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四节 户籍管理

档案浏览器

1950年,公安局治安股内设专人分管户籍工作。北镇公安分局、滨城派出所均设户籍警。是年在北镇和滨城开始户口清理整顿,进行户口登记。
1951年7月,按照《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实行城镇户口登记制度。
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推动了城镇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为农村户口登记奠定了基础。
1956年4月农村建立了迁出、迁入、出生、死亡4项登记制度,各乡均由乡文书兼管。对重点人口,分类建档。
1958年1月,公安局对全县户口进行清理,建立人口卡片和户口登记簿管理制度。
1982年,根据中发[1982]5号文件,各派出所配备专职户籍员。户口工作由派出所管理。是年,经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用“常住人口登记簿”取代了卡片管理办法。同年8月,市公安局设户政科,专司户口管理。
1987年底全市有户籍警22人(其中市局6人,各派出所共16人)。现行户口管理制度为:城镇实行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7项登记。农村实行:出生、死亡、迁出、迁入4项登记。改“常住人口登记簿”为“常住人口登记表”(实行1人1表)。同年,市设居民身份证办公室,至年底已发放居民身份证33万份。1990年已发居民身份证34318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