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建立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为协商机构。1949年11-1954年1月,县各界人民代表会共历经九届十四次会议。自第九届第一次会议起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1949年11月25-27日在县府驻地南关耶稣教堂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03名,与会代表听取了县长何乐三所作的《一年来施政工作总结与今冬明春工作方针任务》的报告。会上,收到代表提案75条,由县政府领导人做了解答。全体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县委书记王新华为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原县参议会副参议长宁德新为副主席。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和政府共同努力,开展生产自救运动,实行节衣缩食,克服一切困难,战胜灾荒,完成生产救灾的光荣任务。大会并讨论了兴修水利、封山造林、秋征收购、发展改造合作社、开展民主文化运动、加强社会治安等工作建议,全体代表一致同意并形成本次会议之决议。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1950年3月13-15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40名,其中,县级代表15名,区域代表56名,团体代表70名,职业代表70名,荣、烈、军、工属代表14名,聘请代表14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
会上,县长何乐三作了《县政府三个月施政工作》的报告;县委书记王新华作了《关于1950年的工作任务与麦收前的工作建议》的报告。大会收到代表提案144件。
大会一致批准县政府三个月施政工作报告,一致通过县委《关于1950年的工作任务与麦收前的工作建议》作为县政府1950年的施政方针。同时,还通过了《关于放足与禁止缠足》、《关于推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和《关于保障革命军人婚姻》的3项决议。
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1950年7月18-20日在县城南关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40名,其中,县级代表14名,区域代表56名,团体代表70名,职业代表71名,烈、荣、军、工属代表14名,聘请代表14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
与会代表听取了县委书记、县长王新华向大会作的《关于莒县人民政府春季政府工作》的报告;县委副书记张明晓作的《关于莒县人民政府夏季工作任务的建议》的报告。大会收到代表提案316件。
与会代表经分组座谈讨论,一致认为:县人民政府在上级政府和中共县委的领导与全县人民的积极努力下,今春以生产救灾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及贯彻各项政策都获得了显著成绩。县委提出的“政府麦季工作任务,以生产救灾、生产备荒为中心,大力开展积肥、兴修水利、防涝治虫,保证夏秋各种庄稼增产”的建议是完全符合本县实际情况和广大人民迫切要求的。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了以这个建议作为县人民政府夏季工作任务的决议。坚决为其贯彻实现而努力。
最后通过了《莒县各界人民代表会上书毛主席“反对美帝侵略朝鲜、台湾罪行”的通电》。
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于1950年12月9日在县城南关结束。出席会议代表252名,其中,县级代表14名,区域代表56名,团体代表70名,职业代表83名,荣、烈、军、工属代表14名,聘请代表14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
会上,县长尚文东作了《关于莒县人民政府秋季工作》的报告;县委书记王新华作了《关于莒县人民政府冬季工作任务》的报告。大会收到代表提案274件。
到会代表对政府的两个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讨论,一致认为,县人民政府以秋季生产为中心积极完成秋收秋种、防除乌麦、防汛治水、节约备荒、贯彻代耕、保护耕牛、变工互助等各项政策,结合做好复员、完成征粮等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县委向大会提出的“关于莒县人民政府冬季工作任务,以结束土改为中心结合做好冬季生产,开展冬学运动,加强社会治安”等工作建议,完全符合上级要求与本县实际,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的要求。代表一致决议以县委建议作为县人民政府冬季工作施政方针,坚决为其实现而奋斗。
最后全体代表通过了《向金日成将军暨朝鲜人民军、中国人民志愿军致敬电》及《关于保护与繁殖耕畜》的决议。
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1年3月15-18日在县城南关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正式代表224名,其中,中共代表4名,政府代表6名,区域代表59名,农民代表25名,青年代表14名,妇女代表12名,民兵代表14名,手工业代表11名,工商界代表8名,烈、军、荣、工属代表12名,教育界代表12名,医药界代表14名,合作界代表15名,聘请代表14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列席代表3名。
会上,代表们听取了县长尚文东作的《关于莒县人民政府冬季工作》和县委副书记张明晓作的《关于莒县人民政府1951年春季施政工作建议》两个报告。大会收到代表提案191件。
通过代表们认真地讨论和大会发言,一致认为,莒县人民政府以“结改”为中心,壮大了农协会、妇联会、青年团等组织,建立与健全了乡级组织;改正了错划成份,处理了土改果实尾子;土地确权发证、端正政策、加强了雇贫中农的团结;发动群众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和抗美援朝运动;对整理代耕、变工、合作社等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认为县委向大会提出的以生产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深入地开展抗美援朝爱国主义运动,普遍订立爱国公约,加强武装活动,肃清反革命分子,结合完成土地确权发证等工作建议,完全符合本县实际,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一致决议,该建议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春季施政工作方针。最后,全体代表一致通过制定了《关于抗美援朝的具体行动、制定爱国公约》的决议。
第五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于1951年4月30-5月1日召开,历时1天半,实到代表166名。其中,县委会代表3名,县政府代表3名,县农、青、妇、武代表各1名,农协代表30名,青年代表14名,妇女代表15名,民兵代表14名,军属代表15名,工商合作界代表16名,教育、医药界代表17名,聘请代表8名,邀请代表15名,苦主8名,宗教界代表3名,回族代表1名。
会上,县公安局长杜友传作了《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报告,总结了前段“镇反”工作取得的成绩,代表们一致拥护。同时要求主席团,将证据确凿的在押反革命杀人凶犯押至会场,当场诉苦发言的苦主35人,痛斥了这些反革命杀人凶犯迫害自己亲人的惨痛情形,诉出了几年来的苦水。讨论中代表们热烈地发表了对处理这些反革命分子的意见,一致要求政府杀掉这些反革命杀人凶犯。在5月1日召开的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上,由县人民法院宣判这些反革命分子的死刑。全体代表都参加了“五一”的示威游行。
会议制定并通过了《努力动员全县人民协助政府继续检举镇压反革命分子》的决议。
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1951年7月15-17日在县城南关召开。出席的会议代表244名,其中,县级代表14名,区域代表56名,团体代表70名,职业代表73名,烈、军、荣、工属代表14名,聘请代表14名,宗教界代表2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
会上,县长尚文东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县委副书记张明晓作了《关于莒县人民政府秋季工作建议》的报告。共收到代表提案107条。
与会代表对县委、县府的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讨论,除对县人民政府夏季工作表示肯定外,还提出批评建议。同时对上述两个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最后,全体代表一致通过制定了《莒县人民爱国公约》的决议。
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1951年12月31-1952年元月3日在县府驻地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99名,其中,县委代表4名,县人民政府代表6名,区域代表47名,农民代表19名,青年代表13名,妇女代表12名,民兵代表15名,合作社代表10名,手工业工人代表10名,工商业代表9名,烈、军、工属代表13名,教育界代表14名,医药界代表11名,聘请代表15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在代表成份中,中共党员89名,占代表总数的44.7%;青年团员代表26名,占13%;群众代表84名,占42.2%。
会上,副县长庄虔恺代表县人民政府作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县委副书记尚文东代表县委作了《关于今冬明春农村工作建议》的报告。会议共收到代表提案249条,归纳为103条,先在县政府政务会议上逐条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后经常务委员会审查修正,制成文件印发各代表,每条提案解答明确。
大会对县委、县人民政府两个报告,进行了分组讨论与大会发言。在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和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出莒县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县委副书记尚文东任常务委员会主席,上届副主席宁德新仍任副主席。
最后,大会一致通过了《关于莒县人民政府一年来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今冬明春农村工作建议》的决议、《关于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的决议和《关于贯彻和执行婚姻法》的决议。
第八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本届共召开三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2年5月20-22日在县城南关召开。共到代表218名,其中,县人民政府代表5名,县委代表4名,区域代表29名,农民代表14名,手工业工人代表11名,工会代表12名,工商业代表13名,烈军属代表15名,教育界代表12名,医药界代表13名,青年代表16名,妇女代表16名,民兵代表14名,合作社代表14名,聘请代表12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列席9名。
会上,副县长庄虔恺代表县人民政府作了《关于莒县人民政府1952年麦季工作》的报告;县委副书记尚文东作了《关于夏季农村工作建议》的报告。大会收到代表提案220条,并责成有关部门向大会代表作了认真地解答。
与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了莒县第八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县委副书记尚文东任主席,宁德新、卢希昌任副主席。
会议除通过了县委、县人民政府两个报告的决议外,还通过了《关于广泛开展爱国增产运动,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关于坚决反对美帝国主义细菌战,开展爱国防疫运动》的决议。
第二次会议于1952年8月18-20日在县城南关召开,出席代表共220名,历时3天。
会上,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作了《1952年夏季工作》的报告;中共莒县县委书记向大会作了《关于秋季农村工作建议》的报告。共收到代表提案230条。
会议充分发扬了民主,对县委和县政府的报告展开了热烈地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批评。
会议除通过了县委、县人民政府两个报告的决议外,还通过了《关于开展明年小麦丰产竞赛运动》、《关于农村财政问题》、《关于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3项决议。
第三次会议于1952年10月23-25日在县府驻地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20名。大会开幕后,与会代表听取了副县长庄虔恺代表县人民政府作的《关于1952年秋季工作》的报告,慕申代表中共莒县县委作的《关于冬季农村工作建议》的报告,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82条。
代表们通过细致地讨论,决定将《冬季农村工作建议》作为县人民政府对冬季农村工作的施政方针,同时对上述两个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还通过了《关于加强老根据地工作》、《关于贯彻执行婚姻法》和《关于大力推行速成识字法开展识字运动》的3项决议。
第九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县第九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莒县第九届各界人民代表会第一次会议,于1953年3月9-12日在县府驻地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88名。其中,县委代表3名,县政府代表5名,区域代表113名,手工业及工人代表6名,青年代表15名,妇女代表15名,人民武装代表15名,合作社代表10名,工商联代表12名,教育界代表10名,卫生医药界代表7名,烈、军、荣属代表14名,机关工作人员代表14名。聘请代表3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
大会开幕后,代表们以无比沉痛的心情,悼念中国人民的朋友——苏联人民的伟大领袖斯大林不幸逝世。次日,副县长庄虔恺向大会作了《莒县人民政府1952年工作报告》,县委书记尚文东向大会作了《中共莒县县委1953年春季工作建议》的报告。大会共收到代表提案326条,由有关单位向全体代表作了认真地解答。
会议经分组座谈,与会代表认真审查了政府的工作报告,开展了大胆地批评政府的缺点错误,揭发了各级政府、特别是某些个别干部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现象。对县委的工作建议通过讨论,代表们一致认为符合上级指示和本县实情,充分反映了全县人民的愿望和要求。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了莒县第九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县委书记尚文东任常务委员会主席,宁德新、卢希昌任副主席。委员18人,秘书长1人。
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了《关于莒县人民政府1952年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莒县委员会关于春季工作建议》、《关于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斗争》和《关于贯彻婚姻法运动》的4项决议。
第九届第二次会议于1953年5月22-24日在县府驻地召开。出席代表220人。会议主要以生产救灾为中心议题,搞好初夏田间管理及麦收前的准备工作,继续开展“三反”斗争。与会代表听取了《县人民政府1953年春季工作报告》;会上县委总结了前段“三反”斗争的情况,处理了人民来信。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62件,归纳为173条,制定并通过了《关于夏季农村工作建议》与贯彻执行《山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十项纪律》的决议。
第九届第三次会议于1954年1月8-11日召开。与会代表281人。会上,县长庄虔恺作了《莒县人民政府1953年以来的工作总结》的报告;县委副书记卢堂作了《关于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的报告。大会收到提案255条,由各有关单位进行了解答。代表们一致通过了《关于莒县人民政府1953年的工作报告》、《坚决执行中共莒县县委对总路线总任务的报告》、《对坚决实行粮食计划收购、计划供应工作》的3项决议。
第二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新中国建立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建立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为协商机构。1949年11-1954年1月,县各界人民代表会共历经九届十四次会议。自第九届第一次会议起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1949年11月25-27日在县府驻地南关耶稣教堂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03名,与会代表听取了县长何乐三所作的《一年来施政工作总结与今冬明春工作方针任务》的报告。会上,收到代表提案75条,由县政府领导人做了解答。全体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县委书记王新华为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原县参议会副参议长宁德新为副主席。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和政府共同努力,开展生产自救运动,实行节衣缩食,克服一切困难,战胜灾荒,完成生产救灾的光荣任务。大会并讨论了兴修水利、封山造林、秋征收购、发展改造合作社、开展民主文化运动、加强社会治安等工作建议,全体代表一致同意并形成本次会议之决议。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1950年3月13-15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40名,其中,县级代表15名,区域代表56名,团体代表70名,职业代表70名,荣、烈、军、工属代表14名,聘请代表14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
会上,县长何乐三作了《县政府三个月施政工作》的报告;县委书记王新华作了《关于1950年的工作任务与麦收前的工作建议》的报告。大会收到代表提案144件。
大会一致批准县政府三个月施政工作报告,一致通过县委《关于1950年的工作任务与麦收前的工作建议》作为县政府1950年的施政方针。同时,还通过了《关于放足与禁止缠足》、《关于推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和《关于保障革命军人婚姻》的3项决议。
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1950年7月18-20日在县城南关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40名,其中,县级代表14名,区域代表56名,团体代表70名,职业代表71名,烈、荣、军、工属代表14名,聘请代表14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
与会代表听取了县委书记、县长王新华向大会作的《关于莒县人民政府春季政府工作》的报告;县委副书记张明晓作的《关于莒县人民政府夏季工作任务的建议》的报告。大会收到代表提案316件。
与会代表经分组座谈讨论,一致认为:县人民政府在上级政府和中共县委的领导与全县人民的积极努力下,今春以生产救灾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及贯彻各项政策都获得了显著成绩。县委提出的“政府麦季工作任务,以生产救灾、生产备荒为中心,大力开展积肥、兴修水利、防涝治虫,保证夏秋各种庄稼增产”的建议是完全符合本县实际情况和广大人民迫切要求的。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了以这个建议作为县人民政府夏季工作任务的决议。坚决为其贯彻实现而努力。
最后通过了《莒县各界人民代表会上书毛主席“反对美帝侵略朝鲜、台湾罪行”的通电》。
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于1950年12月9日在县城南关结束。出席会议代表252名,其中,县级代表14名,区域代表56名,团体代表70名,职业代表83名,荣、烈、军、工属代表14名,聘请代表14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
会上,县长尚文东作了《关于莒县人民政府秋季工作》的报告;县委书记王新华作了《关于莒县人民政府冬季工作任务》的报告。大会收到代表提案274件。
到会代表对政府的两个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讨论,一致认为,县人民政府以秋季生产为中心积极完成秋收秋种、防除乌麦、防汛治水、节约备荒、贯彻代耕、保护耕牛、变工互助等各项政策,结合做好复员、完成征粮等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县委向大会提出的“关于莒县人民政府冬季工作任务,以结束土改为中心结合做好冬季生产,开展冬学运动,加强社会治安”等工作建议,完全符合上级要求与本县实际,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的要求。代表一致决议以县委建议作为县人民政府冬季工作施政方针,坚决为其实现而奋斗。
最后全体代表通过了《向金日成将军暨朝鲜人民军、中国人民志愿军致敬电》及《关于保护与繁殖耕畜》的决议。
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1年3月15-18日在县城南关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正式代表224名,其中,中共代表4名,政府代表6名,区域代表59名,农民代表25名,青年代表14名,妇女代表12名,民兵代表14名,手工业代表11名,工商界代表8名,烈、军、荣、工属代表12名,教育界代表12名,医药界代表14名,合作界代表15名,聘请代表14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列席代表3名。
会上,代表们听取了县长尚文东作的《关于莒县人民政府冬季工作》和县委副书记张明晓作的《关于莒县人民政府1951年春季施政工作建议》两个报告。大会收到代表提案191件。
通过代表们认真地讨论和大会发言,一致认为,莒县人民政府以“结改”为中心,壮大了农协会、妇联会、青年团等组织,建立与健全了乡级组织;改正了错划成份,处理了土改果实尾子;土地确权发证、端正政策、加强了雇贫中农的团结;发动群众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和抗美援朝运动;对整理代耕、变工、合作社等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认为县委向大会提出的以生产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深入地开展抗美援朝爱国主义运动,普遍订立爱国公约,加强武装活动,肃清反革命分子,结合完成土地确权发证等工作建议,完全符合本县实际,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一致决议,该建议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春季施政工作方针。最后,全体代表一致通过制定了《关于抗美援朝的具体行动、制定爱国公约》的决议。
第五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于1951年4月30-5月1日召开,历时1天半,实到代表166名。其中,县委会代表3名,县政府代表3名,县农、青、妇、武代表各1名,农协代表30名,青年代表14名,妇女代表15名,民兵代表14名,军属代表15名,工商合作界代表16名,教育、医药界代表17名,聘请代表8名,邀请代表15名,苦主8名,宗教界代表3名,回族代表1名。
会上,县公安局长杜友传作了《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报告,总结了前段“镇反”工作取得的成绩,代表们一致拥护。同时要求主席团,将证据确凿的在押反革命杀人凶犯押至会场,当场诉苦发言的苦主35人,痛斥了这些反革命杀人凶犯迫害自己亲人的惨痛情形,诉出了几年来的苦水。讨论中代表们热烈地发表了对处理这些反革命分子的意见,一致要求政府杀掉这些反革命杀人凶犯。在5月1日召开的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上,由县人民法院宣判这些反革命分子的死刑。全体代表都参加了“五一”的示威游行。
会议制定并通过了《努力动员全县人民协助政府继续检举镇压反革命分子》的决议。
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1951年7月15-17日在县城南关召开。出席的会议代表244名,其中,县级代表14名,区域代表56名,团体代表70名,职业代表73名,烈、军、荣、工属代表14名,聘请代表14名,宗教界代表2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
会上,县长尚文东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县委副书记张明晓作了《关于莒县人民政府秋季工作建议》的报告。共收到代表提案107条。
与会代表对县委、县府的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讨论,除对县人民政府夏季工作表示肯定外,还提出批评建议。同时对上述两个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最后,全体代表一致通过制定了《莒县人民爱国公约》的决议。
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1951年12月31-1952年元月3日在县府驻地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99名,其中,县委代表4名,县人民政府代表6名,区域代表47名,农民代表19名,青年代表13名,妇女代表12名,民兵代表15名,合作社代表10名,手工业工人代表10名,工商业代表9名,烈、军、工属代表13名,教育界代表14名,医药界代表11名,聘请代表15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在代表成份中,中共党员89名,占代表总数的44.7%;青年团员代表26名,占13%;群众代表84名,占42.2%。
会上,副县长庄虔恺代表县人民政府作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县委副书记尚文东代表县委作了《关于今冬明春农村工作建议》的报告。会议共收到代表提案249条,归纳为103条,先在县政府政务会议上逐条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后经常务委员会审查修正,制成文件印发各代表,每条提案解答明确。
大会对县委、县人民政府两个报告,进行了分组讨论与大会发言。在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和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出莒县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县委副书记尚文东任常务委员会主席,上届副主席宁德新仍任副主席。
最后,大会一致通过了《关于莒县人民政府一年来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今冬明春农村工作建议》的决议、《关于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的决议和《关于贯彻和执行婚姻法》的决议。
第八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本届共召开三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52年5月20-22日在县城南关召开。共到代表218名,其中,县人民政府代表5名,县委代表4名,区域代表29名,农民代表14名,手工业工人代表11名,工会代表12名,工商业代表13名,烈军属代表15名,教育界代表12名,医药界代表13名,青年代表16名,妇女代表16名,民兵代表14名,合作社代表14名,聘请代表12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列席9名。
会上,副县长庄虔恺代表县人民政府作了《关于莒县人民政府1952年麦季工作》的报告;县委副书记尚文东作了《关于夏季农村工作建议》的报告。大会收到代表提案220条,并责成有关部门向大会代表作了认真地解答。
与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了莒县第八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县委副书记尚文东任主席,宁德新、卢希昌任副主席。
会议除通过了县委、县人民政府两个报告的决议外,还通过了《关于广泛开展爱国增产运动,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关于坚决反对美帝国主义细菌战,开展爱国防疫运动》的决议。
第二次会议于1952年8月18-20日在县城南关召开,出席代表共220名,历时3天。
会上,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作了《1952年夏季工作》的报告;中共莒县县委书记向大会作了《关于秋季农村工作建议》的报告。共收到代表提案230条。
会议充分发扬了民主,对县委和县政府的报告展开了热烈地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批评。
会议除通过了县委、县人民政府两个报告的决议外,还通过了《关于开展明年小麦丰产竞赛运动》、《关于农村财政问题》、《关于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3项决议。
第三次会议于1952年10月23-25日在县府驻地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20名。大会开幕后,与会代表听取了副县长庄虔恺代表县人民政府作的《关于1952年秋季工作》的报告,慕申代表中共莒县县委作的《关于冬季农村工作建议》的报告,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82条。
代表们通过细致地讨论,决定将《冬季农村工作建议》作为县人民政府对冬季农村工作的施政方针,同时对上述两个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还通过了《关于加强老根据地工作》、《关于贯彻执行婚姻法》和《关于大力推行速成识字法开展识字运动》的3项决议。
第九届各界人民代表会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县第九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莒县第九届各界人民代表会第一次会议,于1953年3月9-12日在县府驻地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88名。其中,县委代表3名,县政府代表5名,区域代表113名,手工业及工人代表6名,青年代表15名,妇女代表15名,人民武装代表15名,合作社代表10名,工商联代表12名,教育界代表10名,卫生医药界代表7名,烈、军、荣属代表14名,机关工作人员代表14名。聘请代表3名,少数民族代表1名。
大会开幕后,代表们以无比沉痛的心情,悼念中国人民的朋友——苏联人民的伟大领袖斯大林不幸逝世。次日,副县长庄虔恺向大会作了《莒县人民政府1952年工作报告》,县委书记尚文东向大会作了《中共莒县县委1953年春季工作建议》的报告。大会共收到代表提案326条,由有关单位向全体代表作了认真地解答。
会议经分组座谈,与会代表认真审查了政府的工作报告,开展了大胆地批评政府的缺点错误,揭发了各级政府、特别是某些个别干部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现象。对县委的工作建议通过讨论,代表们一致认为符合上级指示和本县实情,充分反映了全县人民的愿望和要求。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了莒县第九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县委书记尚文东任常务委员会主席,宁德新、卢希昌任副主席。委员18人,秘书长1人。
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了《关于莒县人民政府1952年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莒县委员会关于春季工作建议》、《关于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斗争》和《关于贯彻婚姻法运动》的4项决议。
第九届第二次会议于1953年5月22-24日在县府驻地召开。出席代表220人。会议主要以生产救灾为中心议题,搞好初夏田间管理及麦收前的准备工作,继续开展“三反”斗争。与会代表听取了《县人民政府1953年春季工作报告》;会上县委总结了前段“三反”斗争的情况,处理了人民来信。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62件,归纳为173条,制定并通过了《关于夏季农村工作建议》与贯彻执行《山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十项纪律》的决议。
第九届第三次会议于1954年1月8-11日召开。与会代表281人。会上,县长庄虔恺作了《莒县人民政府1953年以来的工作总结》的报告;县委副书记卢堂作了《关于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的报告。大会收到提案255条,由各有关单位进行了解答。代表们一致通过了《关于莒县人民政府1953年的工作报告》、《坚决执行中共莒县县委对总路线总任务的报告》、《对坚决实行粮食计划收购、计划供应工作》的3项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