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一节 参议会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档案浏览器

滨县参议会1946年9月29日根据“渤海区选举委员会紧急通知”精神,组成滨县参议会选举委员会。由党、政、军、民及社会贤达共17人组成。推举刘景甫(滨城西关人)为主任,李杰、张心田为副主任。同年11月23日至26日在滨城举行滨县参议会成立大会,与会参议员112人(男99人,女13人)。会议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刘景甫为参议长,张心田、毕绍亭为副参议长。同时还选举了李杰、王林、刘景甫、郝晋卿、毕绍亭、于廉东、陈震、张心田、齐光熙9人组成的滨县行政委员会。李杰为主任委员。选举毕绍亭为省第二界临时参议会参议员,刘景甫、张心田为渤海区第四届参议会参议员。
县参议会对全县重要施政方针和经济建设、动员参军、土地改革、武装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有决议权。1949年底参议会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所代替。
滨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49年12月16日,滨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成立,共有委员15人。李杰任主任,崔奎双任副主任。1950年1月7日至11日滨县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滨城举行。出席代表250人、缺席3人,其中农民140人,县机关及工、商、学、兵、青、妇各界79人,地区机关19人,特邀12人。主席团由12人组成。主席赵国栋。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县政府《九个月来施政工作报告》。听取了县委《关于冬季工作任务建议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县首届人代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改滨县县政府为滨县人民政府。
1950年6月29日至30日举行第二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代表210人、缺席26人。主席团15人组成,主席赵国栋。会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同时听取了县委《夏季工作任务建议报告》,并做出了《响应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平签名运动号召〉的决议》。选举二届人代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还通过了提案整理工作报告,接收、处理提案806件。1950年12月7日至8日举行二届二次人代会。出席代表236人,主席团主席赵国栋。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赵国栋所作《目前时局与任务》的报告。做出了“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冬季结束土改,颁发土地证”的决议。要求向全县人民宣传美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坚决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作战,要人有人,要钱有钱,搞好生产和优属工作,组织好代耕,巩固人民军队;组织民兵,反奸反特,镇压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打击不法地主,改造懒汉二流子以巩固后方的生产和生活秩序。贯彻省政府颁发的《土地改革实施办法》,巩固土地所有权,保护人民既得利益。会议激起了广大代表的爱国热忱。
1951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第三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与棉农代表会合并召开),与会代表351人,其中农民155人,烈军工属和荣复军人17人,县区党政机关、民主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170人,特邀6人,地直机关3人。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李群所作的《关于春季生产建议报告》。要求全县把种好棉花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家家户户订立种棉发家计划。发展互助插伙,搞好优属代耕,动员妇女参加劳动。会议决议:坚决贯彻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惩治反革命条例”,打击匪特和不法地主,继续镇压反革命,取缔“一贯道”等反动会道门,继续开展抗美援朝爱国丰产运动。反对美帝武装日本,拥护世界和平。会议还决议,在“五一”节全县组织抗美援朝爱国示威游行。会议选举三届人代会常委会共19人。主席1人,副主席3人。1951年7月9日至11日举行三届二次人代会,出席代表324人,会议听取了县委副书记赵双泉《关于形势、任务建议的报告》。通过了农民、青年、妇女、工商、教育、医务、合作社等各界代表订立的爱国公约。爱国公约主要内容为:各村各户为巩固国防做到国家一声令下,立即奔赴前线。把全部棉花和妇女私房棉售给国家。搞好生产和代耕。镇压反革命,防奸、防特,管制不法地主,巩固后防安全。办好夜校、识字班,宣传时事政策。向全县人民进行爱国教育、文化教育、农业科技教育、健康卫生教育等。
1951年12月5日至8日举行第四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与会代表299人,其中:农民115人,烈军工属和荣复军人14人,党政机关、民主人士和其他各界代表163人,地直机关7人。主席团19人组成。县长高梅坡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全县百分之六十的群众推行了爱国公约,15万人参加了“五一”和“国庆节”游行,18万人参加了和平签名运动,表现了各界人民的爱国热忱。青年踊跃参军,农民积极交售爱国棉,拥军优属,开展捐献运动,鼓舞了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斗志。土改结束,农业十大政策已在全县落实。但工作中还存在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对婚姻法贯彻不力的缺点,致使因婚姻问题发生自杀案件18起。县委书记李群作《冬季四项工作任务建议》的报告,并传达政协全国委员会一届三次会议通过的九项决议和抗美援朝运动的七项决议。会议选举了17人的常务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4人。1952年4月6日至7日举行四届二次人代会,与会代表207人。县委书记李群作《目前形势与1952年爱国丰产竞赛运动建议》的报告。经过讨论,通过了县长高梅坡所作的《贯彻婚姻法意见》的报告。
1952年6月28日至7月1日举行第五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与会代表305人,其中农民108人,烈军工属、荣转军人18人,党政机关、民主人士和其他各界代表168人,地直机关11人。会议由县府汇报了四届二次人代会以来的施政工作,提出了夏季生产任务及措施。指出由于资产阶级的疯狂进攻,少数干部在“糖衣炮弹”面前蜕化变质,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境内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简称“三反”)的斗争,对全县党、政、军、民、合作社等机关进行了民主检查、思想教育。清除了大贪污犯、蜕化变质分子、违法犯纪分子,纯洁了国家机关。会议选举17人组成第五届人代会常务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1952年8月30日举行五届二次人代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县长高梅坡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1953年5月25日至28日举行五届三次人代会。与会代表240人。其中:农民75人,县机关30人,烈军属、荣转军人12人,其他各界123人,列席代表30人。会议发扬民主,批评了领导机关存在的严重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及违法乱纪行为。有6名国家干部受到处分。会议通过了县府《关于处理人民来信的决议》,规定每月(农历)初四、十四、二十四日为县长接待人民来访日。人民检察署在重要集镇设置意见箱,广泛搜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还通过了《夏季生产工作决议》,主要内容为:解放妇女劳动力,发动妇女参加生产劳动,实行民主管理,搞好代耕和生产自救,保证不饿死一个人。
1953年12月举行第六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县政府在工作报告中指出,由于认真执行了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开展爱国增产运动”号召,战胜了自然灾害,夺得农业丰收,全县评出各类模范人物6113人,丰产户3575户。88个乡普遍改选了乡政权,民主选举了乡长、副乡长。在贯彻婚姻法方面成绩显著,出现了许多充满民主团结、美满幸福的新夫妇、新家庭。全县有282名寡妇改嫁,61名童养媳得到解放。16539名妇女放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