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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旧政府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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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地方武装清末,州衙设有三班六房,其中兵房主管招兵买马等军事事宜。兵房设师爷1人、徒弟2人、号头1人。
1904年3月滨州巡警营成立,负责社会治安。设有巡警教习1人、文牍、勤务各1人,下辖4个警班,其中警目4人、警兵36人。
1909年巡警营改编为巡警局。设局长1人、教习1人、文牍、勤务各1人,下辖6个警班:警目6人、警兵54人,有步枪20余条和木制警棍若干条。2个班驻滨城,4个班分驻北镇、杨集、廿里堡、单家寺。
民国初期地方武装民国初创,巡警局仍沿旧制。
1918年4月巡警局改称警察所,同时征招境内退役军人成立警备队。警备队设队长1人、护兵1人、下辖3个步兵棚,每棚10人;1个骑兵棚,5人。皆着灰色制服,佩有阶衔。
1922年6月警备队改称警备大队。大队长由县知事陈缙兼任,另有副大队长1人。大队部设军需1人、护兵2人,辖骑警2棚、步警3棚,共45人。1928年5月警察所与警备大队的武装被惠民驻军石友三部的军长吴杰派其团长岳子良收编带走。
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地方武装1928年警察所与警备大队被岳子良收编带走后,境内无军事力量。下半年吴赤云来任县长,拉沾化匪首吴德胜及部下40余人来滨,组成滨县公安局,由吴德胜任局长。是年9月吴赤云被解职,公安局解散。
1930年张博来任县长,重建公安局,重组警备大队。大队长由张博兼任,大队副李云侨。大队部设军需1人、书记1人、护兵2人,辖2个步警中队(每中队辖4个分队,每分队辖3个班,每个班10人)和1个直属骑警小队。翌年,又在各区设立区队,每队20人左右。
1934年9月张儒玉在滨县推行兵学工合一政策,建立滨县民团(又称民校),对民众进行军事训练,先后训练6批2000人。
1937年底,日军入侵滨县,公安局、警备大队及民团皆被冲散。
附:日伪政权武装机构
日军侵占滨县城以后,于1939年<1月派朱柏为队长组成宪兵队,配翻译1人,日本宪兵10人,在滨县发展情报网,领导特务和伪军的活动,破坏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1942年6月又发展汉奸10人参加宪兵队,并建立一个30余人的护路队,队长侯振铎。
在建立宪兵队的同时,由惠民入侵滨县的伪军三个连组成伪县警备队。至1942年春扩充到749人。大队长由伪县长兼任,另设大队副1人、军需长1人、军医]人、上士、中士、卫生员、警卫员各2人,传令兵1人、日军顾问3人。直属骑兵排1个、卫兵班1个。下辖6个中队。骑兵排、卫兵班与1、6中队驻守城内,2中队驻郎中河,3中队驻里则镇和杜店,4中队驻北镇、马店,5中队驻打连张、单寺。
滨城沦陷后,城里南街大地主刘冠臣曾组织维持会。1939年以维持会为基础建立起伪警察所,以后陆续建立起城关、北镇、廿里堡、单寺、杜店、里则镇6处分所。
为了配合宪兵队的活动,于1943年冬,建立了由宪兵队直接指挥的特务组织——新民突击队。设中尉小队长1人、翻译1人,辖3个班,共30人。班长以上配短枪,队员皆系三八式步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