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初期,卫生、医疗事业由滨县民政科管理。1952年8月滨县人民政府设卫生科,置科长1人,副科长1人,科员1人(1955年增至5人)。1958年12月滨县并入惠民县成立惠民县文教卫生部,下置卫生科,负责业务性工作。1959年12月撤销文教卫生部,恢复为惠民县卫生科。1961年4月复滨县建制,设滨县卫生局。置局长1人,副局长2人,工作人员4人。“文化大革命”初期撤卫生局,建“6.26公社”革命委员会。1969年11月复称滨县卫生局。
1982年10月市卫生局建立,置局长1人,副局长2人,科员和工作人员5人。
1987年3月滨县卫生局并入滨州市卫生局,置局长1人,副局长3人,工作人员20人。设有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医政科、药政科等行政和业务科室。
第一章 机构
新中国建立初期,卫生、医疗事业由滨县民政科管理。1952年8月滨县人民政府设卫生科,置科长1人,副科长1人,科员1人(1955年增至5人)。1958年12月滨县并入惠民县成立惠民县文教卫生部,下置卫生科,负责业务性工作。1959年12月撤销文教卫生部,恢复为惠民县卫生科。1961年4月复滨县建制,设滨县卫生局。置局长1人,副局长2人,工作人员4人。“文化大革命”初期撤卫生局,建“6.26公社”革命委员会。1969年11月复称滨县卫生局。
1982年10月市卫生局建立,置局长1人,副局长2人,科员和工作人员5人。
1987年3月滨县卫生局并入滨州市卫生局,置局长1人,副局长3人,工作人员20人。设有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医政科、药政科等行政和业务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