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清代的私塾,其管理制度是由办学户主或办学团体推出的校董会管理。
清末,受武训影响,地方上义学日盛。义学属“慈善”性质的一种办学方式,由捐办人监管或共同推举的学董会管理。
州(县)学,是政学合一的教育行政机构,由州(县)公署管理。
书院,是封建时代的一种学术机构,由地方士绅会同官府合办,由院董会管理。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后地方开办的新式学堂,分茛考、民立两种。官立学堂由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劝学所)管理;民立学堂由办学村庄的校董会管理。民间私塾仍沿旧制。
民国初期,滨县新学处数增多,在管理上仍袭清制,实行公立、私立两种办学方式和两种管理制度。教会(天主教、基督教)在地方上开办的学校属私立,由教会组建的校董会管理。1917年后,学校的管理逐步形成县、区、村三级设学三级管理制。据省教育厅1919年调查:滨县归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学校有“师范讲习所一处,高等小学二处,乙种农校一处,模范国民学校三处,女子国民学校三处”;国民学校210处,分别为区、村两级行政管理。自1928年起乡村公立初级小学大多改为私立,形成县、村两级办学两级管理,县教育局对乡村小学只在业务上予以督导。据1932年省教育厅《视察滨县教育报告》述:“该县分七学区,学校数三百零二处,计县立师范讲习所一处,县立小学六处,县立初级小学一处;村私立初级小学二百九十四处。”1935年开办的一批短期义务小学归县统一管理。1937年“七七事变”后,滨县的日伪沦陷区和国民党统治区开办的中、小学分县立、区立和村立,但管理混乱,农村小学时办时停。
1943年后滨东解放区涌现出一批抗日小学,因抗日民主政府财经困难,除在打连张、谷家、季姜堂(今属沾化县)开办的三处抗日高小外,其他都归村管理。1945年7月滨县全境解放,但国民党武装匪特对解放区骚扰严重,学校时办时停。学校管理仍为县管高级小学,村管初级小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初级小学采取公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民办四种办学方式。其中高、完小由县管理;公办初级小学实行县、区双重管理;民办初级小学由村管理。1953年后原村办初级小学大多收为公办,全县的乡村小学基本接受县、区两级的双重管理。
初级中学归县管理。姜家的第一联立师范(简称联师”)为地区属学校,于1953年秋交县管理。
1958年后,全县有5处初级中学和9处重点完全小学归县直接管理,其他高、完小和公办初级小学实行县、区(即条条块块)双重管理;民办小学由区、村(队)双重管理。
“文化太革命”期间,实行“工人宣传队”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1970年后高中和完全中学归县管理;初中(联中)归公社管理;小学(已无公办、民办之分)归大队管理。
1976年10月以后全县中、小学仍实行三级管理。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行后,对所属学校的管理权作了调整,并将一部分市、县属学校下放乡、镇管理。
1987年3月滨县并入滨州市,全市有普通中学7处,职业中学4处,乡(镇)中学和联中31处;市直小学8处,农村小学723处,小学分出的教学点19处。其中1—7中,1—4职中,1—8小为市属学校;乡(镇)中学和联中、乡(镇)中心小学归乡(镇)管理;农村小学为村民委员会管理,但业务工作仍由市、乡(镇)统理。
1990年1月旧镇镇划归市属后,增市属普通中学1处(编为滨州市第八中学),乡镇属普通初级中学2处,农村普通小学55处。
业务管理自1924年滨县劝学所改称教育局后,增设视学机构,置县视学(1928年改称县督学)1人,视学员(又称教育委员4人。对全县高、初级小学巡察视导,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新教材和教学计划的实施,评定教研员的业务水平和进行业务指导。这种视学制度一直延续到50年代中期。
1956年9月滨县教育局成立小学教学研究室以后,定期开展业务活动和教学视导。县立完全小学设语文、数学、史地、文体等教研组;小学以行政区域内划片建教研组,有计划地按县教研室教学研究意见开展观摩教学和识字教学、汉语拼音教学、作文教学等专题研究。
1962年后各区设区校长(多由中心小学校长兼任)分管业务工作,形成县—区—教研组三级教学管理系统。
1970年各公社(区)设教育组,由副组长分管业务。1978年县教研室分设小学教研部和中学教研部,各部又各置学科教研员1—2人。教学研究逐步走上正规,并建立起县—乡(镇)—学校教导处和小学教研组三级教学研究网,以此深入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1987年滨县并入滨州市后,这一教学业务管理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校内管理清末,首批创办的滨州高等小学堂和蒲台县高等小学堂,设堂长1人,主持学堂的全面工作。下置司事1人,分管学堂事务和经费。各科教习(教员)由堂长邀聘,分管教学和班内事务。新办官立初等小学堂多为单班,学堂事务由教习(教员)兼管。
民国时期实行校长治校。中等学校的校长由县知事(县长)呈请,省长下委任状;县立高、初等小学的校长由县知事(县长)委任。学校的教员和事务员皆由校长择聘。民国时期,校内一般只设教务、庶务二处,分掌教学和事务工作。1928年以后学校增设训育处,专司学生思想品德的训导,并在中学和小学高年级学生中成立童子军,在学校活动中增加军训项目。学校中的教务、训育、庶务外各置主任1人,在校长的领导下各负其责。班级工作由班主任教员具体管理。在学生中设学生会,进行自我管理和开展一些自治活动。乡村初级小学,规模较大者(教员3人以上)委校长1人,主持学校工作;单班单人者则由教员包揽校内一切事务。
1945年滨、蒲解放后开办的高级小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办的中、小学长期只设教导处和总务处,实行校务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废除教师聘任制改为调配制。在校内管理中,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副校长佐助校长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教导主任分管教学管理和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总务主任分管学校经费和后勤事务。班级工作由班主任教师具体管理。1958年后加强了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当时北镇中学、滨县一中及地属中等专业学校都配备了专职党支部书记,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其他管理体系未变。基层党组织亦加强了对高、初级小学的具体领导。自1950年以后,学校青年团、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和各种活动不断加强。中等学校(包括地属农校、师范、卫校)设团总支、班设团支部。小学高年级设团支部;小学低、中年级设少先队中、小队,以教研组为单位设大队,各聘辅导员。在中学和高、完小都成立有学生会。这些群众团体组织在基层党支部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开展一系列思想教育和社会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校内管理。
1966年“文化大革命”,学校管理制度悉遭破坏。1968年实行“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地属学校进驻“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县属学校进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小组(简称“贫管组”),成立由工人(或贫下中农)代表、学生(红卫兵代表)和革命干部“三结合”的学校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取代学校党支部和校长的职权。“工宣队”和“贫管组”撤出学校后,仍以“革委会”行使职权。但新成立的联中大都机构不健全,只委派1名负责人主持校内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学校逐步走上正规,基本恢复了“文化大革命”前的建制。滨州市境省、地、市属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乡镇中学和农村小学也逐步健全了管理机制,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1988年以后为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学校增设德育处,形成一套完整的校内管理体系。
第二节 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清代的私塾,其管理制度是由办学户主或办学团体推出的校董会管理。
清末,受武训影响,地方上义学日盛。义学属“慈善”性质的一种办学方式,由捐办人监管或共同推举的学董会管理。
州(县)学,是政学合一的教育行政机构,由州(县)公署管理。
书院,是封建时代的一种学术机构,由地方士绅会同官府合办,由院董会管理。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后地方开办的新式学堂,分茛考、民立两种。官立学堂由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劝学所)管理;民立学堂由办学村庄的校董会管理。民间私塾仍沿旧制。
民国初期,滨县新学处数增多,在管理上仍袭清制,实行公立、私立两种办学方式和两种管理制度。教会(天主教、基督教)在地方上开办的学校属私立,由教会组建的校董会管理。1917年后,学校的管理逐步形成县、区、村三级设学三级管理制。据省教育厅1919年调查:滨县归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学校有“师范讲习所一处,高等小学二处,乙种农校一处,模范国民学校三处,女子国民学校三处”;国民学校210处,分别为区、村两级行政管理。自1928年起乡村公立初级小学大多改为私立,形成县、村两级办学两级管理,县教育局对乡村小学只在业务上予以督导。据1932年省教育厅《视察滨县教育报告》述:“该县分七学区,学校数三百零二处,计县立师范讲习所一处,县立小学六处,县立初级小学一处;村私立初级小学二百九十四处。”1935年开办的一批短期义务小学归县统一管理。1937年“七七事变”后,滨县的日伪沦陷区和国民党统治区开办的中、小学分县立、区立和村立,但管理混乱,农村小学时办时停。
1943年后滨东解放区涌现出一批抗日小学,因抗日民主政府财经困难,除在打连张、谷家、季姜堂(今属沾化县)开办的三处抗日高小外,其他都归村管理。1945年7月滨县全境解放,但国民党武装匪特对解放区骚扰严重,学校时办时停。学校管理仍为县管高级小学,村管初级小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初级小学采取公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民办四种办学方式。其中高、完小由县管理;公办初级小学实行县、区双重管理;民办初级小学由村管理。1953年后原村办初级小学大多收为公办,全县的乡村小学基本接受县、区两级的双重管理。
初级中学归县管理。姜家的第一联立师范(简称联师”)为地区属学校,于1953年秋交县管理。
1958年后,全县有5处初级中学和9处重点完全小学归县直接管理,其他高、完小和公办初级小学实行县、区(即条条块块)双重管理;民办小学由区、村(队)双重管理。
“文化太革命”期间,实行“工人宣传队”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1970年后高中和完全中学归县管理;初中(联中)归公社管理;小学(已无公办、民办之分)归大队管理。
1976年10月以后全县中、小学仍实行三级管理。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行后,对所属学校的管理权作了调整,并将一部分市、县属学校下放乡、镇管理。
1987年3月滨县并入滨州市,全市有普通中学7处,职业中学4处,乡(镇)中学和联中31处;市直小学8处,农村小学723处,小学分出的教学点19处。其中1—7中,1—4职中,1—8小为市属学校;乡(镇)中学和联中、乡(镇)中心小学归乡(镇)管理;农村小学为村民委员会管理,但业务工作仍由市、乡(镇)统理。
1990年1月旧镇镇划归市属后,增市属普通中学1处(编为滨州市第八中学),乡镇属普通初级中学2处,农村普通小学55处。
业务管理自1924年滨县劝学所改称教育局后,增设视学机构,置县视学(1928年改称县督学)1人,视学员(又称教育委员4人。对全县高、初级小学巡察视导,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新教材和教学计划的实施,评定教研员的业务水平和进行业务指导。这种视学制度一直延续到50年代中期。
1956年9月滨县教育局成立小学教学研究室以后,定期开展业务活动和教学视导。县立完全小学设语文、数学、史地、文体等教研组;小学以行政区域内划片建教研组,有计划地按县教研室教学研究意见开展观摩教学和识字教学、汉语拼音教学、作文教学等专题研究。
1962年后各区设区校长(多由中心小学校长兼任)分管业务工作,形成县—区—教研组三级教学管理系统。
1970年各公社(区)设教育组,由副组长分管业务。1978年县教研室分设小学教研部和中学教研部,各部又各置学科教研员1—2人。教学研究逐步走上正规,并建立起县—乡(镇)—学校教导处和小学教研组三级教学研究网,以此深入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1987年滨县并入滨州市后,这一教学业务管理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校内管理清末,首批创办的滨州高等小学堂和蒲台县高等小学堂,设堂长1人,主持学堂的全面工作。下置司事1人,分管学堂事务和经费。各科教习(教员)由堂长邀聘,分管教学和班内事务。新办官立初等小学堂多为单班,学堂事务由教习(教员)兼管。
民国时期实行校长治校。中等学校的校长由县知事(县长)呈请,省长下委任状;县立高、初等小学的校长由县知事(县长)委任。学校的教员和事务员皆由校长择聘。民国时期,校内一般只设教务、庶务二处,分掌教学和事务工作。1928年以后学校增设训育处,专司学生思想品德的训导,并在中学和小学高年级学生中成立童子军,在学校活动中增加军训项目。学校中的教务、训育、庶务外各置主任1人,在校长的领导下各负其责。班级工作由班主任教员具体管理。在学生中设学生会,进行自我管理和开展一些自治活动。乡村初级小学,规模较大者(教员3人以上)委校长1人,主持学校工作;单班单人者则由教员包揽校内一切事务。
1945年滨、蒲解放后开办的高级小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办的中、小学长期只设教导处和总务处,实行校务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废除教师聘任制改为调配制。在校内管理中,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副校长佐助校长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教导主任分管教学管理和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总务主任分管学校经费和后勤事务。班级工作由班主任教师具体管理。1958年后加强了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当时北镇中学、滨县一中及地属中等专业学校都配备了专职党支部书记,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其他管理体系未变。基层党组织亦加强了对高、初级小学的具体领导。自1950年以后,学校青年团、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和各种活动不断加强。中等学校(包括地属农校、师范、卫校)设团总支、班设团支部。小学高年级设团支部;小学低、中年级设少先队中、小队,以教研组为单位设大队,各聘辅导员。在中学和高、完小都成立有学生会。这些群众团体组织在基层党支部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开展一系列思想教育和社会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校内管理。
1966年“文化大革命”,学校管理制度悉遭破坏。1968年实行“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地属学校进驻“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县属学校进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小组(简称“贫管组”),成立由工人(或贫下中农)代表、学生(红卫兵代表)和革命干部“三结合”的学校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取代学校党支部和校长的职权。“工宣队”和“贫管组”撤出学校后,仍以“革委会”行使职权。但新成立的联中大都机构不健全,只委派1名负责人主持校内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学校逐步走上正规,基本恢复了“文化大革命”前的建制。滨州市境省、地、市属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乡镇中学和农村小学也逐步健全了管理机制,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1988年以后为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学校增设德育处,形成一套完整的校内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