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卷二十一 民政 资料库:莒县地情库 章节:莒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3/section/1/article/54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3/section/1/article/54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民政工作在清代、民国时期即有专人分管。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政府尤为重视民政工作,它起到了动员人民、团结人民、打击敌人的积极作用。
    建国后民政部门不但承担着拥军优属、复退安置、生产救灾等工作,而且还承担着婚丧改革、社会福利、社会赈济等工作。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力量,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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