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印刷工业是滨州市较早的产业。1369年(明洪武二年)张文进自枣强迁入市境,立村张家,以桑皮造毛头纸为业,后村遂名纸坊。1920年郝家村(现北镇街道办事处郝家居委会)郝仲勤(字玉歧)创办了第1家印刷企业,名为文明石印局。设备简陋,印刷版只是1块平面石板,只限于印刷名片、表册、字贴、文书等简单印刷品,多系代客户加工,抗日战争开始后停业。1948年郝仲勤又与蒲台县城关的孙祥海、王家村(彭李乡王家居委会)的王伯庆合伙复开旧业,由石版改为铅印,开始采用活字排版,设备只有1台印刷机。1953年以股份形式并入北镇印刷厂(今滨州市印刷厂)。
1952年惠民县印刷厂迁来北镇改称北镇印刷厂。1967年滨县印刷厂投产。1968年造纸厂建成。到1990年滨州市造纸、印刷工业企业共3家,有职工1751人,工业总产值3186.49万元,占市属工业总产值的11.9%。
乡镇企业中共有印刷厂11处,从业人员198人,工业总产值244万元,占乡镇工业总产值的0.91%(详见《乡镇企业》编)。
滨州市造纸厂原为隶属惠民地区的北镇造纸厂和北镇纸浆厂。1970年10月下放给滨县,1971年两厂合并。1982年划归滨州市后改称滨州市造纸厂,全民所有制企业。位
滨州市造纸厂板纸生产车间
于市区东北隅,黄河六路,占地105亩,拥有主要设备290台,固定资产原值1766万元,年产各类机制纸1760吨,主要生产有光纸、书皮纸、各种包装纸、双胶纸、牛皮纸、邮封纸、凸版纸等20多种花色产品。产品规格质量均达部颁标准。其中书皮纸,双胶纸,均属省级优良产品。双胶纸、书皮纸、有光纸在国家注册黄河牌商标,畅销全国各地。1990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303万元,实现利润146.8万元,上交税金44.5万元。
滨州市新华印刷厂系市属工业企业中最早的国营企业,隶属市工业局。位于黄河三路中段。占地25.36亩,建筑总面积12396平方米。
该厂始建于1945年,时称职工印刷厂,设在惠民县城内,隶属渤海区总工会。初期主要承担《渤海日报》的印刷和渤海区党委、行署机关文件的印刷。1951年惠民县属的大众印刷厂并入该厂,建为惠民印刷厂,隶属惠民地区实业公司,1952年迁址北镇,易名北镇印刷厂。1953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将北镇郝家村郝仲勤的私人印刷作坊以公私合营的形式并入该厂,仍称北镇印刷厂。1958年下放给惠民县(惠民、滨县合并时期)工业部。1961年又归惠民地区轻工业局领导。1978年划归惠民地区出版办公室,1980年又划归惠民行署一轻局领导。1982年交滨州市。
该厂产品,从普通印刷品、中档平、精、塑装本至高档各色彩印商标、包装品及各种彩印年历、年画、挂历等,产品多次获省、地区设计质量优秀奖。1990年有职工750人,拥有80年代世界先进水平的制版、彩印、胶印、烫金等设备,主要有西德产凸版海德堡印刷机2台,烫金机2台、双色胶印机1台,电子分色成套制版机1台,照排机1台,共计108台,固定资产原值1004.3万元。1990年完成工业总产值750.76万元,实现利润62.5万元,税金20.5万元。
滨州市新华印刷厂印刷车间
滨州市彩印厂1967年10月建成投产,位于老滨城内,时称滨县印刷厂,属县工业局,当时主要承担县委、县府及各委、办、局的文件、表册印刷,接收少量社会零星印刷品加工。投产初期仅有固定资产原值3.2万元,职工59人,年工业总产值0.4万元。1976年6月迁址于新滨城,占地16.86亩,建筑面积2785.64平方米。1987年滨县并入滨州市后,更名为滨州市彩印厂。隶属市工业局,系全民所有制企业。
1990年有职工104人,拥有主要印刷设备34台,固定资产原值94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32.73万元,上交税金4.5万元。产品主要有日历、台历、表册、文化用品及各类彩色印刷品。
滨州市彩印厂激光照排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