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审计范围 资料库:滨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滨州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1/article/31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d1/section/1/article/31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审计机关主要对下列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国家金融机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基本建设单位;国家给予财政拨款或者补贴的其他单位;有国家资产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国内联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 审计项目包括: 财政预算的执行和财政决算; 信贷计划的执行及其结果; 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的财务收支;国家资产的管理情况; 预算外资金的收支; 借用国外资金,接受国际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 与财政、政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严重侵占国家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经济利益行为; 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的有关审计事项;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