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雇主雇用工人(俗称小伙计),试工一般1年,最多不过两年。试工期间,工人要干一些挑水、扫院、给雇主倒尿壶、做饭等杂活。试工后,雇工如被雇主看中,便允许正式上班学徒,学徒时间一般为3年,最多延长两年。学徒期间,不但要学会技术或营业,还要学会“行话”(俗称黑话),否则,出徒后寸步难行。出徒时要请“谢师酒”。徒工还有门里徒、门外徒之别,门里徒出徒后能在各地营业,门外徒出徒后不准在外营业,出门做工便被同行没收工具,还要挨打挨骂。学徒期满后也可继续留在店、号家,发一部分工钱。
1932年,“平民工厂”招徒工14人,曾受“识字训练、公民训练、职业补习”3种训练,但私人工商业仍沿旧习。
建国后,政府废除旧的学徒制度,要求以师带徒,地位平等,尊师爱徒,不准打骂。1952年9-10月,县政府选拔10名18-30周岁,初小毕业,任乡村干部3年以上的青年入速成中学学习。县内工商业采取一师一徒或一师多徒的自培办法,一般学习半年,工种复杂的为1-2年。
1958年9月,招收学徒的条件是15-30周岁,女性不超过25周岁,文化程度一般在初小以上。是年培训606人。学徒期间,每人每月发8-12元的伙食费,出徒便转为正式工人。1959年,在“农业技术学校”两期培训400人,企业培训355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徒制度要求不严格,所招的学徒工均按入厂时间,或定半年或定1年,期满便转为正式工人。
1979年,要求学徒工必须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并订立“师徒合同样本”,严格学徒制度。1981年开始,招收学徒工都要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年龄16-22周岁的未婚男女青年,学徒期限为3年,比较简单的工种可适当缩短,最低不能少于2年。对学徒考核,分平时、学年、期满3种,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1981-1996年招收徒工10090人。
第一节 徒工培训
民国时期,雇主雇用工人(俗称小伙计),试工一般1年,最多不过两年。试工期间,工人要干一些挑水、扫院、给雇主倒尿壶、做饭等杂活。试工后,雇工如被雇主看中,便允许正式上班学徒,学徒时间一般为3年,最多延长两年。学徒期间,不但要学会技术或营业,还要学会“行话”(俗称黑话),否则,出徒后寸步难行。出徒时要请“谢师酒”。徒工还有门里徒、门外徒之别,门里徒出徒后能在各地营业,门外徒出徒后不准在外营业,出门做工便被同行没收工具,还要挨打挨骂。学徒期满后也可继续留在店、号家,发一部分工钱。
1932年,“平民工厂”招徒工14人,曾受“识字训练、公民训练、职业补习”3种训练,但私人工商业仍沿旧习。
建国后,政府废除旧的学徒制度,要求以师带徒,地位平等,尊师爱徒,不准打骂。1952年9-10月,县政府选拔10名18-30周岁,初小毕业,任乡村干部3年以上的青年入速成中学学习。县内工商业采取一师一徒或一师多徒的自培办法,一般学习半年,工种复杂的为1-2年。
1958年9月,招收学徒的条件是15-30周岁,女性不超过25周岁,文化程度一般在初小以上。是年培训606人。学徒期间,每人每月发8-12元的伙食费,出徒便转为正式工人。1959年,在“农业技术学校”两期培训400人,企业培训355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徒制度要求不严格,所招的学徒工均按入厂时间,或定半年或定1年,期满便转为正式工人。
1979年,要求学徒工必须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并订立“师徒合同样本”,严格学徒制度。1981年开始,招收学徒工都要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年龄16-22周岁的未婚男女青年,学徒期限为3年,比较简单的工种可适当缩短,最低不能少于2年。对学徒考核,分平时、学年、期满3种,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1981-1996年招收徒工1009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