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办、村办企业的从业人员管理没有统一的规定,乡办企业干部的任免、调动一般由乡(镇)经委提名,乡镇党委、政府决定。工人的招收和辞退,由企业厂长(经理)根据生产情况决定。村办企业的干部由村党支部决定。1980年后乡、村办企业逐步实行承包,承包者自承包合同签字生效后,即是企业法人代表,由承包者自行决定组阁。企业职工在1980年前都实行临时工制,1980年后逐步推行了合同制。合同时间分3年、5年、10年和15年制,在厂工作期间的待遇,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1990年滨州市第五棉纺织厂招收15年合同制工人120人,10年制合同工300人,3年制合同工200名;滨州市天华制氧厂已招收10年合同工30人;滨州市陶瓷厂招收3年制合同工50人;各乡镇企业职工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待业人员。户办企业的从业人员,大都是本户家庭成员或雇用部分临时帮工,根据生产需要随时招收或辞退。
1980年、1981年、1982年滨县公社工业局,每年举办一期会计培训班,每期70人。参加人员有公社工业办公室会计、社办企业会计和重点村办企业会计。滨州市乡镇企业局于1987年组织了3期乡、村两级企业会计培训班和其他类型的培训班7期。培训企业厂长(经理)78人,乡村两级企业会计310人次,统计员21人。经惠民地区、滨州市两级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批准晋升为助理会计师的24人、助理统计师的3人、会计员93人、统计员18人。培训企业计量技术干部25人,同时协助市劳动局培训技术工人200人。
1990年全市乡镇企业技术队伍中有技术职称的1080人,其中中级职称146人,初级职称934人。
第二节 从业人员
乡(镇)办、村办企业的从业人员管理没有统一的规定,乡办企业干部的任免、调动一般由乡(镇)经委提名,乡镇党委、政府决定。工人的招收和辞退,由企业厂长(经理)根据生产情况决定。村办企业的干部由村党支部决定。1980年后乡、村办企业逐步实行承包,承包者自承包合同签字生效后,即是企业法人代表,由承包者自行决定组阁。企业职工在1980年前都实行临时工制,1980年后逐步推行了合同制。合同时间分3年、5年、10年和15年制,在厂工作期间的待遇,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1990年滨州市第五棉纺织厂招收15年合同制工人120人,10年制合同工300人,3年制合同工200名;滨州市天华制氧厂已招收10年合同工30人;滨州市陶瓷厂招收3年制合同工50人;各乡镇企业职工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待业人员。户办企业的从业人员,大都是本户家庭成员或雇用部分临时帮工,根据生产需要随时招收或辞退。
1980年、1981年、1982年滨县公社工业局,每年举办一期会计培训班,每期70人。参加人员有公社工业办公室会计、社办企业会计和重点村办企业会计。滨州市乡镇企业局于1987年组织了3期乡、村两级企业会计培训班和其他类型的培训班7期。培训企业厂长(经理)78人,乡村两级企业会计310人次,统计员21人。经惠民地区、滨州市两级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批准晋升为助理会计师的24人、助理统计师的3人、会计员93人、统计员18人。培训企业计量技术干部25人,同时协助市劳动局培训技术工人200人。
1990年全市乡镇企业技术队伍中有技术职称的1080人,其中中级职称146人,初级职称9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