使定产符合计划;⑥按顺序写好阄,户主抓阄,地块到户;⑦召开大会,队户签订合同。土质差异较大的,可以分等,承包不到一亩地的,只包中等地,以免地块零碎。地块确定后,三、五年不变。为解决人口变动的土地调剂问题,生产队可留少量机动地,包给社员,时间一年,年终调给新增人口。计划外生育的人口不予留地。人口减少的要在年终收回。
在承包土地时,应把撂荒地同时分给社员,并宣布三、五年不变,不计征购,不交农业税(原来是可耕地应交农业税),宜啥种啥,谁种谁收。
二、粮棉定产和奖罚问题
为了不断壮大集体经济,保证政策兑现,粮棉定产不宜过低,应以前三年常产(八〇、七九、七八三年的平均产量)为基数,或按县、社下达的生产计划指标。实行超产全奖的单位,可采取两种办法:①适当提高定产基数,一般比常产高百分之十左右,高产单位可不提高或稍低于前三年常产;②低定产(不能低于前三年平均产量),不投资。减产受罚的比数,一般应小于受奖比数。今后应逐步做到合理包产,有产可超,激发社员科学种田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产量,向生产的深度进军。
三、重大生产措施的实施问题。
本着既要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要充分调动社员积极性的原则,宜统则统,宜分则分。耕翻播种,抗旱排涝等重大生产措施,一般由队统一搞。粮食可自收自打;棉花一般由集体摘拾,统一交售,干部管理水平低的,也可社员自己摘拾、交售。
四、工副业和多种经营问题。
队办工副业和果园、菜园、桑园等多种经营项目,可搞专业承包,实行利润包干或利润提成。因果园、菜园、桑园的生产有连续性,应一包三年或五年。
五、牲口喂养和使役问题。
经过一年的实践,较好的办法有三种;一是集体专人喂养,专人使役;二是谁喂养谁使役;三是分组专人喂养,谁喂养谁使役。集体喂养的,能保住膘情并完成积肥任务的,饲养员记一个同等劳力的工分,享受一般社员的奖励。生一头牲口,一年后按价值的百分之二十五左右奖给饲养员。分户喂养的,由生产队确定报酬。
六、手工业者和小商小贩问题。
要积极组织手工业者的小商小贩参加各种集体副业生产。少数从事个体经营的,要经过工商行政部门批准,按月向队交款记工。已承包了土地,因从事手工业和小商小贩而造成减产的,要按两邻地的产量赔产。
七、四属五保的照顾问题。
干部职工家属,愿意包地的,可分给他们土地。家中确无劳力而又不愿意包地的,可不分给他们土地,给予补助虚工,交款买粮,口粮水平不低于一般社员。
对烈军属,要保证他们的收入稍高于一般社员,达不到这个标准的,可根据本单位的情况,一年补助一百至三百个工日。对现役军人,家中有劳力的,可多给一份土地。家中无劳力,不能多包地的,应补助一个同等劳力的工分和奖金。
对五保户,一般每人每年照顾四百斤至五百斤粮食,每月三至五元的零花钱。
八、民办教师、赤脚医生的报酬问题。
民办教师,除给他们一份口粮田外,不要让他们承包棉田。他们的报酬,国家补助归己。另外,再记一个中上等劳力的工分。工作认真,能完成教学任务的,给予一般大队干部的奖励。
赤脚医生可和社员同样包地,根据服务人数多少,每天补助二至五分工。也可采取利润归己,不给补助。
九、树木问题。
沟、渠、路边的现有树木,由集体安排专人看管,按同等劳力记工,树成材后,按售价的百分之五至十奖给护林员。田间树木,树随地走,大树作价,扣本分利,队户各办。当前,沟、渠、路边未栽树的,要分段到户,队出树苗,户栽户管,队四户六分成。
在包干到户管理形式方面
长期“三靠”,干部管理水平很低,社员对集体丧失了信心的单位,可实行包干到户,但必须切实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保护好集体财产
1、耕畜。一般实行合理作价,按人平均匡算价款,抓阄下放到户,由喂养户拿钱找补,价款归队所有,不准分掉。这部分款,可扶持社员买耕畜,两三年内归还生产队,生产队再有计划地添置大型农机具。有条件的单位,可由集体专人喂养,专人使役,社员凑草、凑料、凑报酬。
2、大型农机具。原则上集体管理,安排专人使用。拖拉机可包给机手。实行利润包干(要有一定数量的折旧费),作业收费,维修自理。抽水机,安排专人管理使用,维修费、浇地费用、机手报酬按浇地亩数分摊。机磨,实行利润包干,包到户或包到人。房屋和牲口棚,一般由集体管理使用,集体用不起来的,可借给社员使用,谁用谁负责维修。小型农具,作价下放到户,价款分别一、二年还给生产队。
3、树木。成片树和沟、渠、路边的树木,由队安排专人管理,实行作价保本,增值部分户队三七或四六分成。成材前,可付给管理人员适当的粮款补助。田间树木,树随地走,作价保本,增值对半或户六队四分成。
4.积累。比较好的单位,从明年起提留一定数量的公积金、公益金,有计划地添置大型农机具,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对这部分资金一定要加强管理,不准挪用贪占。
5.土地。地片划定后三、五年不变。粮田地片划分零碎不便耕作的,明年麦收后要适当调整。棉田尚未划分到户的,应按人劳比例(三七或四六)分,这样有利于人尽其能,地尽其力。具体分配,可采取土地分等或孬好地折数等办法,避免把地块划分的太零碎。为解决人口变动的土地调剂问题,生产队可留少量机动地,包给社员,时间一年,年终调给新增人口。计划外生育的人口不预增地。人口减少的要在年终收回。
在分地时,应把撂荒地同时分给社员,并宣布三、五年不变,不计征购,不交农业税(原来是可耕地应交农业税),宜啥种啥,谁种谁收。
6.定产。一般按三年(1978年一1980年)实际平均产量确定,生产条件有改变的单位可适当加成,也可按县、社下达的生产计划确定。
二、做好几种人的补助。
1.烈军属。原则上使他们的收入稍高于同等社员。本户有劳动能力而又自愿的,可多给一份土地。本户不愿多包地的,一般一年可补助50元一100元。
2.五保户。一般每人全年照顾四百斤至五百斤口粮,每月再给三至五元的零花钱。
3.民办教师。国家补助部分全部归己,分给人份土地,享受一个一般大队干部的补助。对工作认真,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可再给予一般大队干部的奖励。
三、抓好多种经营和工副业生产。
发展多种经营和工副业生产,应是这类单位的一个重点,以逐步增加集体经济因素,为继续前进打下基础。因此,对原有的多种经营和工副业生产项目要巩固,没有的要积极发展。管理办法一是利润提成,二是利润包干。
四、安排好国家水利工程和社队自办工程的出工。
对男整劳力承担工程出工,可采取抓阄排号,按号轮流的办法。出工所需补助,一是从提留中解决;二是土地多、困难大的单位,可分给一定数量的土地。
五、搞好队的提留。
一是根据实际需要,按地亩分摊,由户凑集,队里安排使用;二是由队留出少量土地,承包给劳力,种植经济作物,把归队部分作为提留;三是有队办企业的,从收入中解决。
(二)要把落实大、小队班子,解决好基层干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报酬,当做健全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关键。应掌握的原则是,减少干部职数,适当增加报酬,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积极性,加强生产队的领导。
一、实行包工包产、联产计酬责任制的:
1.干部职数。一般不设副职。享受定额补助的,大队在500人以下的设3人,即书记、大队长、会计(武装单位民兵连长可享受定额补助);500人以上的设4人,即书记、大队长、民兵连长、会计。小队设3人,即队长、副队长(兼保管员)、会计。享受定额补助的干部,根据家庭劳力情况,可承包部分土地或全包,其他干部和社员同样包地,不再享受定额补助和奖励,为公办事,误工记工。
2.职责范围。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②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搞好作物布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生产计划的实现;③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搞好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完成国家征购和收购任务;④加强财务管理,搞好民主理财。会计要做到帐目公开,日清月结,按月向社员公布。保管员要切实管好物资,做到不丢失、不损坏、不霉烂;⑤搞好农田基本建设,维护好水利和交通设施,按时完成国家交办的各项工程任务;⑥搞好化肥、农药和其他物资的购买和分配;⑦搞好科学试验,加强技术指导,大力推广优良品种,积极消灭病虫害;⑧搞好队办工副业和多种经营生产,帮助社员发展家庭副业;⑨抓好计划生育、文教卫生、民兵等各项工作;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调解社员纠纷,增强团结,维护社会治安。定期召开社员会,总结工作,表彰先进。
3.工作报酬。一是定额补助。大队干部每人每年补助150—200个工日,或现金120元至180元。小队干部每人每年补助80—120个工日,或现金60元至100元。补助均在年终提取。根据工作表现,釆取小队干部和社员代表评议大队干部,大队干部和社员评议小队干部的办法,分等补助。二是干部补助和产量挂钩。先定出定额补助的标准,粮棉统算,总产比包产基数每增产一成,定额补助提高一成半至两成,每减产一成,定额补助减少3%。采取这种办法的,不再搞干部奖励。
4.干部奖励,采用两种办法:①以当年定产为基础,粮食总产每增加一斤,可奖现金一分,棉花总产每增加一斤皮棉,可奖一角。②以上年纯收入为基础,从当年增加的纯收入中奖给干部10%。不管采用那种办法,奖金可由大队提取,大、小队三七或四六分成。过去生产水平较低,增产幅度较大的,干部奖励一般不超过定额补助部分。干部奖励还要与完成计划生育任务挂起钩来,按公社分配的出生计划,少生一个小孩奖10元,多生一个小孩罚10元,多生一个第三胎罚15元。奖金要评出等级,分等授奖。在正常情况下,粮棉统算,总产比包产基数每减产一成,罚定额补助部分的3%。
大、小队干部,在研究推广科学技术或在实施重大增产措施中,有特殊贡献,使当年生产有较大突破的,应给予特殊奖励。二、实行包干到户的:
1.干部职数。享受定额补助的,大队规模小的设两名,即书记、大队长(兼会计);一般的设三名,即书记、大队长、会计(以上两类,凡是武装单位民兵连长可享受定额补贴);规模大的设四名,即书记、大队长、会计、民兵连长。其他干部如团支书、妇女主任等实行误工补贴。生产队一般设队长、会计两人。
2.职责范围。大体上和实行包工包产、联产计酬单位的干部相同。
3.工作报酬。原则上比同等劳力高10%—20%。补贴的办法:①误工补助加补贴。其标准要因队制宜,一般的大队干部每月误工补助7—10元,小队干部每月3—6元。到管区、公社开会或外出为队办事,一天可补贴1一1.5元。到县开会,工资归己,另外补贴8角至1元。②补助包干。按规模大小不同,大队干部一般每月12—15元,小队干部一般每月8—10元。在一个大队和生产队,书记和生产队长可分别享受本单位的高数。不论实行那种补贴办法,应做到按季评比,麦秋两季兑现。
4.干部奖励。按定产数,棉花总产每亩产100斤皮棉可奖5元,粮食总产每增产1000斤可奖5元。粮棉统算,达不到定产数的,每减产一成,罚补助部分的3%。计划生育按公社分配的出生计划,少生一个小孩奖10元,多生一个小孩罚10元,多生一个第三胎罚15元。奖金提取后,大、小队三七或四六开。大队干部由小队干部和社员代表评议,小队干部由大队干部和社员评议,评出后分等授奖。
(三)要坚持健全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标准,搞好验收。
1.组织干部社员认真学习讨论中央七十五号文件精神,达到户户知道,人人明白,并按照文件精神因趴制宜地民主确定本单位的责任制形式。
2.落实好大、小队的领导班子,研究好干部的职责范围、工作报酬和奖励办法。
3.耕地全部划分到户,确定产量、工分、投资和分配、奖惩章程。牲口农具和其他集体财产都要定出管理使用的具体办法。
4.定出明年的生产计划和措施。对重大增产措施,如农田基本建设,棉花丰产沟、开沟躲碱、营养钵育苗的亩数,都要按公社的安排,落实到户,定到地块。搞营养钵育苗所需的制钵器、塑料薄膜、磷肥等,都要列出计划,落实到户,与供应单位订好合同。今冬尽量使社员买到手中。
5.多种经营和工副业生产都要包给社员。
6.四属五保的照顾,民办教师和赤脚医生的报酬等,都作出具体规定。
7.队与户签订好包产、交售、奖惩、提留和归还贷款的合同。
8.把撂荒地全部分给社员耕种,并有具体章程,队户订好合同。
各公社要按照上述八条要求,逐队组织检查验收,达不到标准的,缺什么补什么。通过健全和完善,力争把我县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以保证明年农业有个较大的突破。
一九八〇年十二月十日

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一九八九年棉花生产意见及有关奖励政策规定》等八个政策性文件的通知(处只选载了其中的四个文件。)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现将《一九八九年棉花生产意见及有关奖励政策规定》等八个政策性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九八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一九八九年棉花生产意见及有关奖励政策规定
棉花是我市国民经济的一大优势和支柱,搞好棉花生产,不仅能直接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而且对增加全市工业产值和商品流通,也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必须把棉花生产作为农业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一九八九年我市棉花生产的指导思想是:“扩大面积,提高单产,增加总产,缓和棉花供需矛盾”。为鼓励棉花生产,特提出我市八九年棉花生产意见及有关奖励政策和规定。
一、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坚持完成棉花生产任务。目前,国内外棉花需大于供的矛盾仍远没有解决,国家已提出并将继续提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以加快棉花生产的发展,我们要抓住这一良好机遇,审时度势,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把棉花生产搞上去。市府确定,一九八九年全市棉田确保三十三万亩,其中开荒植棉一万亩,总产保证四十万担力争达四十五万担。各级政府要瞄准这一目标,下决心,花力气,下本钱,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地工作,确保任务的实现。
二、扩大面积,狠抓落实一九八八年实收面积二十九万八千三百亩,一九八九年播种三十三万亩,多三万亩,关键抓落实。市府要求:一是所有纯棉田,要一亩不少的种上棉花,其他春田要为棉花让路。二是大搞麦棉套种,棉田中套了小麦的,要用营养钵育苗移栽再全部套成棉花;套种行较小或弱麦田改棉田的,可播种夏棉。三是大搞开荒植棉。凡多年弃耕或未开垦过的生荒地,特别是张富公路和利禹公路两侧张集、滨城、单寺、堡集各乡镇所辖范围内的荒地,以及郭集、彭李等乡的市郊荒地,全部种上棉花。全市在一九八八年已开荒植棉一万六千多亩的基础上,再开荒植棉一万亩。
三、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采用先进增产技术。1.抓住早春水源较好的时机,提前开闸放水,灌储并举,力争棉田造墒面积达到90%以上。2.根据土质,适时进行春耕,并及时进行耙耢保墒。3.积极推广地膜覆盖、营养钵育苗和麦套棉等增产技术,确保棉花稳产高产,下决心地膜棉面积搞到十五万亩;营养钵育苗移栽面积八万亩;麦套棉八万亩。各乡镇和业务部门要积极作好地膜等物资的采购和供应。4.认真进行良种的选留和调换。当前我市仍以“鲁棉六号”、“86系”为主体棉种,黄枯萎病严重地块可种一部分“中12”。一九八九年种子缺口较大,种子部门要提前搞好种子的加工、供应和调运,各村户也要及早做好选换和调剂。
四、千方百计,增加投入。近几年棉花上的慢,除政策和布局外,投入量减少是重要原因。一九八九年棉花要增产,物资投入量必须大幅度增加。根据植棉面积和几项主要增产措施的要求,共需氮肥折碳铵三万多吨,磷肥一万多吨,饼肥一万多吨,地膜六百吨,农药四百吨,资金(包括收购)一亿多元;同时还需在改变自然条件,增加有机肥用量方面充分挖掘潜力,各级各部门,要按这个计划,作好超前服务,特别要抓住春耕生产前的有利时机,组织力量,专人靠上,狠抓落实。
五、积极宣传,认真执行各项棉花政策和规定。除积极宣传、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地制定的棉花奖售、奖励、返还和价格政策并保证兑现八八年制定的奖励政策和规定外,一九八九年市府再重申和制定如下奖励办法和规定:(1)本市自产和采购的化肥、地膜以及农药按植棉面积向乡镇分配,超出任务面积的部分数量加倍。(2)按分配给乡镇的地膜覆盖、营养钵育苗面积,对乡镇进行奖励。地膜覆盖,每完成一亩奖励一角,超过一万亩,超过部分每亩按两角奖励;全部完成市分配任务的,另外奖给乡镇五百元。营养钵育苗移栽,按每完成一亩五分钱奖给乡镇。(3)每户植棉在十亩以上或开荒植棉五亩以上的,每亩奖售市产碳铵五十公斤,每户奖售平均高效农药一市斤。(4)新垦荒地植棉的,执行市府〔1988〕50号文件,承包期三十至五十年;从有收入之年起三至五年免交承包费和农业税。(5)以乡镇为单位,按每交售一担皮棉一角,超过任务二角奖给乡镇。(6)年终由各乡镇在卖棉大户中,评选出以户为单位向国家交售籽棉六千斤以上、八千斤以上、万斤以上的售棉带头户,由市里奖给化肥、农药、电视机、自行车等重要生产资料和高档生活用品。
以上物资和资金由市供销社负责提供。
六、加强领导。一九八九年我市棉花生产任务艰巨而又繁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将其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一是坚持以丰产方为阵地,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失时机地提出决策性意见,并认真组织落实。二是抓住关键时期,派出得力干部,帮助群众解决具体困难。三是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把棉花生产的各项措施一一落到实处。四是广泛宣传棉花政策,积极搞好培训,把夺取棉花丰收变为广大棉农的具体行动。

关于进一步稳定完善林业政策的意见
目前全市林业政策,总的趋势是逐步稳定、完善。近年来,比较普遍地实行了林业承包责任制,调动了营林者的积极性,促进了林业生产的发展。在林业资金方面,八八年下半年,市和部分乡镇实行了奖励、扶持的办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当前的问题是,有的虽然承包了,但没有按时绿化起来;有的承包年限较短;有的合同手续不完备;有的管护政策不落实等等,对于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步伐。为了把一九八九年全市林业搞的更好,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承包责任制,稳定林业政策
目前全市的林业政策,主要实行承包责任制。在形式上有以下几种:一是林果面积大,林果收入占经济收入比重高,群众能掌握一般管理技术的村队,实行按人口承包到户,并由集体统一搞好服务;二是小片果园和片林实行个人承包制;三是新建果园和农林间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树随地走,谁种谁有;四是沟路渠和宜林地的绿化,实行投标承包,引入竞争,限期绿化;五是群众个人树木(主要是房前屋后自留地的树木),实行确权发证,永归个人。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上述承包形式和林业政策,是正确的,有效的,有利生产,群众满意。对于这些,一定要坚持、稳定。在稳定的基础上,从完善入手,缺什么补什么,进一步提高。原有的承包合同,不得单方毁约,合同手续不完备的,经双方协商充实完备,提倡进行公证。根据当前面上存在的问题,在充实完善时注意解决好以下问题:
第一、依据林木生长和受益周期,正确确定承包期限。经济林(包括枣树)承包期要在三十年以上,用材树承包期要在二十年以上,并允许继承和转让。如林农间作,在林木承包期内必要调整农田时,实行农田和树地分离,对间作的树木,确定树木生长、管理带(一般四米),由原承包者继续经营。
第二、留出树荫地,正确处理农林矛盾。沟路渠是绿化的重点,提倡投标承包,一包一条路,一包一条渠。为了解决种田和营林的矛盾,在完善承包制时,要留出三米左右的树荫地,以便解决好种田者胁地,营林者管理问题。
第三、对已承包的沟路渠、宜林地,逾期尚未造林绿化的,要限期绿化起来,否则,集体有权收回,另行承包,并由原承包者负责经济赔偿,赔偿数额的确定,以每年应上交承包费为基本依据。
第四、对尚未承包的林地、宜林地、沟路渠等,今冬要安排一定时间和人员,搞好承包,集体有条件经营的,可兴办村队林业,强化双层经营机制,但在集体内部也要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
二、继续实行奖励和扶持政策,坚持国家、集体、个人办林业
林业所需资金,坚持国家、集体、个人多渠道筹集。一九八九年国家银行要安排五十万元的贷款支援林业生产,市财政要安排二十万元奖励和扶持林业生产,每个农民群众仍要集两元的绿化费。村队收缴的林木承包费,要大部分用于林业的再发展、水利、交通、环保、城建等部门,从有关经费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发展林业。其他各国家机关、团体、工厂的干部职工,每人拿出一至两元,搞好机关、工厂、学校的庭院绿化。一九八九年,市府对全面完成林业绿化责任状的乡镇奖励一千元。同时,对完成成片造林任务的(包括经济林),每亩扶持五元。对完成枣农间作任务的,每亩扶持三元(桐农间作两元)。对完成林网任务的,也要给予一定的扶持。对这部分扶持资金,经过市里检查验收,合格后兑现。各乡镇要管理好用好,专门用于林业的奖励和扶持,不准挪作他用,为了更好地发展林果生产,市里安排两千吨化肥和一千吨磷肥用于林果生产。
三、落实管护政策,健全管护制度
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加深《森林法》的贯彻实施。各村队并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制订村队护林公约和管护制度,宣传群众。同时,对毁林者严加处理。树木的管护,基本的办法是,谁造、谁有、谁爱护,对于道路上的树木,因管护任务较重,村队要安排专职护林员,实行专职管护和承包者管护相结合。专职护林员的工资报酬,要与管护效果挂钩,保存率达到85%的发给全部报酬,超过或达不到的酌情奖励和处罚。对毁坏林木的要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严加惩处。在惩处毁林者的同时,也要追究护林人员的责任,确保林业的健康发展。

关于实行土地有偿承包的暂行规定
为坚持土地公有,完善家庭承包,使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在土地承包经营中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我市于一九八七年八月试行了土地有偿承包办法。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结合一年多的试行情况,对土地有偿承包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凡实行责任制以来由集体发包给农户经营的土地,在坚持“五个不变”(即家庭承包责任制不变,原土地承包关系和承包期不变,已有偿承包的机动地和经济田不变,已发放的土地使用证不变,已制定的林业、渔业、“四荒”以及其他工副业项目的承包规定不变)的基础上,都要实行有偿承包的办法。承包农户每年要向代表村集体经济一方的村民委员会缴纳一定数量的土地承包费。
二、每亩土地每年需要承担的承包费,应根据当地人均占有土地的多少,土地等级以及国家集体需征收的各项费用和农民的承受能力而定。在一般情况下,一级土地可征收三十至四十元,二级土地可征收二十至三十元,三级土地可征收十至二十元;但在城镇郊区,对收入较高的经济田可根据情况适当加大土地承包费的征收额。土地等级的确定,要以一九八四年调整土地时评定的级数为准。
三、对户口在农村,不承包或只少量承包集体土地,以从事他业为主的农户,或人均占有土地一亩以下的村,除按规定收取土地承包费外,还可按人口适当收取公共职业附加费。收取的限额,每人每年应控制在当地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四至百分之七。对城镇郊区人均占有土地较少,二、三产业发达,务农收入较低的村,还根据群众意愿,采用“以工补农”的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行“两田制”,鼓励专业大户或专业队(组)多承包土地。也可试办农业车间或集体农场,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以促进农村产业的专业化分工。
四、土地承包费和公共事业附加费的征收,要以村为单位定出方案,作出第二年预算计划,报乡镇审批后才能实施。每年秋季一次交清,供下年使用。征收的数额,或一定五年十年不变,或三、五年进行一次调整。具体办法,由各乡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两项费用征收的总限额,每人每年应控制在各村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十以内。
五、集体征收的土地承包费和公共副业附加费,要由村民委员会统一设帐管理,按规定使用。其使用范围:一是农业税、水费。二是乡镇统筹的农村教育费、民兵训练费、计划生育费、优抚费、广播费、灭鼠费以及其他民办公助事业费。三是村干部报酬。四是村集体留用的扩大再生产和服务费、五保户照顾以及其他福利事业费。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项目。使用情况要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为了鼓励群众管好用好土地,各乡镇要建立承包土地检查评比制度,制定评比条件,组织各村定期检查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情况,对承包期间增加收入,使土地等级上升者要给予经济奖励;对承包期间搞掠夺式经营,造成土地等级下降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对无故弃耕撂荒,造成土地荒芜的,除按规定征收土地承包费外,每亩土地每年可加收三十至五十元的土地荒芜费。同时,在土地转包或承包期满时,检査情况还可作为土地投资补偿的依据。
七、农户因改从他业而要求转包的土地,可交回集体由村民委员会重新发包,也可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后直接向其他农户租赁或转包。但不论采用哪种形式,都要严格执行有关土地升降级的奖罚规定,而且在转包合同没有正式签定以前,土地承包费和国家征购任务仍由原承包农户负担。
八、实行土地有偿承包后,各乡镇要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使集体和农户双方都能履行职责,主动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根据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要求,首先,代表村集体经济一方的村民委员会,至少应当具有生产服务、管理协调和资金积累三项基本功能。在当前,尤其需要建立科技推广、物资供应、机耕排灌、产品销售等相应的服务小组,在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和领导下,以无偿或低偿形式为家庭经营提供下列服务项目:(1)安排农、林、牧、副、渔业生产计划。(2)搞好农田水利建设。(3)组织抗旱、排涝。(4)组织机械耕作。(5)推广农业科学技术。(6)搞好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供应。(7)搞好畜、禽疫病防治。(8)组织好农副产品销售。(9)为种养大户联系资金信贷。(10)开展生产经营咨询。有条件的地方,还要组织资源开发,兴办集体企业,以增强为农户服务和扩大再生产的经济实力。其次,作为承包的农户,也要在积极发展商品生产的同时,尽到以下几项义务:(1)自觉遵守本规定有关条款。(2)爱护土地资源,并不断增加投入。(3)保护田间水利设施。(4)执行国家粮、棉种植计划。(5)按规定出义务工。(6)按时交纳土地承包费。(7)按时完成国家粮油征购任务和棉花定购任务。对不努力为群众组织服务的村干部,可根据情况减少其报酬数额。但作为承包方的农户,绝不能以此理由来推脱自己应尽的各项义务。因此,对不尽或少尽义务的农户,村委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直至收回其承包土地。
九、因为土地有偿承包是农村合作经济内部的一种责任制,因此,承包双方的责任必须用具有法律效力的承包合同加以约束。根据已有的经验,土地承包合同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承包项目、数量和承包期限。二是承包标的及其他经济指标。三是发包方为承包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应承担的其他义务。四是承包方向集体应尽的各项义务。五是有关土地升降级和弃耕撂荒、破坏地貌的奖罚条款。六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减产、减收或绝产绝收的处理办法。七是违约责任和惩罚办法。八是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九是承包双方的单位、姓名、签订日期和鉴证单位。上述内容,可参照本规定有关条款议定。
十、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要一式三份,由承包双方的代表签字盖章,由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后方可生效。三方各存一份,以备兑现合同或处理纠纷时查证。根据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的意见》规定,县和乡镇两级的农经管理部门,是目前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机构。如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本村又无法解决的,应由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协助本级政府根据合同法进行调解或仲裁。承包土地数量较大或经司法部门公证的合同,也可由司法部门调解或仲裁。

关于荒地开发承包的几项规定
为把荒地开发治理逐步引入商品经济的轨道,发动群众对全市二十二万亩荒地进行开发和承包,使这部分资源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开发承包中的几个具体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凡市辖范围内的荒地或废弃多年的弃耕地,在其权属单位的统一规划和安排下,单户、联户或集体都可进行开发承包,但要尽可能实行规模经营。如本单位无力开发,也可允许外地、外单位以各种形式前来开发承包。
二、在对新开发荒地的使用上,一定要坚持“谁开发,谁有承包权”的原则。在有效承包期内,要允许承包者向外转包或租赁,允许其子女继承使用。只要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允许承包者在其承包的荒地上兴办家庭农场,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
三、因开发荒地周期较长,投入较大,其承包使用期可一定三十年至五十年不变。
四、为了充分体现谁开发谁受益,凡在新开发的土地上发展种养业的,从有收入之年起,五年内可不交承包费,不承担定购和其他上交任务。
五、为使荒地所有者与开发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今后在对荒地进行开发时,开发者必须事先征得荒地权属单位的同意,并签订正式承包合同后方可进行,特别是承包大户或到别村承包荒地的单位和个人,其承包合同需经司法部门进行公证。
六、在本规定公布前已经开发的荒地,也要坚持“谁开发,谁有承包使用权”的原则,如无承包合同,应尽快按本规定有关条款办理补签手续,拒不办理手续的,权属单位可收回其开发荒地另行发包。
七、开发荒地者签订承包合同后,必须积极进行开发经营,尽快发挥效益,凡弃之不用,重新荒芜的,发包方有权收回,并加收土地荒芜费。
八、在开发治理荒地的过程中,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做好服务,为承包农户和单位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除对开荒种棉、种菜、发展畜牧业等经营项目按市府有关规定给予扶持外,对其他经营项目,也应在技术、资金和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以促进荒地开发承包的顺利进行。

关于加速公办学校校舍改造的决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农村广大干部、农民,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艰苦努力,无私奉献,捐资集资两千多万元,圆满地完成了全市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任务,96%的学校达到了“六配套”。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改善,促进了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目前我市公办学校还有相当数量的校舍年久失修,有不少学校存在危房,教学所必需的实验、图书用房及师生生活用房普遍紧张。同时,随着我市人口的剧增,群众子女上学难和学生上学拥挤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尽快解决,今年暑假将有部分适龄儿童无法入学。这种状况,直接威胁着师生的人身安全,妨碍着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因此,对公办学校进行校舍改造,已经势在必行。
完成公办学校校舍改造任务重、投资大,需要广开渠道,多方筹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捐资助学。李鹏总理在最近召开的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发展社会力量办学,开辟筹措教育经费的新渠道。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快中小学建设争取三五年内使全省公办学校面貌得到根本改变的要求。据此,行署提出了广开渠道,多方筹集资金,进行公办学校校舍改造的具体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地关于进行公办学校校舍改造的意见和要求,从根本上改变我市公办学校办学条件差、市民子女上学难和学生上学拥挤的状况,市三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议》,号召全市人民集资捐资,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地委、行署同意,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全面动员,多渠道筹资,奋战三年,全面完成公办学校校舍改造任务。
一、我市公办学校校舍改造的主要任务。
我市将在三年内全面完成二十一处公办学校的校舍改造。公办学校校舍改造的总体规划目标是:改造现有的危房和有碍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建筑,补充教学、生活必需的校舍和设施,使学校在规模、校舍、桌凳、操场以及校园环境等五个方面达到《山东省公办中小学校舍改造及验收暂行标准》和国家教委、计委制定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校舍面积定额》及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二、资金来源和筹集办法
据初步估算,完成公办学校校舍改造任务需要资金二千万元。这单靠财政拨款难以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根据行署惠行发(1989)19号文件和我市的实际,市政府决定,从下列渠道筹集校改资金:
1.今年市财政在压缩城市建设和非生产性基本建设的情况下,拿出二百万元,用于今年的公办学校校舍改造,并将财政超收部分的20%用于校改。
2.提取城镇建设配套费的20%用于校改,由市建委代收。
3、提取城镇维护费的20%用于校改,由税务部门代收。
4、县以上全民、集体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搞非生产性基本建设(科技、教育、卫生除外),按投资总额的5%征收校改专项资金,由建行按年度代收。
5.按照省规定征收的社会集团购买力附加费,全部用于校改。
6.城市“三税”教育费附加从八九年元月起由1%提高到3%。
7.凡驻滨州市乡镇以上企事业单位农业户口的临时工、合同工(工龄一年以上者),每年交五十元的校改资金,由各单位代收。
8.运输车辆(包括拖拉机)每吨位每年交纳一百元,非生产性汽车每辆每年交纳五百元,三轮车、摩托车每年每辆交纳二百元,由公安监理部门在年审车辆时代收。
9.依靠和鼓励社会力量集资办学和捐资办学。凡是驻滨州市的企业单位(包括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每个正式职工每年捐资一百元用于校改。
10.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每人每年捐助工资总额的2%支援校改,由各单位代收。离退休干部、职工不予集资,如自愿交款,作为捐款对待。
11.全市每个农民今年征收农村职业教育费附加三元,用于农村职业学校的校舍改造,由各乡镇代收。
12.个体工商户、专业户和有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每人每年交一百元的校改资金,由工商局,办事处代收。
13.凡外地在我市的建筑工程队,从结算总额中提取2%支持校改金,由市建委代收。
14.学校从勤工俭学收入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校改。
15.市政府动员和鼓励企业单位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举办各类学校,以缓解上学难的局面。
企事业单位个人集资部分一律按文件规定由各单位代收,于今年五月二十日前直接划拨市财政局。其他部分由代收单位在六月底和十二月底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所收资金划拨市财政局。市校改专项资金帐号为:滨州市人民银行020605。
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按时向市财政局划拨教育集资。所集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和挪用。市财政局将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直接划拨各学校。市政府将向地、市各单位公布集资结果和使用情况。
同时,市政府欢迎各单位、每个公民捐资助学,并为个人捐款超过二百元、单位捐款超过一万元的树碑留名。个人捐款一万元以上者,将载入滨州史志。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公办学校校舍改造,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对这项工作必须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落实责任。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公办学校校舍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张英民任组长,市委副书记杨永新、市委常委王希海、人大副主任宋书俊、市政府副市长马元信、政协副主席李同仁任副组长,市计委、经委、劳动局、物资局、税务局、工商局、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建委、教育局、土地管理局、交通局、公安局、审计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市教育局负责搞好公办学校的布局规划;各街道办事处、经委、建委、税务局、工商局、银行、交通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资金的筹措;建委负责全部改造和建设的工程任务;计划、物资部门要搞好物资的调配,保证校改物资的供应;审计部门对筹措资金的单位和使用资金的学校定期进行审计,真正做到专款专用。
四、严肃纪律,杜绝乱集资、乱摊派
今后,筹资一律由市政府统一组织进行,不允许政出多门,乱集资、乱摊派。学生的费用一律按国家教委规定的范围标准收取,不准以各种名目向学生乱收费。对不按规定乱收费者,要进行严肃处理。
滨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