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64年起,开始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力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支边。1968年4月滨县革委会成立了安置办公室,1969年12月改名滨县革委会民政安置组,负责民政和知识青年工作,隶属县革委生产指挥部领导。1972年2月建立民政局,知识青年工作归民政局管理,是年7月知识青年工作隶属县革委政治部组织组管理。1974年1月建立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知识青年的动员、安置和落实政策工作。为加强知识青年工作的领导,县委、县革委成立了知识青年领导小组,选派了10名知识青年带队干部,住在“知青点”(知识青年集体居住的村或队)上,负责知识青年的再教育工作。接收知识青年的公社建立领导小组,确定1名干部专管知识青年工作。接收知识青年的大队,建立知识青年管理小组。至此,知识青年安置工作走上正轨。
1968年6月至1969年4月,第一批接收外地知识青年共361人。其中,集体插队299人(淄博市淄川区149人、张店区37人,胜利油田90人,惠民地区地直单位23人),回乡知识青年62人。集体插队知识青年安置在4个公社的32个知青点上。单寺公社的小赵家、段李、侯北、马坊、东石、张西、前杜、王门、打油张、台子王、杀虎刘、单寺东街12个知青点126人;杜店公社的北街、苏家、段家、沙郭、司家、大高、苏学官、小高、大里苏、马坊10个知青点91人;杨集公社的石庙、吕家、罗家、西孟、齐家、大范、李赞皇7个知青点59人;张集公社的卜家、王铁匠、后张集3个知青点23人。回乡知识青年来自北京、天津、上海、广东、广西、江苏、四川、江西、云南、安徽、浙江、福建、河北13个省、市和本省外地知识青年,安置在10个公社47个大队。
1974年至1977年底,安置本地知识青年及外地回乡、转迁、随迁知识青年390人,其中集体安置258人,回乡的73人,转迁、随迁的59人。集体插队安置在3个公社7个知青点。堡集公社的北常、吉家、曹家桥、龙王庙、侯玉玺5个知青点140人;杨集公社的石庙知青点31人;单寺公社的小赵家知青点49人。杜店棉花原种场和地区农科所38人。回乡、转迁、随迁知识青年除本地30名外,其余分别来自四川、福建、江苏、浙江、河南、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青海、内蒙古、北京、上海、天津14个省、市、自治区和本省其他地区。安置在10个公社96个大队(同1968年和1969年回乡知识青年安置相重的有5个大队)。
1978年11月,安置知识青年集体插队50人。安置在2个公社5个知青点。单寺公社小赵家知青点16人;堡集公社北常、吉家、龙王庙、曹家桥4个知青点34人。
1968年6月至1978年11月,共接收知识青年801人,其中,集体插队569人,安置在农场38人,回乡135人,转迁、随迁59人。集体插队知识青年安置在5个公社37个知青点,回乡、转迁、随迁知识青年安置在10个公社138个大队。
对集体插队的知识青年每人每年发给220元补助费,同时规定接收大队给予力所能及的照顾;对回乡知识青年按下乡时间分别发给140元、150元、180元、220元、230元不等补助费。到1973年集体插队和回乡知识青年补助费每人每年增至500元,安置在国营农场的增至400元,包括建房、用具、学习、医疗、生活等费用。1968年至1978年,共拨安置经费244172元,其中,集体安置经费200467元,回乡安置经费42436元,发放知识青年生活困难补助费1269元。共为知识青年建房310间。
从1970年起,通过企业单位招工、大、中专院校招生、参军、提干、回城、迁回原籍等途径,大部分知识青年下乡一年后即被招工。当时,一面安置,一面仍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下乡。1976年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国务院调整了城镇知青上山下乡的政策,根据中央文件“调整知青政策,逐步缩小上山下乡的范围。今后不再搞插队”的精神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自1979年始,不再接收外地和安置当地知识青年下乡。到1980年底共有801名下乡知识青年全部安排完毕,其中,企业招工545人,农场就业38人,乡镇企业就业1人,大、中专院校招生38.人,参军16人,提干1人,回城143人,迁回原籍19人。1981年3月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办公室撤销。
第三节 知识青年下乡安置
自1964年起,开始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力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支边。1968年4月滨县革委会成立了安置办公室,1969年12月改名滨县革委会民政安置组,负责民政和知识青年工作,隶属县革委生产指挥部领导。1972年2月建立民政局,知识青年工作归民政局管理,是年7月知识青年工作隶属县革委政治部组织组管理。1974年1月建立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知识青年的动员、安置和落实政策工作。为加强知识青年工作的领导,县委、县革委成立了知识青年领导小组,选派了10名知识青年带队干部,住在“知青点”(知识青年集体居住的村或队)上,负责知识青年的再教育工作。接收知识青年的公社建立领导小组,确定1名干部专管知识青年工作。接收知识青年的大队,建立知识青年管理小组。至此,知识青年安置工作走上正轨。
1968年6月至1969年4月,第一批接收外地知识青年共361人。其中,集体插队299人(淄博市淄川区149人、张店区37人,胜利油田90人,惠民地区地直单位23人),回乡知识青年62人。集体插队知识青年安置在4个公社的32个知青点上。单寺公社的小赵家、段李、侯北、马坊、东石、张西、前杜、王门、打油张、台子王、杀虎刘、单寺东街12个知青点126人;杜店公社的北街、苏家、段家、沙郭、司家、大高、苏学官、小高、大里苏、马坊10个知青点91人;杨集公社的石庙、吕家、罗家、西孟、齐家、大范、李赞皇7个知青点59人;张集公社的卜家、王铁匠、后张集3个知青点23人。回乡知识青年来自北京、天津、上海、广东、广西、江苏、四川、江西、云南、安徽、浙江、福建、河北13个省、市和本省外地知识青年,安置在10个公社47个大队。
1974年至1977年底,安置本地知识青年及外地回乡、转迁、随迁知识青年390人,其中集体安置258人,回乡的73人,转迁、随迁的59人。集体插队安置在3个公社7个知青点。堡集公社的北常、吉家、曹家桥、龙王庙、侯玉玺5个知青点140人;杨集公社的石庙知青点31人;单寺公社的小赵家知青点49人。杜店棉花原种场和地区农科所38人。回乡、转迁、随迁知识青年除本地30名外,其余分别来自四川、福建、江苏、浙江、河南、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青海、内蒙古、北京、上海、天津14个省、市、自治区和本省其他地区。安置在10个公社96个大队(同1968年和1969年回乡知识青年安置相重的有5个大队)。
1978年11月,安置知识青年集体插队50人。安置在2个公社5个知青点。单寺公社小赵家知青点16人;堡集公社北常、吉家、龙王庙、曹家桥4个知青点34人。
1968年6月至1978年11月,共接收知识青年801人,其中,集体插队569人,安置在农场38人,回乡135人,转迁、随迁59人。集体插队知识青年安置在5个公社37个知青点,回乡、转迁、随迁知识青年安置在10个公社138个大队。
对集体插队的知识青年每人每年发给220元补助费,同时规定接收大队给予力所能及的照顾;对回乡知识青年按下乡时间分别发给140元、150元、180元、220元、230元不等补助费。到1973年集体插队和回乡知识青年补助费每人每年增至500元,安置在国营农场的增至400元,包括建房、用具、学习、医疗、生活等费用。1968年至1978年,共拨安置经费244172元,其中,集体安置经费200467元,回乡安置经费42436元,发放知识青年生活困难补助费1269元。共为知识青年建房310间。
从1970年起,通过企业单位招工、大、中专院校招生、参军、提干、回城、迁回原籍等途径,大部分知识青年下乡一年后即被招工。当时,一面安置,一面仍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下乡。1976年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国务院调整了城镇知青上山下乡的政策,根据中央文件“调整知青政策,逐步缩小上山下乡的范围。今后不再搞插队”的精神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自1979年始,不再接收外地和安置当地知识青年下乡。到1980年底共有801名下乡知识青年全部安排完毕,其中,企业招工545人,农场就业38人,乡镇企业就业1人,大、中专院校招生38.人,参军16人,提干1人,回城143人,迁回原籍19人。1981年3月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办公室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