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五节 烈士褒扬

档案浏览器

革命烈士英名录 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无数先烈为了新中国的诞生、人民的解放,献出宝贵的生命。根据1980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和民政部下达“关于编好烈士英名录”的通知。县民政局于1981年开始莒县革命烈士英名录的编纂工作。通过内查外调、普查核实,到1995年编印了《山东省莒县革命烈士英名录》,共收集从1921年7月至1995年2923名烈士。其中:抗日战争时期牺牲547人,解放战争时期牺牲1891人,抗美援朝牺牲226人,对越自卫反击战牺牲16人,中印边境反击战牺牲1人,因公因病死亡评烈者132人,未查清牺牲时间者43人。烈士中共有8名妇女。失踪追认为烈士的28名。
革命烈士证明书 为了统一证件,进一步做好烈士褒扬工作,提高革命烈士家属的社会地位,民政部统一印制了《革命烈士证明书》。1982年8月13日发出民(82)优67号文件“关于换发补发《革命烈士证明书》工作的通知”,决定于1983年进行换发和补发。
山东省民政厅为做好换发补发《革命烈士证明书》工作,专发“(83)鲁民字第51号”文件通知。由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负责填发,由省统一编号,上冠“鲁烈字第××号”。仍沿用1981年由省分发的烈士证明书编号,已经按此编号启用的可以继续沿用。
1983年6月底组织全县民政助理和部分民政主任,在夏庄公社试点,历时5天,总结经验,培训骨干,熟悉业务。7月初在全县展开逐户调查登记,填发证书。历时一个月,共换发补发《革命烈士证明书》1031份(鲁烈字第49401-50431号)。通过换发新证,对《革命烈士英名录》作了进一步的审核,查出误上《英名录》的113人,遗漏16人,并纠正误差数处,使这一历史文献更加准确完整。对无直系亲属持证人的,不再换发新证,旧证也不收回,留作纪念。
对越自卫反击战烈士 1979年2月,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莒籍烈士16名(15名战士,1名干部),其中追记二等功者1人,三等功者1人。对烈士的褒扬,主要是抚慰其家属。县、公社两级分别成立了抚慰领导小组。对16位烈士家属逐户走访慰问,并救济了石井公社石井村烈士杨志余、爱国公社海子后村烈士张法两家烈属各400元人民币,还给修缮了房屋。将11名烈士的弟弟或妹妹介绍到部队当兵,继承先烈的遗志,另1名安排到社办企业工作。
对16名烈士的遗像统一放大,用玻璃镶嵌,由烈士所在公社召开追悼会予以表彰,并将遗像恭送到“蟠龙山烈士陵园”,安放在“烈士祠”中,使后人永远缅怀烈士保国捐躯的英雄业绩。
革命烈士陵园 1944年9月于城南小店村西北2公里处的蟠龙山上建烈士陵园。
陵园南北长267米,东西宽107米,面积41.89亩。周砌砖石围墙,大门面南,拱形钢筋门楣上,镶嵌着“莒县蟠龙山烈士陵园”9个大字。
从大门至山巅,主要建筑物贯穿在一南北中轴线上。大门内影壁上楷书“山东省第一个共产党员——王尽美”的生平简介。壁前砌以新月形花坛,中植冬青,象征革命烈士“万古长青”。
绕过影壁,顺山势而上,出现两院,平整地面,隔以花墙,砌以石级相通。拾级而上是一幢5间檐廊瓦房的“烈士祠”,朴素典雅,75位烈士的骨灰和40位烈士的遗像安放在这里。壁上悬有烈士谱,书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为国捐躯的2040名烈士的英名,同时并悬有王尽美、曹吉亭、王玉璞等烈士传略8幅。另有纪念堂3间,安放着96名革命干部的骨灰和23名干部的遗像。祠之背面是“莒中行署王故主任玉璞纪念塔”与滨海军区独立第三团政治处“曹故主任吉亭烈士纪念塔”,高各3.5米,系四面形花岗石塔身,侧面镌刻烈士传略,分别建于1946年1月和2月。塔之东是“张同恩烈士纪念碑”。西为“朱柏烈士墓”。
北院是陵园的中心,山之顶峰,矗立着1945年5月建立的烈士纪念塔。塔高8.51米,灰瓦覆顶,上立一全副武装的八路军战士塑像,塔之正面楷书“抗日烈士纪念塔”。4条塔柱上刻有长42厘米,宽21厘米的画像。1955年11月,经省优抚局批准,将全县散葬的181名烈士的遗骨全部移葬此处。同时为335名烈士统一整修墓茔,并竖墓碑17块。至1985年已有406名烈士长眠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