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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生产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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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时代,遇有灾荒,政府救灾措施主要是:蠲、缓田赋,调拨银、粮派员赈济,以工代赈,施粥,搬迁安置灾民等。
至民国时期,滨地几乎年年有灾,无岁不荒。当时的赈灾措施有:
急赈:凡遇大灾,施行急赈。办法主要是设场施粥,收容难民,施款赈济。1935年夏连降大雨,滨境被涝,灾民达67000人,当时曾于滨城、北镇、里则镇分别设立三个收容所,收容难民915人。

1956至1990年发放社会救济款统计表
表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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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
┃ 年份 │ 款 数 │ 年份 │ 款 数 ┃
┃ │ (元)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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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4765278 │ 1973 │ 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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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6 │ 32715 │ 1974 │ 8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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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7 │ 19290 │ 1975 │ 6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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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8 │ 67103 │ 1976 │ 92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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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9 │ 141128 │ 1977 │ 18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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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0 │ 498170 │ 1978 │ 7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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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1 │ 476846 │ 1979 │ 14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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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2 │ 144082 │ 1980 │ 23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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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3 │ 50037 │ 1981 │ 7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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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4 │ 42306 │ 1982 │ 8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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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5 │ 36000 │ 1983 │ 1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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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6 │ 44935 │ 1984 │ 19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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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67 │ 52000 │ 1985 │ 1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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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8 │ 304000 │ 1986 │ 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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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9 │ 455455 │ 1987 │ 19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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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0 │ 115000 │ 1988 │ 8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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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1 │ 64049 │ 1989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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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2 │ 80000 │ 1990 │ 1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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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赈:每遇黄河决口,则以难民充役筑路、治水,酌发生活费,以保障其生活。减免田赋,发行农贷,平粜亦是常采用的措施。
尽管有这些措施,由于政治的腐败,灾民所得甚微,仍不免流离失所,冻饿而死者时有发生。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改造自然条件,发展农业生产,灾害显著减少。
每遇自然灾害,党和人民政府即组织人民群众和驻地干部及时抢救,妥善安置灾民;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力量,生产自救为主,辅之以国家必要救济“的方针,开展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节约度荒。同时国家适时发放救济灾粮、款、物资,以安排灾区人民生活,帮助灾区人民战胜灾荒,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
互助互济1957年为支援灾区人民,党和政府号召开展救灾捐献运动。境内共捐棉衣9085件、棉裤5479件、单衣5069件、鞋5434双、帽子9492顶、袜子2376双、被褥112床、干菜2500公斤、人民币7225元。1961一1963年涝灾后展开互助互济活动,互济棉衣18728件、粮食65462.5公斤,其它代食品22125公斤、烧柴7335公斤、现金370元。1976年,为帮助河滩受灾人民建房,滩外诸公社支援砖300万块、瓦10万页;机关干部自动捐款1800元。
1990年,滨州市遭受了涝灾。政府动员各地支援的物资有;尿素265吨,糕点2吨,食醋3.4吨,面粉4吨,水果罐头100箱,久效磷农药1吨,木材25立方,衣服2100件,洗衣粉380袋,共计价值30万元;全市集体和个人捐献的现金和物资折款共51万元。
国家救济国家对群众逢灾必救。据不完全统计1952年拨救灾款12000元,寒衣1330件。1961—1966年共拨救济款2484930元;救济棉布226100尺、棉絮6500公斤、棉衣28921件、棉被432床。1971—1979年,拨救灾款3919000元、救济布184000尺、棉絮15000公斤、化肥750吨、拖拉机7部。1987年发放救灾款10万元。1990年滨州市遭受涝灾之后,国家除发放53万元救济款外,还发放农业贷款168万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困难。此外,国家每年都从丰收地区调拨大批平价统销粮,解决灾区人民的生活问题。
生产自救“依靠群众,依靠集体力量,生产自救为主”,是战胜自然灾害的最有效措施。早在1954年党和政府就曾组织沿黄灾民去大孤岛收割芦苇、蒲草,进行生产自救。
1990年本市遭受涝灾后,市委、市府立即抽调40名科局级干部和1600名一般干部组成H个工作组,深入村队,组织群众进行生产自救。开挖条田沟、淋水沟33万条,总长达934公里,动土82万方;动用排水机械860台,使农田积水基本排除,灾情得到了有效控制。
抢险救灾沿黄两岸共有4镇、4乡,即里则镇、杜店镇、旧镇镇、小营镇、彭李乡、蒲城乡、郭集乡、梁才乡共396个自然村。其中地处黄河滩区的44个自然村,直接受到黄河水漫滩的危害。为此党和政府采取了以下抢险救灾措施:
每逢黄河水漫滩,一面组织抢收庄稼,一面组织搬迁。一般年份沿黄两岸组织防汛抢险基干班150个,防洪抢险队员3000人。1982年秋,黄河水漫滩,市府除组织防汛队伍外,还组织机械投入抢险搬迁,共组织34台拖拉机,3部汽车,日夜奋战,搬迁群众3000人,无一人伤亡。
1964年政府投资8万元,将蒲城、北关、马庙、李庄4个村迁往安全地带,重建新村。1976年搬迁了杜店镇的小街子、南韩两个村。1977年将蒲城乡的金卜庄、南关,搬至滩外,取名友谊村。里则镇阮家阁村的半数户迁往堤北。这两次搬迁,在自筹资金基础上,国家投资30万元,拨建房粮15万公斤,还组织滩外乡镇支援砖300万块,瓦10万页,苇子10万公斤。
50年代初,黄河修防工程和城镇建设工程,曾以以工代赈的形式吸收大批灾民参加,以解决其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