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银行在加强现金管理的同时,加强了非现金结算管理。其方式仍沿用银号、钱庄使用的汇兑结算。也使用支票往来、转帐通知书和专用支票等。
1953年国家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金融活动量逐年增多,结算方式有:托收承付、保付支票、托收无承付等。1956年后,在农业社也执行非现金结算。1959年国家规定,异地结算执行托收和汇兑;同城结算为托收承付、托收无承付、付款委托书、限额支票、支票、计划结算等。1980年后有异地汇兑、限额结算、托收承付、信用证、委托收款等;同城有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委托付款,同城托收承付、托收无承付等。
在管理中,严格开户手续,对开户严格审查,对租借帐户等违纪行为坚决拒绝。1980年推行承包制后,有的单位核算单位划小,对确属该立户的准予立户。1990年全市在各行立户单位1453家,平均日业务量4230笔。柜面监督也是结算管理的重要一环,对违纪现金管理、计划外采购、放款超额、存款透支、挪用资金等不法行为进行审查拒付。1990年柜面拒付249笔,涉及金额1506万元。
证券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建国初,为弥补财政赤字,争取国民经济好转,1950年国家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因当时物价不稳,公债以实物为计算标锥,包括大米(北方以小米)3公斤,面粉0.5公斤,白细布1.33米,煤炭8公斤的总价值折合1分,以上海、天津、武汉、西安、广州、重庆6城市每日批发价,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分值,每旬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分值,故称折实公债。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第一期发行一亿分,面额有1分、10分、100分、500分,年息5厘。从1951年起分3次偿还,到1956年滨县认购数已全部偿清,最后的兑换牌价每分值人民币2.494元。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从1954年起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到1958年共发行8期。1954年发行之公债为8年期,以后各年之公债均为10年。自1955年9月30日起每年抽签还本1次。第一、二次各抽签还本5%,第三、四、五、六次各抽签还本10%,第七、八期各还20%。
1954年公债面额有1元、2元、5元、10元、50元5种;1955年后又增加了100元面额,共6种。1956年滨县共认购40771元,1957年64879元,1958年259415元。
国库券:1981年国家发行国库券50亿元。年息4分,偿还本金时一次付清,不计复利。国库券面额分1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10000元、100000元、1000000元8种,第六年开始抽签偿还,每年偿还20%。当年滨县推销任务50万元,实际完成50.7万元。
1982年发行国库券共40亿元,城乡人民个人购买20亿元,其余为单位购买。单位购买的利息同上年,个人购买的年息8%。券面额有1元、5元、10元、50元、100元、1000元6种。单位购买,以收据代券。滨县分配任务55万元,实际认购56.7万元。
1985年单位购买的年息提为5%,个人购买的9%。券面额分5元、10元、50元、100元4种。个人或单位购买1000元以上者开给收据,可以记名,可以挂失。单位购买的可在银行抵押贷款,个人购买的可在银行兑现。滨县分配任务97万元,实际完成99.5万元;滨州市分配任务53万元,实际完成55.7万元。
1986年单位购买年息提为6%,个人购买提为10%。滨县分配任务为97.7万元,认购101.96万元;滨州市任务为55.7万元,实际认购58.68万元。
1987年一切发行事宜均与上年相同,滨州市推销任务153.4万元,实际认购157.45万元。1988年分配任务225万元,实际发行228万元。1989年分配任务262万元,实际完成292万元。1990年分配任务253万元,实际完成254.5万元。
其它债券:1988年以来,除国库券外,滨州市金融界为解决资金不足,在国家指导下发行了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大额定期存单、地方企业债券等。1988年发行重点建设债券368.6万元,财政债券417.6万元,大额定期存单138万元,地方企业债券227万元。1989年发行大额存单630万元,金融债券394.7万元,企业短期融资券227万元,企业内部债券72万元,地方企业债券150万元,基建债券3万元,股票81万元。发行保值公债1005.9万元。1990年发行金融债券260.5万元,大额定期存单280万元,特种国债269万元,地方企业内部集资580万元,财政债券10万元。
第四节 结算与证券
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银行在加强现金管理的同时,加强了非现金结算管理。其方式仍沿用银号、钱庄使用的汇兑结算。也使用支票往来、转帐通知书和专用支票等。
1953年国家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金融活动量逐年增多,结算方式有:托收承付、保付支票、托收无承付等。1956年后,在农业社也执行非现金结算。1959年国家规定,异地结算执行托收和汇兑;同城结算为托收承付、托收无承付、付款委托书、限额支票、支票、计划结算等。1980年后有异地汇兑、限额结算、托收承付、信用证、委托收款等;同城有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委托付款,同城托收承付、托收无承付等。
在管理中,严格开户手续,对开户严格审查,对租借帐户等违纪行为坚决拒绝。1980年推行承包制后,有的单位核算单位划小,对确属该立户的准予立户。1990年全市在各行立户单位1453家,平均日业务量4230笔。柜面监督也是结算管理的重要一环,对违纪现金管理、计划外采购、放款超额、存款透支、挪用资金等不法行为进行审查拒付。1990年柜面拒付249笔,涉及金额1506万元。
证券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建国初,为弥补财政赤字,争取国民经济好转,1950年国家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因当时物价不稳,公债以实物为计算标锥,包括大米(北方以小米)3公斤,面粉0.5公斤,白细布1.33米,煤炭8公斤的总价值折合1分,以上海、天津、武汉、西安、广州、重庆6城市每日批发价,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分值,每旬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分值,故称折实公债。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第一期发行一亿分,面额有1分、10分、100分、500分,年息5厘。从1951年起分3次偿还,到1956年滨县认购数已全部偿清,最后的兑换牌价每分值人民币2.494元。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从1954年起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到1958年共发行8期。1954年发行之公债为8年期,以后各年之公债均为10年。自1955年9月30日起每年抽签还本1次。第一、二次各抽签还本5%,第三、四、五、六次各抽签还本10%,第七、八期各还20%。
1954年公债面额有1元、2元、5元、10元、50元5种;1955年后又增加了100元面额,共6种。1956年滨县共认购40771元,1957年64879元,1958年259415元。
国库券:1981年国家发行国库券50亿元。年息4分,偿还本金时一次付清,不计复利。国库券面额分1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10000元、100000元、1000000元8种,第六年开始抽签偿还,每年偿还20%。当年滨县推销任务50万元,实际完成50.7万元。
1982年发行国库券共40亿元,城乡人民个人购买20亿元,其余为单位购买。单位购买的利息同上年,个人购买的年息8%。券面额有1元、5元、10元、50元、100元、1000元6种。单位购买,以收据代券。滨县分配任务55万元,实际认购56.7万元。
1985年单位购买的年息提为5%,个人购买的9%。券面额分5元、10元、50元、100元4种。个人或单位购买1000元以上者开给收据,可以记名,可以挂失。单位购买的可在银行抵押贷款,个人购买的可在银行兑现。滨县分配任务97万元,实际完成99.5万元;滨州市分配任务53万元,实际完成55.7万元。
1986年单位购买年息提为6%,个人购买提为10%。滨县分配任务为97.7万元,认购101.96万元;滨州市任务为55.7万元,实际认购58.68万元。
1987年一切发行事宜均与上年相同,滨州市推销任务153.4万元,实际认购157.45万元。1988年分配任务225万元,实际发行228万元。1989年分配任务262万元,实际完成292万元。1990年分配任务253万元,实际完成254.5万元。
其它债券:1988年以来,除国库券外,滨州市金融界为解决资金不足,在国家指导下发行了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大额定期存单、地方企业债券等。1988年发行重点建设债券368.6万元,财政债券417.6万元,大额定期存单138万元,地方企业债券227万元。1989年发行大额存单630万元,金融债券394.7万元,企业短期融资券227万元,企业内部债券72万元,地方企业债券150万元,基建债券3万元,股票81万元。发行保值公债1005.9万元。1990年发行金融债券260.5万元,大额定期存单280万元,特种国债269万元,地方企业内部集资580万元,财政债券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