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人民代表大会,自1954年7月-1997年3月,共召开了13届35次会议。会址均在县城。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54年7月8-11日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到代表404名(其中,男331名,女73名),缺席31名(其中,男22名,女9名),实到373名,其中,中共党员169名,团员73名,原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8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开幕后,由县长庄虔恺向大会作了《莒县人民政府1954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报告;县委书记尚文东向大会作了《中共莒县县委关于夏季工作建议》的报告。大会收到代表提案678件。
大会审议了莒县人民政府1954年上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了县委夏季工作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选举了李澄之、王道、吕鸿宾、刘淑荣、朱富胜为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会上,解答提案,制定并通过了《关于对莒县人民政府1954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对中共莒县委员会夏季工作建议》、《关于动员全县人民完成夏征夏购工作》和《关于拥护宪法草案》4项决议。
第二次会议 1954年9月11-13日召开。与会代表326人(男264名,女62名),列席13人。会议传达讨论了山东省首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精神和山东省4年来的工作总结及今后任务;讨论了中共莒县县委提出的秋季工作建议、棉花的计划收购、计划供应。同时,作出了对《棉花计划收购》、《关于拥护和执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的决议以及《秋季工作》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54年10月26-29日召开。与会代表271人,其中,女57人,列席代表14人。会议审议了政府秋季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了目前的形势与任务。全国人大代表吕鸿宾传达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盛况及当前的生产、互助合作和秋征粮食、花生、棉花三大统购工作意见。
第四次会议 1955年2月2-5日举行。与会代表257人。会议听取了《目前形势、任务》的报告,审议了政府的1954年工作报告。春耕生产、互助合作、征集新兵、推销1955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为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代表们通过了《195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共莒县县委当前工作建议》、《做好新兵征集工作》、《推销1955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等4项决议。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56年12月31-1957年1月5日召开。会议应到代表381人,实到代表347人,其中,女代表75人,党员146人,团员62人,列席119人。会议传达了省首届人大会议实况和上届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工作报告及1957年工作计划草案(包括新兵征集工作)。选举了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共21人,正副县长4人)和法院院长,并通过了《关于1956年工作报告》和《1957年工作计划》的决议,通过了提案审查委员会对处理提案审查的报告。
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提案839件。
第二次会议 1957年7月5-8日召开。与会代表296名,列席5名。会上,副县长王宝琮作了《上半年工作报告》和《莒县人民委员会关于想尽千方百计开展节约运动,争取秋季大丰收,力争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增产计划》;财政局长王玉民作了《1956年决算和1957年预算》的报告;通过了上次会议提案处理报告及本次会议预、决算审查报告和提案审查报告,并作出了《上半年工作报告》及《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57年12月21-24日举行。与会代表291人。会议审议了1957年政府工作报告,制定了1958年生产救灾方案;讨论了1958年经济发展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指标。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59年5月28-6月1日召开。大会应到代表380人,实到代表322人。会议审议了上届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1957年决算、1958年预算的报告。讨论制定了1958年农业发展规划和第二个五年工农业发展规划,选举了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法院院长和张辑五、刘仲益、吕鸿宾、刘淑荣、张玉勤为出席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意见182条。
第二次会议 1959年12月28-30日召开。应到代表374人,实到代表265人。会议审议了县人委1959年工作报告和1960年经济发展规划,作出了《大力支援兴建青峰岭水库》的决定。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61年2月26-3月1日召开。本届代表416人,实到代表362人。会议由县委第一书记董观涛作了《目前形势》的报告;由县长、副县长分别作了关于上届政府工作的报告、预决算报告,中共莒县县委提出了1961年工作的建议,组织了小组讨论和大会座谈,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了莒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副县长及组成人员。
第二次会议 1962年3月26-29日召开。实到代表304人,列席11人。会议总结检查了1961年政府工作,审查修正了1962年国民经济计划和制定了执行计划的决议;中共莒县县委书记处书记王安成作了《目前形势和1962年工作建议》的报告,县委副书记兼县长史儒贤作了《1961年政府工作总结》的报告,经小组和大会讨论后,通过了大会各项决议。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63年5月17-22日召开。本届代表419人,实到398人,列席1人。会议总结检查了两年来的政府工作,审查修正了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和制定了执行计划的决议。选举了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副县长及其组成人员,还选举了法院院长及刘仲益、孙桂毓、胡瑞华、张敏、庄虔恺、吕鸿宾、何瑞三为出席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大会收到代表提案343份。
第二次会议 1964年7月8-10日召开。实到代表365人,列席5人。会议听取了中共莒县县委副书记王友明作的《目前国际国内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副县长史儒贤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县长房一民作的《1963年县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1964年预算初步安排意见》的报告。举行了小组讨论和大会发言,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批准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1963年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及1964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64年12月7-9日召开。会议实到代表333人。副县长史儒贤代表县人民委员会作的《1964年工作执行情况和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中共莒县县委副书记任树德作的当前形势的讲话。有17位代表大会发言介绍了在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革命运动中的一些经验。代表们一致同意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 1965年9月7-9日召开。到会代表357人。会议听取了中共莒县县委书记董观涛《关于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报告;副县长史儒贤作了《莒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经过分组讨论和18位代表大会发言,通过了提案审查报告和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期间,参观了县武装部组织的县直机关民兵与城阳区民兵比武演习。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66年2月12-16日举行。会议实到代表350人。县委副书记任树德作了《目前国际国内形势》的报告;副县长王庆方作了《莒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县长房一民作了《莒县1965年财政决算和196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法院院长。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了县人委工作报告和1965年财政决算及196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8年3月16日,各造反群众组织组成的联合作战部,在县一中操场召开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大会。会上,推选原县委副书记王家柱为县革委主任,县武装部政委宋太清、群众代表苗志国为副主任。县革委委员29人,常委12人。此次会议作为七届人代会。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78年4月13-16日举行。本届代表707人,实到代表687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胡建隆作的《莒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选出了县革委主任、副主任、委员、法院院长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通过了县革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81年5月30-6月2日召开。与会代表387人,其中,妇女85人,党员248人,特邀代表4人,列席51人。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刘兴武作的《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计委副主任孟宪仑作了《关于莒县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今后安排》的书面报告;财税局长张祝三作了《关于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的书面报告;石彬序作了《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书面报告。上述报告均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和审议,并通过了增设县人大常委会、撤销县革委、恢复县人民政府的决议。按照《组织法》和《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了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及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1982年12月8-17日举行。到会代表394人,特邀代表4人,列席代表30人。副县长刘福胜向大会作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委副主任向大会提交《莒县1981-1982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及1983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书面报告;县财政局长张祝三作了《关于莒县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中全作了《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刘旭东作了《莒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彬序作了《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上述报告作出相应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83年2月19-20日召开。与会代表320人。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选举于克颖、于湘、郑培松、刘发运、王英池、陈常德、尉淑德、李环子为出席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84年3月26-29日召开。应到代表447人,实到代表431人,特邀代表15人,列席代表4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长郑培松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委主任季玉璧作了《关于莒县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书面发言;财政局长严凯作了《关于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中全作了《关于莒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刘旭东作了《莒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京殿作了《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上述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出了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及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1985年5月12-15日举行。与会代表397人,列席代表56人。会上,听取审议了县长郑培松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季玉璧作的《莒县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严凯作的《莒县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福堂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刘旭东作的《莒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京殿作的《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此次会议增选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副县长各1人。
第三次会议 1986年4月26-30日召开。应到代表443人,实到397人,列席代表52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长郑培松作的《关于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计委主任季玉璧作的《关于莒县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严凯作的《关于莒县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福堂作的《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刘旭东作的《关于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检察长刘京殿作的《关于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就以上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87年4月ll-15日召开。应到代表390人,实到代表383人,特邀代表12人,列席代表80人。大会听取并审议了代县长谢恩学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季玉璧作的《关于莒县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严凯作的《关于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福堂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刘旭东作的《莒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案61件。大会选举了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选举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1988年1月1-5日召开。应到代表389人,出席会议代表353人,特邀代表10人,列席代表84人。县长谢恩学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委主任张洪润作了《关于莒县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严凯作了《关于莒县198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培松作了《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宋宜秀作了《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京殿作了《检察院工作报告》,就以上报告进行审议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了出席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三次会议 1989年3月17-20日举行。应到代表387人,实到代表356人,特邀代表13人,列席代表112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长谢恩学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张洪润作的《关于莒县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严凯作的《关于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培松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宋宜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京殿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以上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90年3月27-31日召开。应到代表395人,实到390人,特邀代表22人,列席代表110人。会议听取审议了代县长李鸿翔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张洪润作的《关于莒县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严凯作的《关于莒县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培松作的《关于莒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宋宜秀作的《关于莒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刘京殿作的《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就以上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组成人员。选举产生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
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提案20件。
第二次会议 1991年3月26-29日召开。应到代表387人,实到367人,特邀代表20人,列席代表126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长李鸿翔作的《关于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计委主任张洪润作了《关于莒县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长孙文连作了《关于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战广厚作的《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宋宜秀作的《关于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振作的《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以上报告分别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92年3月18-21日召开。应到代表383人,实到383人,特邀代表20人,列席代表128人。会议听取了县长李鸿翔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张洪润作的《莒县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孙文连作的《莒县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战广厚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宋宜秀作的《县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振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以上6个报告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93年2月25-3月1日召开。本次会议共有代表39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388人,特邀代表26人,列席代表132人。会议开始依法选举了出席日照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136名。随后听取审议了代县长孙雨作的《关于莒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计委主任张洪润作的《关于莒县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孙文连作的《关于莒县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战广厚作的《关于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县法院院长宋宜秀作的《关于莒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振作的《关于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会议对以上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最后依法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自本次会议起,县人民代表大会每五年一届。
第二次会议 1994年3月16-18日召开。应到代表389人,实到代表349人,特邀代表28人,列席代表112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长孙雨作的《莒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张洪润作的《莒县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杨恒奎作的《莒县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人大常委会主任战广厚作的《莒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张则俊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振作的《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以上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补选了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名。
第三次会议 1995年3月8-10日召开。应到代表384名,实到364名,特邀代表26名,列席代表124名。会议听取了县长孙雨作的《莒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张洪润作的《莒县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杨恒奎作的《莒县1994年财政决算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战广厚作的《莒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张则俊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振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以上6个报告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 1996年3月13-15日召开。代表374名,出席346名,特邀代表30名,列席代表133名。会议听取了代县长刘在德作的《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计委主任张洪润作的《1995年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杨恒奎作的《莒县1995年财政决算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战广厚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张则俊作的《莒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振作的《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以上报告分别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增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补选了莒县人民政府县长。
第五次会议1997年3月4-7日召开。应到代表370名,实到341名,特邀代表31名,列席代表139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长刘在德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杜华修作的《莒县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杨恒奎作的《莒县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战广厚作的《莒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张则俊作的《莒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振作的《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以上报告均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此次会议增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名。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
莒县人民代表大会,自1954年7月-1997年3月,共召开了13届35次会议。会址均在县城。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54年7月8-11日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到代表404名(其中,男331名,女73名),缺席31名(其中,男22名,女9名),实到373名,其中,中共党员169名,团员73名,原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8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开幕后,由县长庄虔恺向大会作了《莒县人民政府1954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报告;县委书记尚文东向大会作了《中共莒县县委关于夏季工作建议》的报告。大会收到代表提案678件。
大会审议了莒县人民政府1954年上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了县委夏季工作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选举了李澄之、王道、吕鸿宾、刘淑荣、朱富胜为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会上,解答提案,制定并通过了《关于对莒县人民政府1954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对中共莒县委员会夏季工作建议》、《关于动员全县人民完成夏征夏购工作》和《关于拥护宪法草案》4项决议。
第二次会议 1954年9月11-13日召开。与会代表326人(男264名,女62名),列席13人。会议传达讨论了山东省首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精神和山东省4年来的工作总结及今后任务;讨论了中共莒县县委提出的秋季工作建议、棉花的计划收购、计划供应。同时,作出了对《棉花计划收购》、《关于拥护和执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的决议以及《秋季工作》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54年10月26-29日召开。与会代表271人,其中,女57人,列席代表14人。会议审议了政府秋季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了目前的形势与任务。全国人大代表吕鸿宾传达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盛况及当前的生产、互助合作和秋征粮食、花生、棉花三大统购工作意见。
第四次会议 1955年2月2-5日举行。与会代表257人。会议听取了《目前形势、任务》的报告,审议了政府的1954年工作报告。春耕生产、互助合作、征集新兵、推销1955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为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代表们通过了《195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共莒县县委当前工作建议》、《做好新兵征集工作》、《推销1955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等4项决议。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56年12月31-1957年1月5日召开。会议应到代表381人,实到代表347人,其中,女代表75人,党员146人,团员62人,列席119人。会议传达了省首届人大会议实况和上届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工作报告及1957年工作计划草案(包括新兵征集工作)。选举了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共21人,正副县长4人)和法院院长,并通过了《关于1956年工作报告》和《1957年工作计划》的决议,通过了提案审查委员会对处理提案审查的报告。
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提案839件。
第二次会议 1957年7月5-8日召开。与会代表296名,列席5名。会上,副县长王宝琮作了《上半年工作报告》和《莒县人民委员会关于想尽千方百计开展节约运动,争取秋季大丰收,力争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增产计划》;财政局长王玉民作了《1956年决算和1957年预算》的报告;通过了上次会议提案处理报告及本次会议预、决算审查报告和提案审查报告,并作出了《上半年工作报告》及《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57年12月21-24日举行。与会代表291人。会议审议了1957年政府工作报告,制定了1958年生产救灾方案;讨论了1958年经济发展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指标。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59年5月28-6月1日召开。大会应到代表380人,实到代表322人。会议审议了上届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1957年决算、1958年预算的报告。讨论制定了1958年农业发展规划和第二个五年工农业发展规划,选举了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法院院长和张辑五、刘仲益、吕鸿宾、刘淑荣、张玉勤为出席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意见182条。
第二次会议 1959年12月28-30日召开。应到代表374人,实到代表265人。会议审议了县人委1959年工作报告和1960年经济发展规划,作出了《大力支援兴建青峰岭水库》的决定。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61年2月26-3月1日召开。本届代表416人,实到代表362人。会议由县委第一书记董观涛作了《目前形势》的报告;由县长、副县长分别作了关于上届政府工作的报告、预决算报告,中共莒县县委提出了1961年工作的建议,组织了小组讨论和大会座谈,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了莒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副县长及组成人员。
第二次会议 1962年3月26-29日召开。实到代表304人,列席11人。会议总结检查了1961年政府工作,审查修正了1962年国民经济计划和制定了执行计划的决议;中共莒县县委书记处书记王安成作了《目前形势和1962年工作建议》的报告,县委副书记兼县长史儒贤作了《1961年政府工作总结》的报告,经小组和大会讨论后,通过了大会各项决议。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63年5月17-22日召开。本届代表419人,实到398人,列席1人。会议总结检查了两年来的政府工作,审查修正了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和制定了执行计划的决议。选举了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副县长及其组成人员,还选举了法院院长及刘仲益、孙桂毓、胡瑞华、张敏、庄虔恺、吕鸿宾、何瑞三为出席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大会收到代表提案343份。
第二次会议 1964年7月8-10日召开。实到代表365人,列席5人。会议听取了中共莒县县委副书记王友明作的《目前国际国内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副县长史儒贤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县长房一民作的《1963年县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1964年预算初步安排意见》的报告。举行了小组讨论和大会发言,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批准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1963年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及1964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64年12月7-9日召开。会议实到代表333人。副县长史儒贤代表县人民委员会作的《1964年工作执行情况和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中共莒县县委副书记任树德作的当前形势的讲话。有17位代表大会发言介绍了在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革命运动中的一些经验。代表们一致同意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 1965年9月7-9日召开。到会代表357人。会议听取了中共莒县县委书记董观涛《关于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报告;副县长史儒贤作了《莒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经过分组讨论和18位代表大会发言,通过了提案审查报告和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期间,参观了县武装部组织的县直机关民兵与城阳区民兵比武演习。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66年2月12-16日举行。会议实到代表350人。县委副书记任树德作了《目前国际国内形势》的报告;副县长王庆方作了《莒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县长房一民作了《莒县1965年财政决算和196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法院院长。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了县人委工作报告和1965年财政决算及196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8年3月16日,各造反群众组织组成的联合作战部,在县一中操场召开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大会。会上,推选原县委副书记王家柱为县革委主任,县武装部政委宋太清、群众代表苗志国为副主任。县革委委员29人,常委12人。此次会议作为七届人代会。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78年4月13-16日举行。本届代表707人,实到代表687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胡建隆作的《莒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选出了县革委主任、副主任、委员、法院院长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通过了县革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81年5月30-6月2日召开。与会代表387人,其中,妇女85人,党员248人,特邀代表4人,列席51人。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刘兴武作的《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计委副主任孟宪仑作了《关于莒县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今后安排》的书面报告;财税局长张祝三作了《关于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的书面报告;石彬序作了《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书面报告。上述报告均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和审议,并通过了增设县人大常委会、撤销县革委、恢复县人民政府的决议。按照《组织法》和《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了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及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1982年12月8-17日举行。到会代表394人,特邀代表4人,列席代表30人。副县长刘福胜向大会作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委副主任向大会提交《莒县1981-1982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及1983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书面报告;县财政局长张祝三作了《关于莒县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中全作了《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刘旭东作了《莒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彬序作了《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上述报告作出相应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83年2月19-20日召开。与会代表320人。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选举于克颖、于湘、郑培松、刘发运、王英池、陈常德、尉淑德、李环子为出席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84年3月26-29日召开。应到代表447人,实到代表431人,特邀代表15人,列席代表4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长郑培松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委主任季玉璧作了《关于莒县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书面发言;财政局长严凯作了《关于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中全作了《关于莒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刘旭东作了《莒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京殿作了《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上述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出了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及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1985年5月12-15日举行。与会代表397人,列席代表56人。会上,听取审议了县长郑培松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季玉璧作的《莒县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严凯作的《莒县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福堂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刘旭东作的《莒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京殿作的《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此次会议增选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副县长各1人。
第三次会议 1986年4月26-30日召开。应到代表443人,实到397人,列席代表52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长郑培松作的《关于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计委主任季玉璧作的《关于莒县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严凯作的《关于莒县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福堂作的《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刘旭东作的《关于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检察长刘京殿作的《关于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就以上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87年4月ll-15日召开。应到代表390人,实到代表383人,特邀代表12人,列席代表80人。大会听取并审议了代县长谢恩学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季玉璧作的《关于莒县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严凯作的《关于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福堂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刘旭东作的《莒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案61件。大会选举了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选举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1988年1月1-5日召开。应到代表389人,出席会议代表353人,特邀代表10人,列席代表84人。县长谢恩学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委主任张洪润作了《关于莒县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严凯作了《关于莒县198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培松作了《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宋宜秀作了《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京殿作了《检察院工作报告》,就以上报告进行审议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了出席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三次会议 1989年3月17-20日举行。应到代表387人,实到代表356人,特邀代表13人,列席代表112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长谢恩学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张洪润作的《关于莒县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严凯作的《关于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培松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宋宜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京殿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以上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90年3月27-31日召开。应到代表395人,实到390人,特邀代表22人,列席代表110人。会议听取审议了代县长李鸿翔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张洪润作的《关于莒县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严凯作的《关于莒县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培松作的《关于莒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宋宜秀作的《关于莒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刘京殿作的《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就以上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组成人员。选举产生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
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提案20件。
第二次会议 1991年3月26-29日召开。应到代表387人,实到367人,特邀代表20人,列席代表126人。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长李鸿翔作的《关于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计委主任张洪润作了《关于莒县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长孙文连作了《关于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战广厚作的《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宋宜秀作的《关于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振作的《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以上报告分别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92年3月18-21日召开。应到代表383人,实到383人,特邀代表20人,列席代表128人。会议听取了县长李鸿翔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张洪润作的《莒县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孙文连作的《莒县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战广厚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宋宜秀作的《县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振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以上6个报告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93年2月25-3月1日召开。本次会议共有代表39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388人,特邀代表26人,列席代表132人。会议开始依法选举了出席日照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136名。随后听取审议了代县长孙雨作的《关于莒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计委主任张洪润作的《关于莒县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孙文连作的《关于莒县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战广厚作的《关于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县法院院长宋宜秀作的《关于莒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振作的《关于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会议对以上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最后依法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自本次会议起,县人民代表大会每五年一届。
第二次会议 1994年3月16-18日召开。应到代表389人,实到代表349人,特邀代表28人,列席代表112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长孙雨作的《莒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张洪润作的《莒县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杨恒奎作的《莒县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人大常委会主任战广厚作的《莒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张则俊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振作的《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以上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补选了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名。
第三次会议 1995年3月8-10日召开。应到代表384名,实到364名,特邀代表26名,列席代表124名。会议听取了县长孙雨作的《莒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张洪润作的《莒县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杨恒奎作的《莒县1994年财政决算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战广厚作的《莒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张则俊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振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以上6个报告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 1996年3月13-15日召开。代表374名,出席346名,特邀代表30名,列席代表133名。会议听取了代县长刘在德作的《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计委主任张洪润作的《1995年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杨恒奎作的《莒县1995年财政决算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战广厚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张则俊作的《莒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振作的《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以上报告分别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增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补选了莒县人民政府县长。
第五次会议1997年3月4-7日召开。应到代表370名,实到341名,特邀代表31名,列席代表139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长刘在德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杜华修作的《莒县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杨恒奎作的《莒县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战广厚作的《莒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张则俊作的《莒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振作的《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以上报告均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此次会议增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