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婚姻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州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1/article/6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1/article/6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5年前,境内的男女婚姻多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形成,少数乡村盛行娃娃婚、指腹为婚、早婚和童养媳等陋习。一些富家子弟少年娶妻,小女婿,大媳妇,说什么“女大三(岁),过得日子顶着天”,“女大八,早发家”,也有的一夫多妻。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明确规定了婚姻自主、男女结婚年龄、废除一夫多妻制。婚姻方面的陋习逐渐改变。特别是80年代初修改了婚姻法,政府提倡晚婚晚育以来,多数青年婚龄均在23-25周岁之间。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按国际婚姻年龄计算,境内15及15周岁以上人口婚姻状况如下表。 1990年人口普查婚姻状况表 表3—12 ┏━━━━━━┯━━━━━━━━━━━┯━━━━━━━━━━━┯━━━━━━━━━━━━┓ ┃ 性别 │ 合计 │ 男 │ 女 ┃ ┃ 数量 ├───┬───────┼───┬───────┼───┬────────┨ ┃ 项目 │ 人 │占15及15岁以上│ 人 │占15及15岁以上│ 人 │ 占15及15岁以上 ┃ ┃ │ 数 │ 人口的% │ 数 │ 人口的% │ 数 │ 人口的% ┃ ┠──────┼───┼───────┼───┼───────┼───┼────────┨ ┃ 合计 │424084│ 100 │214529│ 50.10 │209555│ 49.90 ┃ ┠──────┼───┼───────┼───┼───────┼───┼────────┨ ┃ 未婚 │102546│ 24.00 │57018 │ 13.00 │45528 │ 10.90 ┃ ┠──────┼───┼───────┼───┼───────┼───┼────────┨ ┃ 有配偶 │292293│ 68.00 │146988│ 34.10 │145305│ 34.00 ┃ ┠──────┼───┼───────┼───┼───────┼───┼────────┨ ┃ 丧偶 │27137 │ 6.00 │ 8810 │ 2.00 │18327 │ 4.00 ┃ ┠──────┼───┼───────┼───┼───────┼───┼────────┨ ┃ 离婚 │ 2108 │ 0.50 │ 1713 │ 0.40 │ 395 │ 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