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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价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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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年鸦片战争后,由于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品的大量倾销,再加赔款协定实施,大量白银外流,引起银价暴涨。清中期每两白银仅值1000文铜钱,至光绪间涨至每两白银2300文左右,一向比较稳定的粮食价格继而受到影响,以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为基数(l00)至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升至197.7,平均每年上升1.68%。1849年每石小麦值银1.28—2.92两,至1907年58年间涨为2.93—4.78两。
中华民国建立后,农村经济十分薄弱,购买力甚低,物价相対稳定。20年代中期日本等帝国主义剩余资品大量倾销,国民经济受到严重冲击,农产品价格逐年下跌。30年代中期后,农产品价格急剧下跌。1935年每公斤中级皮棉0.62元,1936年上升为0,84元到1937年急降为0.218元。棉农苦不堪言,次棉只好当柴烧掉。日伪统治时期,日本侵略者为“强化治安”“完成大东亚战争”加紧掠夺物资,增加赋税,滥发“准备”日钞,引起物资价格暴涨。如,北镇市场的豆油,1937年每公斤仅为0.30元,到1944年涨为48元,到1945年解放前夕猛涨为280元。8年间物价增长93.3倍。1945年解放后,解放区军民在支援战争的同时,釆取措施组织物资货源,平抑物价,使解放区物价涨速远低于国民党统治区。如食盐,1946年在北镇市场每公斤21元,1946年底涨为24元,但到1947年降为23元。使物价基本平稳,略有上升。
工业品价格,在抗日战争以前由于农村购买力低,物价涨幅较小。花鸟牌白细布,1935年每尺0.06元,1936年涨为0.08元。抗战开始后逐渐大幅度上涨。1937年北镇市场花鸟牌白细布每尺0.11元,1944年涨为30元,7年间上涨近272倍。到1945年涨为65元,较1937年上涨近590倍。日光肥皂,1935年每条仅为0.14元,1945年涨为200元,上升1427倍。普通线袜,1937年每双0.35元,1944年90元,1945年6月260元,8年上涨约742倍。
1946—1949年解放战争期间,国民党对解放区实行封锁政策,工业品物价更趋升势头。三阳火柴,1946年滨境市场每封110元,1949年已涨为9万元,三年上涨817倍。1946年底煮青每公斤2800元,1947年16000元,1948年,为74000元。1949年淄博、潍坊、济南相继解放后,降为56000元。
新中国建立后,政府采取措施平抑粮、棉、油等农产品价格,安定人民生活。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后,国家对粮、棉、油等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价格更趋稳定。国家统购价格,随着经济发展略有提高。1952年至1956年期间,农产品提价近4%。三年困难时期供需矛盾突出,农产品的统购价和市场价差增大。为照顾农民利益,1963年国家对农产品统购价格作了调整1979年开始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另外对猪肉、鸡蛋等农副产品收购价分别提高了43.8%—35%。对与城市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粮油则不提价,倒挂差价由国家补贴。1981年提高了高中档烟酒价格,降低了涤棉布价格。1983年棉布价格提高18%,化纤布价格降低29.1%。是年,提高了火车和水运客货价格。1985年提高了农村返销粮价格和铁路短途客货运价。全市除及时完成国家调价任务外,对地方收费也作了调整。自来水收费1985年工业用水由原来每立方米0.12元调为0.20元,生活用水仍执行原价每立方0.15元。1987年工业用水每立方提高到0.25元。1984年市物价委员会对市内冷饮制品投料标准及批发,零售价作了详细规定;服装加工收费随着款式变化和原料价格提高了收费;另外对旅店、公园门票、看车处等收费标准也作了详细规定,提高了价格。
1987年在价格体系方面,国家做了以下调整:农产品主要提高了玉米、稻谷、谷子、花生仁、花生油、棉花、棉籽、精炼棉油等农副产品合同订购价格;上浮了生猪、鲜蛋、羊毛及部分中药材的议购指导价格;调减了合同订购基数,扩大了议购部分。全市价格水平比上年上升约9%。同时,调整了部分西药、新闻纸、凸版纸、肥皂、保温瓶胆、搪瓷制品、油漆、农药、农机、煤炭、电力等300多种工业产品出厂价,总水平比上年提高17%。经过上述调整,物价更趋合理。工农业产品交换差价有了缩小。以单项商品交换来看,1987年出售100公斤小麦换食盐188公斤,比上年多换9公斤,比1978年多换85公斤;换化肥181公斤,比上年多换8公斤,比1978年多换80公斤。
1988年1月在生产资料方面,国家规定减少统配煤炭承包基数,减少部分按现行国拨价格加价50%,2、3月间两次提高农用塑料薄膜价格,提幅为60%。4月份提高了14个品种规格农药出厂价,平均提幅23.56%。7、8月间调整地产小化肥价格,市碳酸氢铵出厂价由164元/吨调为225元/吨,销价由204元/吨调为265元/吨。磷肥销售价由231元/吨调为265元/吨。在生活资料和消费品方面,4月提高了铁锅出厂价,由723元/吨提为930元/吨,提幅28.63%。5月放开猪肉、鸡蛋和除大白菜外的大路菜价格。7月调整食糖价格,每500克提价0.40元。5月调整了肥皂、洗衣粉价格,提幅30%。7月放开了13种名烟和13种名酒价格,并调整了部分卷烟和部分粮食酒价格,平均提幅21.5%。6、7月份国家提高了《人民日报》等7种报纸的价格,省内也对《大众日报》等7种报纸和15种期刊价格作了上调。并对1988年秋季部分学生课本价格上调23%。市内适当调整了旅馆收费、冷饮制品和馒头价格及理发收费、看车收费等。
在短时间内进行大规模、大幅度的价格调整,使一些已放开价格的商品也随之提高了价格。1987年的平均价格与1988年的平均价格相比较:国产170升冰箱,1987年1702元/台,1988年2150元/台。猪肉,1987年3.64元/公斤,1988年5.34元/公斤。芹菜,1987年0.42元/公斤,1988年0.80元/公斤。桔子,1987年2.32元/公斤,1988年3.02元/公斤。
1988年全市零售物价指数是118.9,而8月份达到123.2。肉禽蛋为140.8,鲜菜价格上涨83.1%,几乎比上年提高一倍。由于物价上涨的强烈刺激和消费基金膨胀的影响,7、8月间引发了抢购风。抢购的商品主要是家用电器、布匹、毛线、自行车等,甚至食盐、肥皂、洗衣粉也成了抢购对象。国家对此及时采取了停止调价项目继续出台,在经济领域进行治理整顿等措施,有效地控制了涨价风和抢购风的继续扩大。
1989年只对少数商品的价格作了适当的调整,如食盐价格多年未动,与其他商品的比价很不合理。11月对盐价进行了调整。原盐零售价由0.268元/公斤提为0.466元/公斤,粉洗盐加8分,粉洗精盐加0.12元,真空精盐加0.4元。年底调整了客运票价,提幅60%。调整了化肥价格:碳铵提为出厂价265元/吨,零售价290元/吨;磷肥调为出厂价275元/吨,零售价300元/吨。国家对农产品收购价格作了调整,提高棉花收购价为236.42元/50公斤,并实行价外补贴(25元/50公斤)和调棉奖粮差价补贴(6.4元/50公斤)。3月份提高了粮油收购价格,而统销价格仍然不变。1989年全年零售物价指数为115.4,涨幅比上年降低3.5个百分点。
1990年物价比较平稳。很大一部分商品尤其是市场调节价的商品的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下跌。国家有计划地上了部分商品的价格,但很多商品的实际价格不到位。调整部分计划影响当年指数5%,实际只影响了2%。销售市场处于疲软状态。价格下跌,销售冷淡。与上年相比农贸市场粮价降低13%,食用油降低8.5%,燃料降低33.3%,家用电器降低4.2%,肉禽蛋降低3.5%,水果降低28%,蔬菜受夏季洪涝灾害的影响上升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