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莒州创办高等小学堂,设体操课,每周3课时。
民国初年,小学体操每周3节,分普通体操和兵式体操两种。普通体操有徒手操、哑铃、棍棒操等;兵式体操有持枪瞄准、刺杀、队列、走跑等。1922年起,城镇学校增加球类活动项目。当时学校无专职体操教员,体操课从地方政府部门聘请人员兼任。是年,全国教育联合会提出的《改革学校体育案》规定,减少兵式体操,增加课外活动,并要求春、秋两季酌开学校运动会。翌年,县各小学改体操课为体育课,并每天开设1小时的课外活动。县初级中学还制定课外活动规程,强调普及,规定篮球、排球、网球、跑、跳和投掷为主要活动项目,要求学生从以上6项活动中任选2-3项练习,其中跑、跳、投掷3项中必选1项,并纪录成绩。
1930年,县内举行首届中小学春季运动会。参加单位有县立中小学校11所,共220名运动员。男女生竞赛项目有50米、100米、500米、4×100米接力跑,铅球、铁饼、标枪、跳高、跳远、篮球、网球等。100米最高成绩:中学生12″5,小学生13″5。球类赛场在南关操场,田径赛场在沭河滩,观众达万人。1933-1936年,每年都在南关大操场举行春、秋两次运动会。建国后,中小学的体育教学更被重视。1955年,县中学(现莒县一中)试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1956年,全县各学校推行“劳卫制”体育锻炼标准。是年,莒县中学全校学生666人(内含女生64人)的体育达标率,少年级90%,二级40%,一级90%以上。1960-1962年3年经济困难时期,体育活动受影响。1962年以后,体育教学恢复正常。1964-1966年,县连续3年获临沂地区中学生田径赛团体总分第一名。1964年,招贤中学(原莒县二中)男、女排球队在临沂地区中学生排球赛中双双获得冠军。
“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体育教学遭到严重破坏,体育设施和体育器材多数毁坏或丢失,运动场杂草丛生,体育活动难以正常开展。1970年后,体育课改为军体课,但多数学校的军体课、早操、课外活动都被生产劳动代替。
1978年,教育部颁布《体育教学大纲》,各中小学体育课、早操、课间操都纳入正轨,年年举办田径运动会和篮、排球比赛。1984年,莒县一中被定为山东省田径传统项目学校,城阳、闫庄、招贤3处中学定为县田径传统项目学校,南关小学定为县武术传统项目学校。
1987年,对全县中小学82名专职体育教师分4期进行培训,举行教学、训练观摩课。1988年,为贯彻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由临沂地区教育局转发全区各县(市)借鉴参考。1989年,县体委代表临沂地区接受省教委对《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被评为优秀单位。是年,按照国家教委的要求配齐了各中小学的体育设施与器材。
第一节 学校体育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莒州创办高等小学堂,设体操课,每周3课时。
民国初年,小学体操每周3节,分普通体操和兵式体操两种。普通体操有徒手操、哑铃、棍棒操等;兵式体操有持枪瞄准、刺杀、队列、走跑等。1922年起,城镇学校增加球类活动项目。当时学校无专职体操教员,体操课从地方政府部门聘请人员兼任。是年,全国教育联合会提出的《改革学校体育案》规定,减少兵式体操,增加课外活动,并要求春、秋两季酌开学校运动会。翌年,县各小学改体操课为体育课,并每天开设1小时的课外活动。县初级中学还制定课外活动规程,强调普及,规定篮球、排球、网球、跑、跳和投掷为主要活动项目,要求学生从以上6项活动中任选2-3项练习,其中跑、跳、投掷3项中必选1项,并纪录成绩。
1930年,县内举行首届中小学春季运动会。参加单位有县立中小学校11所,共220名运动员。男女生竞赛项目有50米、100米、500米、4×100米接力跑,铅球、铁饼、标枪、跳高、跳远、篮球、网球等。100米最高成绩:中学生12″5,小学生13″5。球类赛场在南关操场,田径赛场在沭河滩,观众达万人。1933-1936年,每年都在南关大操场举行春、秋两次运动会。建国后,中小学的体育教学更被重视。1955年,县中学(现莒县一中)试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1956年,全县各学校推行“劳卫制”体育锻炼标准。是年,莒县中学全校学生666人(内含女生64人)的体育达标率,少年级90%,二级40%,一级90%以上。1960-1962年3年经济困难时期,体育活动受影响。1962年以后,体育教学恢复正常。1964-1966年,县连续3年获临沂地区中学生田径赛团体总分第一名。1964年,招贤中学(原莒县二中)男、女排球队在临沂地区中学生排球赛中双双获得冠军。
“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体育教学遭到严重破坏,体育设施和体育器材多数毁坏或丢失,运动场杂草丛生,体育活动难以正常开展。1970年后,体育课改为军体课,但多数学校的军体课、早操、课外活动都被生产劳动代替。
1978年,教育部颁布《体育教学大纲》,各中小学体育课、早操、课间操都纳入正轨,年年举办田径运动会和篮、排球比赛。1984年,莒县一中被定为山东省田径传统项目学校,城阳、闫庄、招贤3处中学定为县田径传统项目学校,南关小学定为县武术传统项目学校。
1987年,对全县中小学82名专职体育教师分4期进行培训,举行教学、训练观摩课。1988年,为贯彻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由临沂地区教育局转发全区各县(市)借鉴参考。1989年,县体委代表临沂地区接受省教委对《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被评为优秀单位。是年,按照国家教委的要求配齐了各中小学的体育设施与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