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民事行政检察 资料库:莒县地情库 章节:莒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3/section/1/article/53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3/section/1/article/53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始于1992年10月,其范围涉及婚姻、继承、抚养、债务、土地、赔偿、治安、交通、工商管理等。1993年围绕宣传、受理、初查3个环节积极开展工作,受理申诉案件15件,立查3件,向法院提出检查建议1件。1994年受理民事行政案件20件,立查4件。1995年民事行政检察以办理抗诉案件为重点,提高办案成效,促进了法律监督职责的全面实施。1996年,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进行审查19起,提请市院抗诉4起,内有1起法院改判;接待法律咨询40余人次,民事行政检察诉办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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