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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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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1980年,在全县着重宣传新婚姻法第六条的规定:禁止近亲结婚。在制订照顾二胎条件时明确规定:“第一个孩子是非先天性遗传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才能批准生第二胎”。1986年印制了“四登门”(新婚登门送优生优育知识到门,育龄妇女孕期登门送孕期保健知识到门,产后登门送产后保健、育儿知识到门,满月后登门送避孕节育知识到门)。宣传材料,发到各村和负责结婚登记部门,赠给新婚夫妇,深受广大新婚夫妇欢迎。1985年底,举行优生优育图片展览,除张贴优生挂图外,还充实了“优生十要内容”。
婚前检查 为搞好妇幼保健程序化管理,1987年莒县开始在陵阳乡搞婚前检查试点,共查体186人。1988年又在果庄、寨里河、洛河等乡镇推广,共查体1024人。
围产期保健管理 1985年妇幼保健站在陵阳、夏庄与部分县直部门建立“围产期保健卡”试点,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共计建卡的孕妇500多人。随后,在全县普遍推广。具体措施是,婚后3个月开始随访,确定怀孕者进行身高、体重、基础血压等项检查,并做好记录;孕早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早孕咨询指导,进行科学筛选,确定是否继续妊娠;孕中期,每月检查一次,对高危孕妇实行专案管理、追踪治疗;孕晚期,每半月检查一次,最后一个月每周检查一次,按时随访;分娩期,要求住院,实施新法科学接生;产褥期,加强产后访视,认真观察产妇及新生儿的各种生理变化,以避免或减少并发症。同时,指导产妇做好五期卫生保健、计划生育及新生儿的护理和喂养,按时普查妇女病,产后访视一般不少于5次。至1990年,全县建卡的孕产妇6000人,占当年全县分娩总人数的20.01%。
普查普治 1974年春,组织人员巡回到各公社对妇女病进行普查普治。全年实查14125人,查出妇女病患者6146人,治愈446人。1975年,又对90000余名49岁以内的已婚妇女进行普查,查出病患者6000余人,并给予治疗。其中手术治疗卵巢囊肿、子宫肌瘤等40余人。
儿童查体 从1980年开始,计生部门组织各乡镇妇幼保健医生,为儿童进行健康查体。1985年,全县接受健康查体人数14486人。1986年为22007名儿童查体,查出患病儿童7967人,并及时进行治疗。疾病矫治7792人,治愈率达97.8%。1980-1986年,7年间,全县健康儿童查体115500人次,并结合卫生防疫,定期给婴幼儿口服小儿麻痹糖丸、注射白喉、百日咳、破伤风、麻疹疫苗、接种卡介苗,使这些疾病在莒县基本消灭或得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