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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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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莒人多以务农为主,业工商者少。一些传统的手工业或祖传、或地域性流传,因人因地而异,多为自谋职业。
清末民初,机织业各村都有,出品线、布。烧窑业以石井、沟头、汪湖镇、墩头、杨家杨柳村、筵宾、薛家窑、石槽、坪上等村庄为主,产品有缸瓮、茶壶、火炉、盆罐等。石灰窑业,近青石山脉的村庄都有。编织业在大湖、小湖、前后城子后、东西上庄、大崖头、沈家村等地盛行。黄花沟、刘家官庄、侯家庄、高坊、高家庄、四角墩等村编织秫秸席等。沭河东岸址坊等村,用柳条、条编制箕斗、筐筥等。莒地南部泉子一带180余村主要编织蓑衣,每年出品30余万件。另外木匠、石匠、染匠、铁匠、泥瓦匠、绳匠等手工业者,遍布全县各地,多为家传手艺或以师带徒。
建国后,政府鼓励发展一部分个体工商业户,自谋职业者从1954年的2292人发展到1956年的3216人。后随着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自谋职业者逐渐减少,1961年,有营业执照的仅有1104户、1120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自谋职业被批判为“资本主义”而取消。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农业人口的自谋职业者日益增多,至1982年已有3304人,1990年发展到9752户、27163人,其中从事商业的9085户、25983人,从事饮食、服务业的667户、1180人。另有个体工业,1990年达11950户,创产值8500万元。
1979年,动员城镇人口的待业青年搞自谋职业,按规定向劳动部门缴纳部分养老基金,就业后可连续计算工龄,退休后由劳动部门发给退休金。1988年发展到44人,1990年38人。1991-1996年,自谋职业人数逐年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