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体育场所 清末,莒城南关有场地120亩,北端筑有土台,群众称“点将台”,场内无其它设施。民国初年,国民党政府用该场地训练部队。之后,场内逐渐设简易单杠、双杠、木马、沙坑、石锁、石担、简易田径场、篮球场等。1928年,杨虎城部队进驻莒县时,曾辟足球场,时称南关大操场。后因战争频繁,年久失修,逐渐荒芜,最后取消。
1978年,县革委决定平整北城墙和城壕建运动场,场地40亩,1984年建400米简易田径场和灯光球场各1处。1985年,莒城扩建,场地被占用。后征用护城官庄北侧土地60亩,建县体育场。1986年始建400米标准田径场1处,灯光篮球场1个,56米土层看台、训练房等;购置乒乓球台、杠铃、摔跤垫等各类体育训练器材。至此,县体育场已具雏形。
基层活动场所 清末民初,县高等小学、乙种农业学校、陈家屯小学、惠文中学、朱陈店中学均有小运动场,设有简易篮球场、网球场等。1932年后,县初级中学有体育场,内设篮球场2个,排球、网球场各1个;城里小学有体育场1处;第一、第二小学设篮球场2个,排球、网球场各1个;区立小学共有篮球场5个,网球场5个,排球场5个。1940年后战争频仍,社会动荡,莒城仅存篮球场4处。
建国后,基层体育设施逐年增加。1965年全县有小运动场12处,篮球场41个,排球场12个,机关、学校、厂矿普遍设有乒乓球台。1970年后,体育设施随之增多。1984年,全县有运动场1处,小运动场22处,篮球场89个(其中灯光球场12个),排球场35个。1990年全县农村(包括中小学、乡镇文化站、农村“青年之家”)有田径场93个,简易灯光球场4个,篮球场359个,排球场16个,乒乓球台265副,沙坑1284个,单杠41个,双杠21副,跳箱16个,跳高架352个。1996年全县共建田径场74处,篮球场159个。
第五节 体育设施
县城体育场所 清末,莒城南关有场地120亩,北端筑有土台,群众称“点将台”,场内无其它设施。民国初年,国民党政府用该场地训练部队。之后,场内逐渐设简易单杠、双杠、木马、沙坑、石锁、石担、简易田径场、篮球场等。1928年,杨虎城部队进驻莒县时,曾辟足球场,时称南关大操场。后因战争频繁,年久失修,逐渐荒芜,最后取消。
1978年,县革委决定平整北城墙和城壕建运动场,场地40亩,1984年建400米简易田径场和灯光球场各1处。1985年,莒城扩建,场地被占用。后征用护城官庄北侧土地60亩,建县体育场。1986年始建400米标准田径场1处,灯光篮球场1个,56米土层看台、训练房等;购置乒乓球台、杠铃、摔跤垫等各类体育训练器材。至此,县体育场已具雏形。
基层活动场所 清末民初,县高等小学、乙种农业学校、陈家屯小学、惠文中学、朱陈店中学均有小运动场,设有简易篮球场、网球场等。1932年后,县初级中学有体育场,内设篮球场2个,排球、网球场各1个;城里小学有体育场1处;第一、第二小学设篮球场2个,排球、网球场各1个;区立小学共有篮球场5个,网球场5个,排球场5个。1940年后战争频仍,社会动荡,莒城仅存篮球场4处。
建国后,基层体育设施逐年增加。1965年全县有小运动场12处,篮球场41个,排球场12个,机关、学校、厂矿普遍设有乒乓球台。1970年后,体育设施随之增多。1984年,全县有运动场1处,小运动场22处,篮球场89个(其中灯光球场12个),排球场35个。1990年全县农村(包括中小学、乡镇文化站、农村“青年之家”)有田径场93个,简易灯光球场4个,篮球场359个,排球场16个,乒乓球台265副,沙坑1284个,单杠41个,双杠21副,跳箱16个,跳高架352个。1996年全县共建田径场74处,篮球场15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