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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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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科举沿续明制。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者不论年龄大小统称儒生或童生。童生经县、府、院试录取者为生员,俗称“秀才”。莒州童试由知州主持,试期一般在每年2月,地点在城阳书院。考生先向莒州礼房报名,填写姓名、籍贯、年龄、三代履历,并需1名本籍廪生作保,方能参加考试,及格者续应府试,试期多在农历四月。府试及格再应院试,院试录取为生员(秀才),然后参加乡试、会试。清雍正后,莒州额定生员15名(文武生同)。咸丰后,每年视捐银多寡定名额。生员入学宫(或出院)深造,准备参加全省考试(即乡试),考取者为举人。举人参加全国考试(会试),考取者称贡士,贡士参加皇帝主考的殿试,考取者为进士。
据史料记载,宋代莒州考取进士1人;元代考取进士1人;明代考取进士13人、举人36人;清代考取进士17人、举人75人。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科举制度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