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为产棉区,油料一向丰足。油脂油料经营靠市场调节,滨县、蒲台县油坊较多,油脂油料由商贩外运。1949年后经营油脂油料国营、私营并存,私营者或榨油或贩运,国营单位收购油料油脂主要运往大中城市供应消费者。
1953年11月随着粮食的统购统销,对食用油脂油料也实行统购。按照规定,对棉籽、花生、大豆、芝麻等品种留足种子和人口用油,其余由国家统购。1957年后对棉籽除按比例留油返饼外,其余全部统购。1961年规定了多产多吃,少产少吃,农民留量和国家统购比例,只购不销的包干办法。1963年后实行油料油脂收购奖售工业品政策,主要品种是布票、烟票、化肥、食糖等票证。1971年对花生、油菜籽等有收购任务的生产队,完成任务后的超交部分加价30%收购。芝麻、蓖麻籽继续实行奖售粮食和食油的办法。棉籽随棉籽收购不加价。1979年5月大幅度提高了收购价格。花生仁提高27%,芝麻提高16%,油菜籽提高20%。1985年油脂油料收购改为合同定购。本市的油品定购为棉籽油,先是实行由供销部门随棉代扣的办法。近年来,棉花收购办法改为连同棉籽一起收购,代扣油的办法难以实行。1988年起棉油收购改为收取平议差价款的办法,一般按每个农业人口1.5公斤计算交纳差价款,再由粮食部门购买议价油抵顶定购任务。
粮油票证管理1945—1954年实行供给制,党政军工人员外出实行餐票、柴票、马料票、草票等有价证券,归县粮秣科、粮库统一结算支钱,或抵田赋。
1955年11月粮食部发行“全国通用粮票”。同年9月发行“山东粮票”,山东粮票连同居民购粮证、机关团体购粮证、工商行业购粮证,均是购买粮食和出外就餐的凭证,不顶现金使用。各种票证严禁伪造、贩卖。粮票发放、领取、兑换均从严控制。对农村统销粮、专项副业粮、奖售粮证不予兑换粮票。废旧粮票销毁,须由粮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监销,大宗粮票的调拨或上解须由当地公安部门派员押运。平时管理设有储备库,由专人管理。
1975-1990年油脂油料收购统计表
表9—6
单位:百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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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 油品 │ 食用油料 │ 非食用油料 ┃
┃ 度 │ 收购 ├────┬────┬────┬────┬────┼────────┨
┃ │ │ 小计 │ 花生果 │ 芝麻 │ 菜籽 │ 棉籽 │ 蓖麻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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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5 │ 905 │ 190 │ 61 │ 63 │ │ 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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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6 │ 2332 │ 124.5 │ 4. 5 │ 32 │ 18 │ 70 │ 2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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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7 │ 1258 │ 40.5 │ 8 │ 5.5 │ 17 │ 10 │ 4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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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 │ 1195 │ 54.5 │ 6 │ 17 │ 2.5 │ 29 │ 3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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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 │ 350 │ 305 │ 6 │ 299 │ │ │ 2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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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 │ 489 │ 569 │ 101 │ 467 │ │ 1 │ 1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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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1 │ 1940 │ 817 │ 417 │ 400 │ │ │ 4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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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 │ 8669 │ 549 │ 549 │ │ │ │ 8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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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 │ 8822 │ 186 │ 186 │ │ │ │ 7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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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 │ 11300 │ 2073 │ 314 │ 1759 │ │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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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 │ 2359 │ 118 │ 11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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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 │ 2156 │ 140 │ 14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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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 │ 1265 │ 400 │ 4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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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 │ 1681 │ 501 │ 50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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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9 │ 10228 │ 419 │ 41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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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 │ 7070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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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财政体制下放,以及粮食购销差价的逐步拉大,亏损补贴随之增大,为减轻财政负担,控制销量,市府于190年6月20日发出滨政发69号《关于压缩行业用平价粮的暂行规定》,文件规定自190年7月1日起,发行“滨州市粮票副券”,在滨州市范围内同“全国通用粮票”或“山东省粮票”一起同额使用,无“副券”者采取交纳补粮基金的办法。
粮油贸易解放前,国家除征收田赋外、一切粮油贸易均在自由市场活动。1945年解放后,除私人商贩经营粮油外,国营粮库和合作推进社也参与经营。1949年至1950年间积极组织货源,同私商争夺市场,对平抑物价起了积极作用。
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粮食自由市场取消,终止了公、私的粮油贸易活动。到1963年,粮食议购议销业务由供销社经营。1963年后计划内外粮油经营统一归粮食部门。当年滨县议购粮76万公斤,油料7.4万公斤。议销粮5万公斤,油脂0.75万公斤。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中,工农业生产下降,从1967年开始议购议销逐年减少。1978年后议价经营迅速活跃,不仅满足了城乡人民调剂余缺,平抑了粮价,而且,粮食部门也提高了经济效益。1979年至1981年议价购粮1122万公斤,议价销粮636万公斤,实现利润75.56万元。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粮油贸易被当做一项重要经营业务加以开展。1982年粮食局成立了粮油议价公司。以自营为主,批零结合,以内地调剂余缺为主,联合外贸部门,与组织出口相结合,狠抓了粮油议购议销业务。首先在麦秋两季,在国家征购、超收任务完成后,积极开展议购议销。本着有利搞活市场,稳定市场物价,购得进,销得出,随行就市,略高于超购价,略低于市场价,高进高出,薄利多销的原则进行议购议销。1987年议价公司进行调整充实,并积极开展外购外销,外购内销,内购外销和内购内销业务。1982—1986年共议价购粮8058万公斤,议价销粮8895万公斤,实现利润286.51万元。1987—1990年议购议销仍非常活跃,主要是协同外贸部门组织出口销售。4年共议价购粮15879万公斤,议价销售15599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