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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学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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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体育清末废科举立新学后,初、高等小学虽有体育课设置4旦无象样活动场地和具体教学计划。
民国初期,滨县第一高等小学、第二高等小学始设体育活动场地,每周2节体育课,其内容以列队、跑步、拍球、跳高、跳远为主。1924年滨县第一高级小学设置游艺场1处,内置篮球、排球等运动器材,并聘有专职体育教师。除每周设2节体育课外,每天下午开展活动。农村初级小学仍以列队、唱游为基本内容。1929年县立小学(完小)都设有体育场,置篮球杆,组织学校篮球队,除本校经常活动外,还组织校际联赛。1935年至1937年,县立完全小学在高年级中成立“童子军”组织,定期接受军训。
1939年,滨境沦为日占区。在此后的七年中,除受控于伪县署教育科的县城文庙、北镇、里则、杨集、杜店等“县立”小学尚有体育活动外,农村小学只有唱游活动。
1945年夏滨境解放。农村初级小学都组织起儿童团,以扭秧歌、打莲花落等活动形式配合拥军支前、减租减息、反奸除霸等政治运动。
1948年秋,高、初级小学经恢复整顿后,高小每周设两节体育课,初小设两节唱游课(后改称体育)。
1951年城关、山柳杜、钟楼孙、北镇、张铁匠等完全小学都辟肴操场,置有篮球、单杠、双杠、铅球、铁饼等体育器材,配有专职或兼职体育教师,成立校篮球队。部分中心小学和条件较好的农村小学亦置有篮球、单杠、双杠、跳高架、手榴弹、跳绳等体育活动器械。
是年,推行国家颁行的第一套儿童广播体操。
1952年春,在滨城召开第一次综合体育运动会,分职工队和学生队,共160名运动员。1954年春在滨城举行篮球运动会,有7个校队参加,共70人。1956年6月在滨城举行第二次综合体育运动会,共310名(男185人;女125人)运动员参加比赛。
1957年实施国家体委、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内容以田径为主,结合开展体操、游戏。
是年6月,滨县学生田径运动会在滨城举行,由各校推选出的200名运动员参加。
1958年冬,在小学生中大搞“四红”(政治红、文化红、体育红、劳动红)和二级劳卫制、三级运动员活动,校校搞突击训练,一度冲击了正常的教学计划。
1959年至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学生体力不佳,学校体育活动停止。
1963年高、初级小学均恢复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在高、完小一度出现乒乓球热。城关完小学生几乎人手一拍,地面、桌面、墙面都成了练球场所。1963年在地区小学生乒乓球锦标赛中,城关完小代表队女队获团体冠军,男队获亚军。
1963年至1966年学校体育工作稳步发展,每年定期举行春季田径、秋季篮球、冬季越野运动会。各高、完小、初小教研组亦举行不同类型的选拔赛。
1965年响应毛主席“到大风大浪中锻炼”的口号,又掀起游泳热潮。
1966年下半年至1969年,因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学校体育活动停滞。
1970年至1972年,在“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搞好民兵和青少年两个环节”口号的指导下,农村小学以开展田径、体操、篮球为主,结合进行学军(列队、行军、拉练)活动。
1977年至1981年,根据国家体委提出的“高速发展体育事业,攀登世界体育高峰,为四个现代化服务”的指示精神,要求各公社(乡、镇)教育组在贯彻小学体育大纲,上好体育课和开展好课外体育活动的同时,建立重点训练项目:单寺、张集、堡集以田径为主;滨城、杜店以篮球为主;张集以长跑为主。
1982年市直6处小学除坚持正常的体育课和体育活动外,各校都建立一个重点项自训练队,如一小的乒乓球队,二小的小足球队,四小、五小的小篮球队等。这些校队多次参加省、地体育运动会,并取得好成绩。
1984年贯彻省、地体育训练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统项目学校命名。被省命名的传统项目有:第一小学的乒乓球、第五小学的篮球。被地区命名的传统项目有:第二小学的乒乓球、第四小学的小篮球。被市命名的传统项目有:第三小学的田径、第六小学的排球、小营镇中心校的乒乓球。
在1985年省级比赛中,第一小学的乒乓球队,男队获团体第二名,女队获团体第四名。
1986年滨州市儿童武术队在地区比赛中,获团体第一名。第二小学的儿童象棋队获地区团体总分第三名。
1987年在农村小学校舍改造的同时,全市730处农村小学都辟有固定的体育场所。是年秋,全市小学普遍使用了省编体育教材,使体育教学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1988年市直各小学也在保证重点体育项目训练的前提下,开始由原来的竞技型向普及型过渡,使学校的体育活动更加活跃。1990年在市体委组织的越野、田径、乒乓球、小篮球比赛中,各小学代表队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精神面貌上都展现了新气象。
中学体育1916年成立的滨县师范讲习所,就设有体育课,每周两节,以体操(步法、转法、列队)为主,辟有简易运动场。
1936年滨县县立初级中学成立,学校配有专职体育教师,在西南滩辟大型体育场,体育器材较全,经常开展一些球类、田径比赛。同时,学校成立有童子军组织,定期进行军训活动。
1939年至1945年间,北镇鸿文中学(基督教会开办)经常举办一些体育活动,还聘有武术教练,传习武术、拳术项目。
1949年春,惠民地区在滨县城北姜家设立的第一联师(后改称“滨县师范”)辟有田径运动场,置有两副篮球杆,学校有篮球队、田径队。
1956年滨县第一中学配有专职体育教师,一切体育活动按《中小学体育大纲》进行,篮球、田径、乒乓球队,每年参加县举行的运动会。
1958年夏,在廿里堡、里则镇、单家寺、杨集新立4处初级中学,这些学校都配有专职体育教师,成立有篮球、田径、乒乓球校队,经常开展校际友谊赛。
1959年至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各校体育活动停止,体育教师带领学生支农、搞捕捞、收野菜,操场改菜园,借以生产自救。
1961年地区教育局、体委聘来省的两位武术教练,在北镇举办武术传习班,滨县派王希海(一中)、周士良(北镇附小)、赵梦祥(城关完小)三位体育教师参加。1963年春,滨县文教局举办传授班,从此武术活动遂在中学、完小全面展开。
1963年秋,滨县文教局召开全县中、小学体育教师讲习会,学习研究中小学体育教材,交流教学经验,并观摩了一中、城关完小的体育课,扭转了轻视体育教学的错误观点。
1963年至1966年上半年,以中学和完小为重点,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形成建国后第二个体育高潮期。各校每年举办两次(篮球、田径)运动会,选拔运动员参加全县的比赛。
1966年6月份,“文化大革命”开始,各中学都“停课闹革命”、学生“杀”向社会扫“四旧”、大串联、体育活动停止。
1968年中小学贯彻毛泽东主席的“五七”指示,各中学开展学军活动。
1972年5月在新城体育场举行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参加人员430名。这是“文化大革命”期间举行的第一个县级体育运动会。从下半年开始,在高中和重点联中(初中)推行“体育锻炼标准”,学生朱爱花、魏慧玉、孝桂枝、唐国力分别在1973年至1975年获地区冬季越野赛长跑好成绩,并代表地区队参加省级比赛。1978年滨县中学生射击代表队获地区总分第一名。
进入80年代,中学体育教学的重点是:突出人才培养,狠抓运动成绩的提高。
1984年滨州市中学生代表队在地区越野比赛中获田径赛总分第一名,初中生田径比赛获总分第四名,初中生篮球赛女子获第一名,男子获第三名。
同年,市中学生代表队获地区越野赛男子团体总分第一名;在中学生篮球赛中,男、女双获第一名。市少年武术队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1987年市代表队在惠民地区十一届运动会自行车比赛中,男女均获团体第一名;摔跤比赛获总分第一名;射击比赛,男、女均获总分第一名;武术比赛,男、女总分均获第二名;举重比赛总分第一名;乒乓球比赛,男、女甲组均获第二名;篮球比赛,男、女队均获第一名;田径比赛,男子团体总分第四名,女子团体总分第七名。
在本届运动会上,市代表队获团体总分、精神文明锦旗各一面,奖杯11尊、金牌56枚、银牌34枚、铜牌24枚。
同年,市中学生自行车代表队代表地区参加省级比赛,获男子70公里团体第一名,女子川公里团体第二名。
是年,对学校的传统项目进行调整:市一中为省级田径传统项目学校;市二中和北镇中学为地区田径传统项目学校;市四中为地区篮球传统项目学校。
自1988年使用省编体育教材后,各中学普遍重视了体育理论的教学和基础技能训练,还把体育成绩列入初中升高中的总分数线。同时学校在指导思想上,也由原来的竞技型过渡为普及型,着眼提高全体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