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 晚清时期,社会救济采取“仓储粮粟,荒年赈济”的办法。赈济形式大都是设立粥场,灾民领粥充饥;或设平粜局,以平价粮食售给灾民。也出现个人出资赈济的事例。民国初年多用存钱生息,以息钱作为赈济之用的办法。但是这些钱多被挪用,很少用于灾民。遇有大的灾荒,上层赈灾机关也酌情调拨粮款。
1882年(清光绪八年),知州周秉礼劝办积谷,收粟8400石,城里创立官仓,存谷1200石,四乡各起社仓,分存谷7200石。
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岁饥,知州葛鹏查旧存仓谷,尚余仓谷460余石,用以煮粥赈饥,并设平粜局,全数提用,移交制钱二千余缗。丹徒人严作霖莅莒施放主赈,全活甚多。
1913年,县议事会议决,社仓出陈易新,县知事周仁寿籴还仓谷569石多。1921年5月粜出,共收京钱5325.128千。1922年5月分存莒城商号,按月1分4厘行息,历年息钱10837.472千。1921年5月15日-1934年4月30日仍存各号,县署有卷。
1925-1927年,连年旱饥,岱南赈务处发红粮250包,知事田立勋变银1137.5元,分赈饥民。
1928年,济南赈务公会主任周仁寿汇银4000元,赈济瓦屋被劫村庄,续发红粮500袋,又代请直鲁赈灾会发银17400元。7月25日甲子山崩,浔河水溢淹数十村,中楼、址坊、狮子口、大店等村被害尤甚。世界红卐字会济南分会发赈粮1000袋,赈票80册,赈银2000元,施放全县受灾区域。
1929年,北京赈灾委员会办事处主任周仁寿施放面粉4000袋。
1935年8月,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莒县分会成立,设11处收容所,收容巨野、嘉祥、济宁等县被水灾民4600人。
建国后 解放初期(1944-1952年),由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贫穷状况及十余年的战争摧残,救灾重点是灾区人民和社会上无依无靠的孤、老、残、疾。此期救济数据不全。仅1949年,国家和社会捐粮15864公斤,干菜4500公斤,现金58.12万元(旧币),无息借贷原粮222075公斤。
1950-1954年,国家发放到莒县的救济粮共480709公斤,救济款269042.6万元(旧币)。救济重点是受自然灾害地区人民和社会上无依靠的孤、老、残、疾。其中1952年沂水专署拨款3000万元(旧币),专款补助支援战争的民兵、民工因伤病困难者。
人民公社化后,孤、老、残、疾等困难户,得到社、队的“五保”(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照顾,减轻了政府负担。其间1960-1962年严重困难时期,粮食奇缺,人们以野菜、糠秕、树叶、草根等物充饥。棉花欠收,衣被奇缺。1962年7月的特大洪水,毁坏大批民房。因此人民体质下降,贫病交加,出现大量水肿、干瘦、小儿营养不良和妇女病等。在普遍困难的情况下,重点救济烈、军属、复员、转业军人、因公致伤残的民兵、民工及库区移民和老弱病残、小孩多的特困户。1958年麦收前发放救济款13.63万元,统销粮970.5万公斤。1960年发放救济款15万元。1961年发放救济款99.1万元,解决口粮216582人次,救济棉布5000米,絮棉1000公斤,帮助93573人解决寒衣,为库区修建房屋30800间。县卫生系统组织81人的医疗队,分赴10个重灾公社,配合基层医疗人员,治愈水肿病人53774人,干瘦病人2800人,疟疾病人90700人。全县建疗养院32处,收容病人1948人。办营养食堂2000处,补助病人粮食25万公斤。1962年发放救济款29.5万元,救济粮314075公斤,救济棉布181500米,絮棉66675公斤,煤炭12144吨,毯子1100床,被套897床,旧衣2956件,棉鞋2000双。帮助群众重建房屋6353间,修缮房屋5544间,解决36413人的过冬棉衣被。1963年11-12月,连续3次发放救济款9.2万元,无息贷款23.8万元,救济棉布22971米,棉花11855公斤,棉鞋290双。1965年全县发放救济款3万元,无息贷款2000元,救济个别孤老残疾户。
“文化大革命”期间,救灾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1970年11月和1971年12月国家两次发放救济布63944米,其中免费救济烈军属、荣复军人7277米,其他被救济户按平价免票购买。发放救济絮棉8500公斤,重点解决部分户的过冬衣被困难。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农村实行以“大包干”为主的农业家庭联产责任制。农业生产迅速发展,人民生活逐年改善。救灾重点是局部突发性水、旱、风、雹等自然灾害和个别孤老残疾病灾户。到1976年全县先后发放救济款48次,计706万元,发放统销粮2351.5万公斤,群众向灾区捐粮247.5万公斤,救灾化肥90吨,柴油110吨,救济衣被3.8万件。受益灾民23.8万户次,81万人次。
第一节 社会救济
建国前 晚清时期,社会救济采取“仓储粮粟,荒年赈济”的办法。赈济形式大都是设立粥场,灾民领粥充饥;或设平粜局,以平价粮食售给灾民。也出现个人出资赈济的事例。民国初年多用存钱生息,以息钱作为赈济之用的办法。但是这些钱多被挪用,很少用于灾民。遇有大的灾荒,上层赈灾机关也酌情调拨粮款。
1882年(清光绪八年),知州周秉礼劝办积谷,收粟8400石,城里创立官仓,存谷1200石,四乡各起社仓,分存谷7200石。
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岁饥,知州葛鹏查旧存仓谷,尚余仓谷460余石,用以煮粥赈饥,并设平粜局,全数提用,移交制钱二千余缗。丹徒人严作霖莅莒施放主赈,全活甚多。
1913年,县议事会议决,社仓出陈易新,县知事周仁寿籴还仓谷569石多。1921年5月粜出,共收京钱5325.128千。1922年5月分存莒城商号,按月1分4厘行息,历年息钱10837.472千。1921年5月15日-1934年4月30日仍存各号,县署有卷。
1925-1927年,连年旱饥,岱南赈务处发红粮250包,知事田立勋变银1137.5元,分赈饥民。
1928年,济南赈务公会主任周仁寿汇银4000元,赈济瓦屋被劫村庄,续发红粮500袋,又代请直鲁赈灾会发银17400元。7月25日甲子山崩,浔河水溢淹数十村,中楼、址坊、狮子口、大店等村被害尤甚。世界红卐字会济南分会发赈粮1000袋,赈票80册,赈银2000元,施放全县受灾区域。
1929年,北京赈灾委员会办事处主任周仁寿施放面粉4000袋。
1935年8月,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莒县分会成立,设11处收容所,收容巨野、嘉祥、济宁等县被水灾民4600人。
建国后 解放初期(1944-1952年),由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贫穷状况及十余年的战争摧残,救灾重点是灾区人民和社会上无依无靠的孤、老、残、疾。此期救济数据不全。仅1949年,国家和社会捐粮15864公斤,干菜4500公斤,现金58.12万元(旧币),无息借贷原粮222075公斤。
1950-1954年,国家发放到莒县的救济粮共480709公斤,救济款269042.6万元(旧币)。救济重点是受自然灾害地区人民和社会上无依靠的孤、老、残、疾。其中1952年沂水专署拨款3000万元(旧币),专款补助支援战争的民兵、民工因伤病困难者。
人民公社化后,孤、老、残、疾等困难户,得到社、队的“五保”(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照顾,减轻了政府负担。其间1960-1962年严重困难时期,粮食奇缺,人们以野菜、糠秕、树叶、草根等物充饥。棉花欠收,衣被奇缺。1962年7月的特大洪水,毁坏大批民房。因此人民体质下降,贫病交加,出现大量水肿、干瘦、小儿营养不良和妇女病等。在普遍困难的情况下,重点救济烈、军属、复员、转业军人、因公致伤残的民兵、民工及库区移民和老弱病残、小孩多的特困户。1958年麦收前发放救济款13.63万元,统销粮970.5万公斤。1960年发放救济款15万元。1961年发放救济款99.1万元,解决口粮216582人次,救济棉布5000米,絮棉1000公斤,帮助93573人解决寒衣,为库区修建房屋30800间。县卫生系统组织81人的医疗队,分赴10个重灾公社,配合基层医疗人员,治愈水肿病人53774人,干瘦病人2800人,疟疾病人90700人。全县建疗养院32处,收容病人1948人。办营养食堂2000处,补助病人粮食25万公斤。1962年发放救济款29.5万元,救济粮314075公斤,救济棉布181500米,絮棉66675公斤,煤炭12144吨,毯子1100床,被套897床,旧衣2956件,棉鞋2000双。帮助群众重建房屋6353间,修缮房屋5544间,解决36413人的过冬棉衣被。1963年11-12月,连续3次发放救济款9.2万元,无息贷款23.8万元,救济棉布22971米,棉花11855公斤,棉鞋290双。1965年全县发放救济款3万元,无息贷款2000元,救济个别孤老残疾户。
“文化大革命”期间,救灾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1970年11月和1971年12月国家两次发放救济布63944米,其中免费救济烈军属、荣复军人7277米,其他被救济户按平价免票购买。发放救济絮棉8500公斤,重点解决部分户的过冬衣被困难。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农村实行以“大包干”为主的农业家庭联产责任制。农业生产迅速发展,人民生活逐年改善。救灾重点是局部突发性水、旱、风、雹等自然灾害和个别孤老残疾病灾户。到1976年全县先后发放救济款48次,计706万元,发放统销粮2351.5万公斤,群众向灾区捐粮247.5万公斤,救灾化肥90吨,柴油110吨,救济衣被3.8万件。受益灾民23.8万户次,81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