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律师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州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1/article/41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1/article/41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6年至1958年期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滨城和北镇设立法律顾问处。设在滨城的称滨县法律顾问处,共3人。设在北镇的称北镇法律顾问处,共3人。1958年末两个顾问处同时撤销。 1981年2月滨县法律顾问处成立,隶属县司法局。1986年1月市法律顾问处成立。1987年县、市法律顾问处合并,共11人,有律师7人,法律工作者2人。律师业务有五项: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民事代理和非诉讼事件调解、刑事辩护、代写法律事务文书、解答法律询问。 1982年法律顾问处受县土产公司聘请,为其担任法律顾问。1984年发展到为15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1987年为41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1988年又为市政府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从法律角度参与政府的决策。1990年已为53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至1990年底共办理刑事案件辩护246起,民事代理和诉讼代理共367起。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021件。接待人民来访、解答法律询问2215人次,处理人民来信17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