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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旅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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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滨境旅店业有马车店和客店之分,服务对象只限于赶马车的以及推车挑担的商贩。马车店大都是通铺土炕或草铺,公用设施只有1个七星灶为客人做饭烧水烩干粮。此类店多是一家开的父子店、夫妻店。店名多以姓氏为记,白天挂笊篱,晚上挂灯笼做旗幌招揽生意,店家兼营饮食,不用饭者称“干打房”。客店一般有账房先生,跑堂伙计,为旅客做饭,送茶送水。室内有桌椅茶具,1间内一、二个木床者就算上等客房。在北镇较有名气的为高家店、侯家店;滨城有宋家店、薛家店。乡村集市,重要路段所设旅店,均为马车店、小车店。以小营的徐家店较有名气。
50年代北镇渐趋繁荣,客流量渐增,住宿条件急需改善。1954年北镇股份制合作杂货店“益民号”改建为旅馆,私人投资1000元,国家投资1000元建房20余间,建成北镇第一家合作旅馆。1956年改为国营,更名为红旗旅馆,属北镇第一家国营旅馆。设单间双人、单间3人、大通铺3种规格。房间内设木床、暖水瓶、镜子等物件,被褥、床单、枕头齐全。容客约60人,单间每人每天收费9角,通铺5角。店内有专职登记员、服务员、食堂、小卖部。1956年合作性质的新华旅馆建成。1966年、1971年国营渤海旅馆、东方红旅社相继建成。楼房建筑,设施较好。60年代以来各基层供销社均建有旅馆。
80年代旅店业发展迅速。到1987年,全市旅馆已发展到198家,仅市区就有32家,较1980年增21处,床位2000张,属国营的只有5家,其他为办事处、居委会、地区饮食服务公司等所办,从业人员2040人。市区内旅馆,大都设施齐全。国营旅馆均为3——5层楼房,高级房间设有电视机、电风扇、卫生间等,并有餐厅、澡塘等设施。
惠民地委于50年代和70年代分别建成第一招待所和第二招待所,1990年市府招待所——玲珑宾舍投入使用。三家招待所均设有高级房间。其他各大中型企业也有自己的招待所。1990年个体旅店已发展到128家,从业人员70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