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如武术、游戏和各项娱乐活动等,均为群众自发的活动。1929年在“强国必先强种,强种必先强身”的口号影响下,首次由地方政府出面借助民间拳房的设施,在滨城东街设立滨县国术馆,各区亦先后开设国术馆或拳房。
1932年滨县民众教育馆增设健康部,开始有组织地管理体育工作。
1945年后体育工作由县府文教科管理。1956年秋,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由1名副县长兼任主任,县委宣传部长兼副主任,文化、教育、工会、团委、妇联、财政、粮食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兼任委员。下设2名专职体育干部,在文化科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1958年12月滨县并入惠民县,县人民委员会文教卫生部内有1名文化科副科长兼管体育工作。体育专职干部增至6名。1960年体育专职干部调出。
1961年复滨县建置后,体育工作由滨县文教局管理。1962年7月配专职体育干部1人。同年秋,调整县体育运动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工作一度实行军管,由县人武部训练科具体管理。1973年又归县革委政治部,配专职干部2名,并迁新滨城体育场办公。1975年体育运动委员会列局级行政单位。置主任1名,专职干部3名。
1982年11月滨州市设体育运动委员会,列局级行政编制,置副主任(无正职)1名,专职干部3人。1983年专职干部增至7名,设行政、业务、训练三股,并配有专职教练员1名。
1987年3月滨县、滨州市体委合并,市体委置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行政办公室和业务科,辖业余体育学校1处。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清代,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如武术、游戏和各项娱乐活动等,均为群众自发的活动。1929年在“强国必先强种,强种必先强身”的口号影响下,首次由地方政府出面借助民间拳房的设施,在滨城东街设立滨县国术馆,各区亦先后开设国术馆或拳房。
1932年滨县民众教育馆增设健康部,开始有组织地管理体育工作。
1945年后体育工作由县府文教科管理。1956年秋,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由1名副县长兼任主任,县委宣传部长兼副主任,文化、教育、工会、团委、妇联、财政、粮食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兼任委员。下设2名专职体育干部,在文化科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1958年12月滨县并入惠民县,县人民委员会文教卫生部内有1名文化科副科长兼管体育工作。体育专职干部增至6名。1960年体育专职干部调出。
1961年复滨县建置后,体育工作由滨县文教局管理。1962年7月配专职体育干部1人。同年秋,调整县体育运动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工作一度实行军管,由县人武部训练科具体管理。1973年又归县革委政治部,配专职干部2名,并迁新滨城体育场办公。1975年体育运动委员会列局级行政单位。置主任1名,专职干部3名。
1982年11月滨州市设体育运动委员会,列局级行政编制,置副主任(无正职)1名,专职干部3人。1983年专职干部增至7名,设行政、业务、训练三股,并配有专职教练员1名。
1987年3月滨县、滨州市体委合并,市体委置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行政办公室和业务科,辖业余体育学校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