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1966年,文化主管部门多次举办剧团主任、导演或演员训练班,学习戏剧常识、简谱乐理,交流领导经验,切磋技艺,传授新剧目等,并不定期地举行观摩演出。1963年4月,为学习排演《夺印》和《雷锋》两个剧目,文化馆组织4个重点剧团的16名演员和导演赴临沂观摩学习。12月,举办文艺观摩会演,有14个公社45个剧团的190人参加,由招贤艺校和城关业余剧团分别示范演出大型歌剧《三世仇》、《夺印》和《杨利贝》及小型剧《两垅地》、《审椅子》、《三月三》和《刘四姐》等。1965年11月,举办农村俱乐部骨干培训班,有16个区139个大队的165人参加,学习“乌兰牧骑”经验,传授《红花给谁戴》等4个小戏和《打绳也是为革命》等5个表演唱。之后,组织12人的“乌兰牧骑”式文艺宣传队深入农村、厂矿、水利工地巡回演出和辅导,为期27天,辅导11个区的60个业余剧团,示范演出26场,分发文艺材料1200份。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骨干培训工作时断时续,1970年恢复,主要是学习宣传毛泽东思想的歌舞、曲艺节目。1980年后的培训班,实行“有偿服务”交费学习。1984年,文化馆举办自费学习班5期,培训摄影、音乐、舞蹈、美术、文艺骨干等。
县内曾建有县工农实验中学文工班,招生两届,共收学员82名,实行半工半读,学、劳、艺三结合。学校有耕地60亩,果园30亩,粮食、蔬菜自给有余。至1960年,已具备全套幕布和比较齐全的乐器和舞蹈、戏剧服装。演出节目有音乐、歌舞、曲艺、话剧、歌剧、地方戏等,演出过许多优秀节目,如合唱《浮来山颂》、《英雄们战胜了大渡河》、《黄河大合唱》,表演唱《丰收灯》、《人民公社是金桥》,舞蹈《春到茶山》、《花伞舞》,话剧《野火春风斗古城》、《槐树庄》,歌剧《洪湖赤卫队》、《白毛女》,吕剧《李二嫂改嫁》等,都深受群众欢迎。
1959年9月,招贤公社文化站组建业余艺校,宗旨是为农村培养文艺骨干。建校伊始,有学员42人,可容观众4000人的大院1座,另有耕地73亩。学员边生产,边学艺,除上缴公粮,粮菜自给有余,有全套幕布和民族乐器及价值万元的服装道具。艺校除编排、应付节目服务政治宣传外,以演吕剧为主,兼演歌剧、京剧。吕剧有《王定保借当》、《小姑贤》,京剧有《秦香莲》,歌剧有《江姐》、《三世仇》等。1960年,出席全国文教群英会,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奖励。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业余艺校于1967年停办。
1953年始,县每年举办文艺汇演1-2次,优胜者参加上一级的汇演活动。1964年,莒县参加临沂地区汇演,毛石生作词、作曲,王熙场记、导演的表演唱《纳鞋底》荣获创作、演出双优奖;韦友琴演唱的民歌《沂蒙山小调》、《赶马车》、《扛起锄头上山岗》等获优秀演出奖。韦友琴、刘彦英、张芬、张瑞兰、李克等应选赴省汇演且获奖,韦友琴、刘彦英留省参加华东第五届《上海之春》音乐会。音乐会上刘彦英等演唱的表演唱《纳鞋底》,获创作奖和演出奖;韦友琴演唱的《沂蒙山小调》等获“民间歌手”称号,后调山东省歌舞团,成为山东省著名民歌歌唱家。
1986年,开始举办一年一度的“莒城之夏”音乐会。1987年,共有30个乡镇和19个县直单位246人参加,演出节目174个,其中歌曲145首、舞蹈10个、曲艺8个、器乐曲6支、魔术杂技5个。评出创作奖30个,演出奖56个。1995年,演出节目124个。翌年,演出节目150个。当年秋,在“日照市金秋大赛”中,获一等奖11个,二等奖29个,三等奖s6个,入选奖77个,特邀奖3个。10月,组织50人的演出团参加省城“民间广场艺术展演”,获3项组织奖,1项银奖。姜美芬代表日照市参加省土管系统演出,获“十佳歌手”称号。
第二节 业余文化活动
1951-1966年,文化主管部门多次举办剧团主任、导演或演员训练班,学习戏剧常识、简谱乐理,交流领导经验,切磋技艺,传授新剧目等,并不定期地举行观摩演出。1963年4月,为学习排演《夺印》和《雷锋》两个剧目,文化馆组织4个重点剧团的16名演员和导演赴临沂观摩学习。12月,举办文艺观摩会演,有14个公社45个剧团的190人参加,由招贤艺校和城关业余剧团分别示范演出大型歌剧《三世仇》、《夺印》和《杨利贝》及小型剧《两垅地》、《审椅子》、《三月三》和《刘四姐》等。1965年11月,举办农村俱乐部骨干培训班,有16个区139个大队的165人参加,学习“乌兰牧骑”经验,传授《红花给谁戴》等4个小戏和《打绳也是为革命》等5个表演唱。之后,组织12人的“乌兰牧骑”式文艺宣传队深入农村、厂矿、水利工地巡回演出和辅导,为期27天,辅导11个区的60个业余剧团,示范演出26场,分发文艺材料1200份。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骨干培训工作时断时续,1970年恢复,主要是学习宣传毛泽东思想的歌舞、曲艺节目。1980年后的培训班,实行“有偿服务”交费学习。1984年,文化馆举办自费学习班5期,培训摄影、音乐、舞蹈、美术、文艺骨干等。
县内曾建有县工农实验中学文工班,招生两届,共收学员82名,实行半工半读,学、劳、艺三结合。学校有耕地60亩,果园30亩,粮食、蔬菜自给有余。至1960年,已具备全套幕布和比较齐全的乐器和舞蹈、戏剧服装。演出节目有音乐、歌舞、曲艺、话剧、歌剧、地方戏等,演出过许多优秀节目,如合唱《浮来山颂》、《英雄们战胜了大渡河》、《黄河大合唱》,表演唱《丰收灯》、《人民公社是金桥》,舞蹈《春到茶山》、《花伞舞》,话剧《野火春风斗古城》、《槐树庄》,歌剧《洪湖赤卫队》、《白毛女》,吕剧《李二嫂改嫁》等,都深受群众欢迎。
1959年9月,招贤公社文化站组建业余艺校,宗旨是为农村培养文艺骨干。建校伊始,有学员42人,可容观众4000人的大院1座,另有耕地73亩。学员边生产,边学艺,除上缴公粮,粮菜自给有余,有全套幕布和民族乐器及价值万元的服装道具。艺校除编排、应付节目服务政治宣传外,以演吕剧为主,兼演歌剧、京剧。吕剧有《王定保借当》、《小姑贤》,京剧有《秦香莲》,歌剧有《江姐》、《三世仇》等。1960年,出席全国文教群英会,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奖励。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业余艺校于1967年停办。
1953年始,县每年举办文艺汇演1-2次,优胜者参加上一级的汇演活动。1964年,莒县参加临沂地区汇演,毛石生作词、作曲,王熙场记、导演的表演唱《纳鞋底》荣获创作、演出双优奖;韦友琴演唱的民歌《沂蒙山小调》、《赶马车》、《扛起锄头上山岗》等获优秀演出奖。韦友琴、刘彦英、张芬、张瑞兰、李克等应选赴省汇演且获奖,韦友琴、刘彦英留省参加华东第五届《上海之春》音乐会。音乐会上刘彦英等演唱的表演唱《纳鞋底》,获创作奖和演出奖;韦友琴演唱的《沂蒙山小调》等获“民间歌手”称号,后调山东省歌舞团,成为山东省著名民歌歌唱家。
1986年,开始举办一年一度的“莒城之夏”音乐会。1987年,共有30个乡镇和19个县直单位246人参加,演出节目174个,其中歌曲145首、舞蹈10个、曲艺8个、器乐曲6支、魔术杂技5个。评出创作奖30个,演出奖56个。1995年,演出节目124个。翌年,演出节目150个。当年秋,在“日照市金秋大赛”中,获一等奖11个,二等奖29个,三等奖s6个,入选奖77个,特邀奖3个。10月,组织50人的演出团参加省城“民间广场艺术展演”,获3项组织奖,1项银奖。姜美芬代表日照市参加省土管系统演出,获“十佳歌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