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节日,全县大致相同,只在庆祀形式上略有差异。
春节 民间称过年,自古即是最重要节日。民国初年,全国推行阳历,称阳历年为元旦,旧历年为春节。元旦日只在机关、工厂、学校等单位放假,以示庆贺,而春节则是全民共贺的节日。从腊月二十三开始“辞灶”,也叫“过小年”。历来有“君辞三、民辞四”的说法。辞灶时,家家供上糖瓜、山果,烧纸香,拜跪磕头,请灶王爷“上天言好事,回宫降吉祥”。年三十(小月为二十九)除夕,要早起接灶,在大门口,烧豆秸、麦穰,放鞭炮迎灶王爷,群众称为““狼烟”,然后清扫庭院安天地棚,置香案(在南乡插竹)为摆供烧香作准备。上午开始贴对联、过门签,傍晚请“家堂”(南乡称请驾),意为奉请亡故长辈神灵回家过年。请式有二:一为“小家堂”。请本户新亡故之人回家过年,要连请3年。二为“老家堂”。即一姓、一族集体请祖上各代“神灵”回家过年。有的写上祖宗牌位,有的挂“家堂轴子”(上写历代祖上名讳),在祠堂或临时借屋用。供物由集资购置,或各家凑集,长者通宵奉陪,各家去家堂奠饭、烧纸香、磕头跪拜。除夕日门口置拦门棍,院内撒上芝麻秸和豆秸(称响秸)。子夜至正月初一凌晨,是“发纸马”鸣放鞭炮庆贺新年的高潮。黎明,同族男女老少着新装,欢天喜地分别到家堂屋、祠堂叩拜祖先,然后再分别去长者之家叩头拜年。各家要把准备好的糖果、花生、瓜籽、炸锞子分别装在盘子里,让人们自由品尝。长辈还要为晚辈的儿童分发“压岁钱”。有的非同姓族也做团结性的集体贺年。中午前后,为妇女偕童婴叩拜时间。傍晚,各家下出饺子,先到“老家堂”和本族户的“小家堂”奠饭。然后“送家堂”,一般先送“小家堂”,由本户和近支参加。“小家堂”送完后,再送“老家堂”。其时,全族老少全部参加,将祖上牌位送到村头,烧香纸、磕头后,燃放鞭炮,送祖上“回家”。初二、初三日后为走亲访友时间。初二为认亲日。新婚夫妇要一块到女方家给岳父母拜年。女家要设宴招待,并请本族长辈或同辈作陪。同时,在正月十五日以前,本村有互相宴请的习惯。初五为“五木日”,这天,不走亲访友,不挑水,不动臼磨,不拿柴,不动工,闲玩1天。至初七日,拆除天地神棚,焚纸烧香,始撤除一切过年庆祀设施,该日后探家过年者一般要返回原单位,乡村建设等活动开始动工。初七日又称“人七日”,该日将庭院清扫之垃圾与天地棚拆除杂物,付之一炬,也叫“狼烟”。人们认为过年所宰猪、羊、鸡等生灵借此烟而升天。在莒中平原农家,此日下午用过年所剩杂蔬,选7种做成小豆腐食之,谚曰:“人七日吃鬼脑,大人小孩身体好。”在东南乡龙山、中楼一带农家的中年妇女、女童,此日有“扎姑姑”之俗。九里坡周围,凑7个女童为乞巧,由家庭主妇组织主持活动,是一种占卜性游戏,相传在清朝即盛行。北乡各村庄也兼而有之。
元宵节 正月十五为元宵节,亦称灯节或上元节。此节庆贺形式城乡略异。旧时城镇与商贾之地,自十三至十六日晚,门前置代表行业类形的各种彩灯,放焰火、耍龙灯、旱船、狮子舞、高跷、玩耍武术等,沿街表演,人们走上街头,尽情玩赏。改革开放后的近几年,更是灯火辉煌,金树银花,其热闹气氛胜过往年。同时,家家户户大都用萝卜、胡萝卜刻灯,放上植物油点燃。一要送灯。即到祖林上去,给祖上送灯,每个坟头上一盏灯。并到井崖、汪崖、交通要道送灯,以求平安。二是在家里上灯。并在室内、院内、墙角旮旯以及人们的耳、目、口、鼻等处,反复烤照,名曰照毒虫,待油尽时看灯花,预测全年各月雨水大小,或某种庄稼收成如何。此夜若天气无风晴朗,则认为是丰收之年。农家除用雕刻上述油灯外,还习惯用各种粗细面捏制成一至十二各月皆有的灯,有的还制成龙凤和各种家禽家畜形状的油灯,分置各房间、粮囤、天井、灶前等处,连点十五、十六日两晚,近年,多用小红蜡烛代替。自抗日战争后,不论城乡,在十五、十六两日又增添了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和秧歌舞。
二月二 农历二月初二称为“土地爷生日”。此日清晨,各家用簸箕盛草木灰,用椿木棍敲打绕宅围灰,名曰“打簸箕”,意为防毒虫猛兽入宅,又为阻晦气。并在院内、门口、场间用草木灰打囤造梯,“囤中”要放些杂粮(意为丰收后粮囤高大,踏梯取粮),企望与祈祷囤满仓流五谷丰登。家家户户都有炒糖豆供土地祠习惯。北乡东莞、库山等地此晨各家除到土地祠供糖豆以外,并以素面条上供土地祠。在东南乡,人们没有亲自到土地祠奉供之俗,只在家设香示敬。农民心中认为此节的另一含意是“二月二龙抬头”,意为自此万物复苏,春雨将降,象征农事即将开始,应及时备耕备种。
清明节(寒食日) 清明节的前一天,谓之“寒食日”,北乡亦称寒食为“一百五”。素有“冬到寒食一百五,家家祭祖添坟土”之说。在元、明时期,寒食日早晨断炊,中午吃冷饭。此俗清初始废。此日境内,家家添土上坟祭祖,迁葬者多择该旦。解放后,学校师生、党政群团组织均于寒食日或以前到烈士陵园扫墓,成为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的纪念节日。清明节日的清晨,家家户户房门皆插松枝、柳条,早饭必食鸡蛋、菠菜,所谓吃了鸡蛋、菠菜即不生眼病。有的用松枝煮食鸡蛋,亦谓眼明败火,中午或下午家家吃水饺。该节日前后,不论城乡皆有踏青、放风筝的习惯。莒北碁山、东莞一带,在此节日前后有荡秋千的传统游戏。秋千有单式、双式、转式、复式多种形式,秋千架顶装饰各具特色,有的挂松枝,有的系铁马,有的系铜铃,常有一村或联村青壮年参赛,近几年已演变成民间传统体育项目。此游戏由来已久,明代诗人李开先曾有诗云:“彩架傍长河,女郎笑且歌。身轻于过鸟,手捷类抛梭。村落人烟少,秋千名目多。众旁观者惧,仕路今如何。”清明节日在时令上有“二月清明老了花,三月清明不见花”的谚语,这关系着春到早晚和农事等其他活动的先后。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日为端午节。节日清晨,各家门前插艾,用茱鸭草、车前草煮食鸡蛋,传为败火防病。昔时在农历端午节前五天,各镇店大小中药铺有义务施放避瘟香药之责,江湖药贩于集市唱卖,民间村姑农妇、城镇贵族小姐均有缝香荷包馈赠亲人、孩童,并用红线系于钮扣,以避瘟祛邪之风俗,此亦为青年男女情爱赠物。为纪念屈原,不论城乡官民皆有食粽子之俗。旧时官宦、医药世家必饮雄黄酒,以附风雅。此外,古时莒有此日采药具有特效之说,还有“吃了端午粽,才把棉袄扔”之说,意为此后冷天已过去。
六月六日 农历六月初六称“山神爷生日”(又日晒龙衣节)。此日莒地南北,山区农村,皆有前往山神庙供瓜果、焚香纸,祈祷山神爷保佑丰收、严管山狼野兽为害人民和庄稼的风俗。若中午天气晴朗,便忙晒衣物。有谚云:“六月六,晒龙衣,蠹虫见风命归西。”认为晒出龙衣,预兆当年雨水正常,并能减少毒虫之害。
七夕 农历七月七日,传为“织女牛郎会天河”日。莒志有七夕乞巧简记,清末仅名门闺秀于此夜供瓜果于中庭向织女星乞巧。乡村人民只有传说织女牛郎见面相互流泪,即要下雨之说,并不为节日庆祀。
中元节 农历七月十五,莒中平原和南乡称“鬼节”。每当此日祭祖上坟。抗日战争前,莒城及有庙宇僧侣、道士的村镇,于该日至公墓、河边、刑场等处,诵经作法,名曰“打醮”,意为超度鬼魂。建国后上述习俗皆废,仅存祭祖之礼,民间也随祭祖改善生活吃顿好饭。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相传元末汉族人民为反抗异族统治,八月十五日以互赠月饼为名密传预约“杀鞑子”。至今仍有“八月十五杀鞑子齐了心”的民间谚语,事成后为纪念此举,遂成中秋节吃月饼之俗。此后,每年此节皆互相馈赠月饼,成为喜庆家庭团圆、赏月之佳节。近年又增添了鸣放鞭炮、烟花等项目。
重阳节 农历九月九日为重阳节。民国以后,曾倡导学生于重阳节远足登高等活动。20世纪80年代后国家公布九月九日为老年节,每到“九九”前后,县城乡镇多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和乡村老年参加一些有益身体健康的“夕阳红”活动。
除上述传统节日外,新中国成立后,机关、学校、工厂、驻军以及城乡居民等还分别举行“国庆节”、“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九月十日教师节”等节日活动。其中以十月一日国庆节、五月一日国际劳动节最为隆重。举国上下举行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县内每年都以不同形式举行纪念活动。
第一节 传统节日
传统节日,全县大致相同,只在庆祀形式上略有差异。
春节 民间称过年,自古即是最重要节日。民国初年,全国推行阳历,称阳历年为元旦,旧历年为春节。元旦日只在机关、工厂、学校等单位放假,以示庆贺,而春节则是全民共贺的节日。从腊月二十三开始“辞灶”,也叫“过小年”。历来有“君辞三、民辞四”的说法。辞灶时,家家供上糖瓜、山果,烧纸香,拜跪磕头,请灶王爷“上天言好事,回宫降吉祥”。年三十(小月为二十九)除夕,要早起接灶,在大门口,烧豆秸、麦穰,放鞭炮迎灶王爷,群众称为““狼烟”,然后清扫庭院安天地棚,置香案(在南乡插竹)为摆供烧香作准备。上午开始贴对联、过门签,傍晚请“家堂”(南乡称请驾),意为奉请亡故长辈神灵回家过年。请式有二:一为“小家堂”。请本户新亡故之人回家过年,要连请3年。二为“老家堂”。即一姓、一族集体请祖上各代“神灵”回家过年。有的写上祖宗牌位,有的挂“家堂轴子”(上写历代祖上名讳),在祠堂或临时借屋用。供物由集资购置,或各家凑集,长者通宵奉陪,各家去家堂奠饭、烧纸香、磕头跪拜。除夕日门口置拦门棍,院内撒上芝麻秸和豆秸(称响秸)。子夜至正月初一凌晨,是“发纸马”鸣放鞭炮庆贺新年的高潮。黎明,同族男女老少着新装,欢天喜地分别到家堂屋、祠堂叩拜祖先,然后再分别去长者之家叩头拜年。各家要把准备好的糖果、花生、瓜籽、炸锞子分别装在盘子里,让人们自由品尝。长辈还要为晚辈的儿童分发“压岁钱”。有的非同姓族也做团结性的集体贺年。中午前后,为妇女偕童婴叩拜时间。傍晚,各家下出饺子,先到“老家堂”和本族户的“小家堂”奠饭。然后“送家堂”,一般先送“小家堂”,由本户和近支参加。“小家堂”送完后,再送“老家堂”。其时,全族老少全部参加,将祖上牌位送到村头,烧香纸、磕头后,燃放鞭炮,送祖上“回家”。初二、初三日后为走亲访友时间。初二为认亲日。新婚夫妇要一块到女方家给岳父母拜年。女家要设宴招待,并请本族长辈或同辈作陪。同时,在正月十五日以前,本村有互相宴请的习惯。初五为“五木日”,这天,不走亲访友,不挑水,不动臼磨,不拿柴,不动工,闲玩1天。至初七日,拆除天地神棚,焚纸烧香,始撤除一切过年庆祀设施,该日后探家过年者一般要返回原单位,乡村建设等活动开始动工。初七日又称“人七日”,该日将庭院清扫之垃圾与天地棚拆除杂物,付之一炬,也叫“狼烟”。人们认为过年所宰猪、羊、鸡等生灵借此烟而升天。在莒中平原农家,此日下午用过年所剩杂蔬,选7种做成小豆腐食之,谚曰:“人七日吃鬼脑,大人小孩身体好。”在东南乡龙山、中楼一带农家的中年妇女、女童,此日有“扎姑姑”之俗。九里坡周围,凑7个女童为乞巧,由家庭主妇组织主持活动,是一种占卜性游戏,相传在清朝即盛行。北乡各村庄也兼而有之。
元宵节 正月十五为元宵节,亦称灯节或上元节。此节庆贺形式城乡略异。旧时城镇与商贾之地,自十三至十六日晚,门前置代表行业类形的各种彩灯,放焰火、耍龙灯、旱船、狮子舞、高跷、玩耍武术等,沿街表演,人们走上街头,尽情玩赏。改革开放后的近几年,更是灯火辉煌,金树银花,其热闹气氛胜过往年。同时,家家户户大都用萝卜、胡萝卜刻灯,放上植物油点燃。一要送灯。即到祖林上去,给祖上送灯,每个坟头上一盏灯。并到井崖、汪崖、交通要道送灯,以求平安。二是在家里上灯。并在室内、院内、墙角旮旯以及人们的耳、目、口、鼻等处,反复烤照,名曰照毒虫,待油尽时看灯花,预测全年各月雨水大小,或某种庄稼收成如何。此夜若天气无风晴朗,则认为是丰收之年。农家除用雕刻上述油灯外,还习惯用各种粗细面捏制成一至十二各月皆有的灯,有的还制成龙凤和各种家禽家畜形状的油灯,分置各房间、粮囤、天井、灶前等处,连点十五、十六日两晚,近年,多用小红蜡烛代替。自抗日战争后,不论城乡,在十五、十六两日又增添了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和秧歌舞。
二月二 农历二月初二称为“土地爷生日”。此日清晨,各家用簸箕盛草木灰,用椿木棍敲打绕宅围灰,名曰“打簸箕”,意为防毒虫猛兽入宅,又为阻晦气。并在院内、门口、场间用草木灰打囤造梯,“囤中”要放些杂粮(意为丰收后粮囤高大,踏梯取粮),企望与祈祷囤满仓流五谷丰登。家家户户都有炒糖豆供土地祠习惯。北乡东莞、库山等地此晨各家除到土地祠供糖豆以外,并以素面条上供土地祠。在东南乡,人们没有亲自到土地祠奉供之俗,只在家设香示敬。农民心中认为此节的另一含意是“二月二龙抬头”,意为自此万物复苏,春雨将降,象征农事即将开始,应及时备耕备种。
清明节(寒食日) 清明节的前一天,谓之“寒食日”,北乡亦称寒食为“一百五”。素有“冬到寒食一百五,家家祭祖添坟土”之说。在元、明时期,寒食日早晨断炊,中午吃冷饭。此俗清初始废。此日境内,家家添土上坟祭祖,迁葬者多择该旦。解放后,学校师生、党政群团组织均于寒食日或以前到烈士陵园扫墓,成为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的纪念节日。清明节日的清晨,家家户户房门皆插松枝、柳条,早饭必食鸡蛋、菠菜,所谓吃了鸡蛋、菠菜即不生眼病。有的用松枝煮食鸡蛋,亦谓眼明败火,中午或下午家家吃水饺。该节日前后,不论城乡皆有踏青、放风筝的习惯。莒北碁山、东莞一带,在此节日前后有荡秋千的传统游戏。秋千有单式、双式、转式、复式多种形式,秋千架顶装饰各具特色,有的挂松枝,有的系铁马,有的系铜铃,常有一村或联村青壮年参赛,近几年已演变成民间传统体育项目。此游戏由来已久,明代诗人李开先曾有诗云:“彩架傍长河,女郎笑且歌。身轻于过鸟,手捷类抛梭。村落人烟少,秋千名目多。众旁观者惧,仕路今如何。”清明节日在时令上有“二月清明老了花,三月清明不见花”的谚语,这关系着春到早晚和农事等其他活动的先后。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日为端午节。节日清晨,各家门前插艾,用茱鸭草、车前草煮食鸡蛋,传为败火防病。昔时在农历端午节前五天,各镇店大小中药铺有义务施放避瘟香药之责,江湖药贩于集市唱卖,民间村姑农妇、城镇贵族小姐均有缝香荷包馈赠亲人、孩童,并用红线系于钮扣,以避瘟祛邪之风俗,此亦为青年男女情爱赠物。为纪念屈原,不论城乡官民皆有食粽子之俗。旧时官宦、医药世家必饮雄黄酒,以附风雅。此外,古时莒有此日采药具有特效之说,还有“吃了端午粽,才把棉袄扔”之说,意为此后冷天已过去。
六月六日 农历六月初六称“山神爷生日”(又日晒龙衣节)。此日莒地南北,山区农村,皆有前往山神庙供瓜果、焚香纸,祈祷山神爷保佑丰收、严管山狼野兽为害人民和庄稼的风俗。若中午天气晴朗,便忙晒衣物。有谚云:“六月六,晒龙衣,蠹虫见风命归西。”认为晒出龙衣,预兆当年雨水正常,并能减少毒虫之害。
七夕 农历七月七日,传为“织女牛郎会天河”日。莒志有七夕乞巧简记,清末仅名门闺秀于此夜供瓜果于中庭向织女星乞巧。乡村人民只有传说织女牛郎见面相互流泪,即要下雨之说,并不为节日庆祀。
中元节 农历七月十五,莒中平原和南乡称“鬼节”。每当此日祭祖上坟。抗日战争前,莒城及有庙宇僧侣、道士的村镇,于该日至公墓、河边、刑场等处,诵经作法,名曰“打醮”,意为超度鬼魂。建国后上述习俗皆废,仅存祭祖之礼,民间也随祭祖改善生活吃顿好饭。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相传元末汉族人民为反抗异族统治,八月十五日以互赠月饼为名密传预约“杀鞑子”。至今仍有“八月十五杀鞑子齐了心”的民间谚语,事成后为纪念此举,遂成中秋节吃月饼之俗。此后,每年此节皆互相馈赠月饼,成为喜庆家庭团圆、赏月之佳节。近年又增添了鸣放鞭炮、烟花等项目。
重阳节 农历九月九日为重阳节。民国以后,曾倡导学生于重阳节远足登高等活动。20世纪80年代后国家公布九月九日为老年节,每到“九九”前后,县城乡镇多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和乡村老年参加一些有益身体健康的“夕阳红”活动。
除上述传统节日外,新中国成立后,机关、学校、工厂、驻军以及城乡居民等还分别举行“国庆节”、“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九月十日教师节”等节日活动。其中以十月一日国庆节、五月一日国际劳动节最为隆重。举国上下举行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县内每年都以不同形式举行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