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1928年8月,莒县妇女协会成立。1930年妇女协会奉令停止活动。1941年2月,莒中县妇女抗日救国会(简称妇救会)成立。1945年7月,莒中县妇女抗日救国会改为莒县妇救会。1947年9月,莒县妇救会改为妇女联合会。1949年9月,改称为莒县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10月,改称莒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级妇联组织瘫痪。1973年,县妇联和各级妇联组织恢复。至1996年,全县有25处乡镇妇联组织,56个县直妇委会、女工委员会,1258个行政村妇代会。
历届妇女代表大会 妇联的领导权力机构是全县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全县妇女工作任务,审议批准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联合会的执行委员。自1942年始妇女代表大会共召开了9次。
1942年春,在牛家沟子村召开全县第一届妇救会,出席代表100余人,选出莒中县第一届妇救会执行委员7人,妇救会长林均。
1951年12月,在前于家庄召开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05人,选出莒县第二届县妇联执行委员28人。
1957年3月21日,在县城南关礼堂召开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65人,选出了第三届县妇联执行委员17人。
1961年2月26日,在县人民会堂召开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07人,列席13人,选出了第四届县妇联执行委员17人。
1963年4月29日,在县城召开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70人,列席17人,选出了第五届县妇联执行委员19人。
1965年5月25日,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在县人民会堂召开,出席代表648人,选出了第六届县妇联执行委员19人。
1973年1月16日,在县人民会堂召开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329人,选出了第七届县妇联执行委员31人。
1985年3月28日,在县人民会堂召开第八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50人,特邀代表10人,列席17人,选出了第八届县妇联执行委员33人,候补委员7人。
1994年5月6-7日,在县文心宾馆召开第九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00人,特邀代表26人,选出第九届县妇联执行委员39人。
主要活动 1929年2月,县妇女协会组织妇女宣传打倒贪官污吏、土豪劣绅,揭露旧社会的黑暗,启发妇女提高觉悟,破除迷信,反对妇女缠足,提倡婚姻自由等活动。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莒县广大妇女积极参加抗日救国运动,为前线战士做军衣军鞋、推米磨面烙煎饼,站岗放哨,抢救伤病员,动员参军等,涌现出了宁死不屈的革命先烈彭桂臻、郑勇,著名红嫂马宗英、盛桂兰等。1944年,全县掀起了母送子、妻送郎、识字班姐妹送哥弟的参军热潮,受到地委的通令嘉奖。1945-1948年先后5次动员参军6000余人,相继出现了许多动参模范。1947年,全县妇女积极参加田间劳动,在支前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了秋收秋种的任务。在淮海战役中,广大妇女白天为部队运送粮食,晚上做军衣军鞋、推米磨面,几天内碾小米200多万公斤,月余时间超额完成上级布置的做军鞋3万双的任务。有万名妇女参加纺织生产,做军鞋3.8万双。垛庄区发动妇女两天加工高粱米1万多公斤,面粉3500公斤,小米2000多公斤,涌现出魏廷兰等17位生产劳动模范。另外,妇救会还利用空闲时间,组织妇女学文化、上夜校、发展识字班读报组,开展学文化运动。抗战时期,根据地办起妇女民校167处,有4513名妇女参加学习。
建国后,各级妇女组织发动妇女积极宣传贯彻婚姻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1950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后,1953年1月县委成立了由15人组成的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室。1月24日-2月13日,完成4区2乡试点,2月16日全县普遍展开。通过各种会议、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婚姻法进行宣传,使干部群众提高了执行婚姻法的自觉性,妇女的权益得到保障。1955年,县妇联动员妇女积极参加互助合作化运动。卢翠秀、吕春英、盛秀荣、柳秀英等成为带领群众走合作化道路的模范人物,有的成为合作社的女社长、女会计、女队长、女保管等。1965年冬,举办妇女骨干培训班,培训妇女骨干39720名,积极分子28210名。1978年11月,县妇联召开全县妇女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出席代表800人,其中受表彰的先进集体145个,先进个人255名,有10名代表出席了山东省妇女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1979年11月,全县选出13名代表出席省妇联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其中柳秀英、郭瑞香、丁兆梅、陈新祥、马凤翥5人为出席全国妇联召开的积极分子代表大会。1981年,县妇联组织妇女发展多种经营,全县6万名妇女从事编织、养殖和各种家庭副业等多种经营,收入达1.1亿元。有夏谷试验成功的女青年王金荣、“庄户秀才”陈景兰等99名先进人物。1988年在全县妇女中开展了“我向边防战士表心意”活动,向边防战士寄慰问品,鼓励边防战士保疆卫土,再立新功。共写慰问信271件,捐献各种拥军物品25185件,现金726.5元,共折合人民币近2万元。1984年10月,建立法律顾问处,年接待来信来访50余件(次),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到1989年,共接待来信来访200多件(次)。自50年代层层组办托儿所,培养保教人员,到1989年,全县已建幼儿园897处,其中地级一类园所22处,县级55处,在园幼儿25740名;有15个集体15名个人被地区授予托幼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开展了“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和建“妇女之家”活动,评选出全国和省、地妇联“三八”红旗手72名,县级“三八”红旗集体571个,“三八”红旗手1993名。建“妇女之家”1147处。
1990年后,开展了三大经济活动。一是“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以提高妇女的科技素质。全县22万名参赛妇女,在种植、养殖、加工等生产活动中,出现了350个专业村,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8300多户,庭院经济开发户22万户,占应开发户数的83%。6万名妇女投入桑蚕生产,使全县蚕茧产量、销售额连续4年居全省县级榜首。1996年有千名妇女参加了农函大;涌现出万户“美在家庭”示范户。到1996年底,有18万名妇女掌握了一门以上实用技术。1832名妇女获各类技术职称,仅1995年就有1193名,其中,初级1134名、中级54名、高级5名。女农民技术骨干1600名。出现了省级科技女状元蔡兰英,“西瓜大王”何瑞霞等典型。到1996年底共评出省级科技女状元1名、市级9名;省级“双学双比”女能手8名、县级347名;市级菜蓝子工程女能手40名。二是“巾帼建功”竞赛活动,以“三围绕一争当”(即围绕市场搞建功、围绕行业搞竞赛、围绕中心创效益,争当行业巾帼标兵和岗位明星)为内容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技术比武”等活动。评选出省级“巾帼建功”先进个人1名,市级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20名,县级360名。三是与农信联社开展了“女子储蓄兴莒”活动。1994年共组织妇女储蓄2400万元。
在精神文明方面,开展了“五好家庭”(尊老爱幼好、家庭和睦好、计划生育好、邻里互助好、教育子女好),创评和家庭角色“十评”等活动,到1996年底,全县评选出“五好家庭”879户,其中,省级“五好家庭”2户,市级77户,县级800户。共宣传各类先进妇女典型及群体200多人(次),其中,最突出的典型是龙山镇杨家沟支部书记卢翠秀,她多年来带领全村农民,封山造林、治山治水,把荒山变成了果园,把山岭薄地整成涝能排、旱能浇的水浇田,带领全村群众走上了小康路。卢翠秀成为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成为全县妇女学习的楷模。每年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尊老敬老、拥军优属活动。1991年11月,在全县妇女中开展了“我为亲人解放军献一双鞋垫”活动,为驻莒部队捐献鞋垫1.3万双,其他物品一宗,并在部队驻地设立“三八”茶水站、“三八”服务站、“三八”宣传站,体现了军民鱼水情。
1995年县妇联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注意发展女党员、发现提拔女干部。1995年发展女党员553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23.4%;1996年发展女党员占发展党员总数的20.5%。1990-1996年共发展女党员1460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16.1%;全县副科级以上女干部74名,其中,副县级3名,正科15名,副科56名。25处乡镇都配有女领导干部,县直女工集中的部门和检、法、司等部门分别配有女干部,党政序列局级单位配女干部占43%。1995-1996年从毕业生中选拔了14名女大学生充实到乡镇。
第四节 妇女团体
组织机构 1928年8月,莒县妇女协会成立。1930年妇女协会奉令停止活动。1941年2月,莒中县妇女抗日救国会(简称妇救会)成立。1945年7月,莒中县妇女抗日救国会改为莒县妇救会。1947年9月,莒县妇救会改为妇女联合会。1949年9月,改称为莒县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10月,改称莒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级妇联组织瘫痪。1973年,县妇联和各级妇联组织恢复。至1996年,全县有25处乡镇妇联组织,56个县直妇委会、女工委员会,1258个行政村妇代会。
历届妇女代表大会 妇联的领导权力机构是全县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全县妇女工作任务,审议批准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联合会的执行委员。自1942年始妇女代表大会共召开了9次。
1942年春,在牛家沟子村召开全县第一届妇救会,出席代表100余人,选出莒中县第一届妇救会执行委员7人,妇救会长林均。
1951年12月,在前于家庄召开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05人,选出莒县第二届县妇联执行委员28人。
1957年3月21日,在县城南关礼堂召开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65人,选出了第三届县妇联执行委员17人。
1961年2月26日,在县人民会堂召开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07人,列席13人,选出了第四届县妇联执行委员17人。
1963年4月29日,在县城召开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70人,列席17人,选出了第五届县妇联执行委员19人。
1965年5月25日,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在县人民会堂召开,出席代表648人,选出了第六届县妇联执行委员19人。
1973年1月16日,在县人民会堂召开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329人,选出了第七届县妇联执行委员31人。
1985年3月28日,在县人民会堂召开第八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50人,特邀代表10人,列席17人,选出了第八届县妇联执行委员33人,候补委员7人。
1994年5月6-7日,在县文心宾馆召开第九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00人,特邀代表26人,选出第九届县妇联执行委员39人。
主要活动 1929年2月,县妇女协会组织妇女宣传打倒贪官污吏、土豪劣绅,揭露旧社会的黑暗,启发妇女提高觉悟,破除迷信,反对妇女缠足,提倡婚姻自由等活动。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莒县广大妇女积极参加抗日救国运动,为前线战士做军衣军鞋、推米磨面烙煎饼,站岗放哨,抢救伤病员,动员参军等,涌现出了宁死不屈的革命先烈彭桂臻、郑勇,著名红嫂马宗英、盛桂兰等。1944年,全县掀起了母送子、妻送郎、识字班姐妹送哥弟的参军热潮,受到地委的通令嘉奖。1945-1948年先后5次动员参军6000余人,相继出现了许多动参模范。1947年,全县妇女积极参加田间劳动,在支前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了秋收秋种的任务。在淮海战役中,广大妇女白天为部队运送粮食,晚上做军衣军鞋、推米磨面,几天内碾小米200多万公斤,月余时间超额完成上级布置的做军鞋3万双的任务。有万名妇女参加纺织生产,做军鞋3.8万双。垛庄区发动妇女两天加工高粱米1万多公斤,面粉3500公斤,小米2000多公斤,涌现出魏廷兰等17位生产劳动模范。另外,妇救会还利用空闲时间,组织妇女学文化、上夜校、发展识字班读报组,开展学文化运动。抗战时期,根据地办起妇女民校167处,有4513名妇女参加学习。
建国后,各级妇女组织发动妇女积极宣传贯彻婚姻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1950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后,1953年1月县委成立了由15人组成的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室。1月24日-2月13日,完成4区2乡试点,2月16日全县普遍展开。通过各种会议、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婚姻法进行宣传,使干部群众提高了执行婚姻法的自觉性,妇女的权益得到保障。1955年,县妇联动员妇女积极参加互助合作化运动。卢翠秀、吕春英、盛秀荣、柳秀英等成为带领群众走合作化道路的模范人物,有的成为合作社的女社长、女会计、女队长、女保管等。1965年冬,举办妇女骨干培训班,培训妇女骨干39720名,积极分子28210名。1978年11月,县妇联召开全县妇女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出席代表800人,其中受表彰的先进集体145个,先进个人255名,有10名代表出席了山东省妇女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1979年11月,全县选出13名代表出席省妇联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其中柳秀英、郭瑞香、丁兆梅、陈新祥、马凤翥5人为出席全国妇联召开的积极分子代表大会。1981年,县妇联组织妇女发展多种经营,全县6万名妇女从事编织、养殖和各种家庭副业等多种经营,收入达1.1亿元。有夏谷试验成功的女青年王金荣、“庄户秀才”陈景兰等99名先进人物。1988年在全县妇女中开展了“我向边防战士表心意”活动,向边防战士寄慰问品,鼓励边防战士保疆卫土,再立新功。共写慰问信271件,捐献各种拥军物品25185件,现金726.5元,共折合人民币近2万元。1984年10月,建立法律顾问处,年接待来信来访50余件(次),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到1989年,共接待来信来访200多件(次)。自50年代层层组办托儿所,培养保教人员,到1989年,全县已建幼儿园897处,其中地级一类园所22处,县级55处,在园幼儿25740名;有15个集体15名个人被地区授予托幼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开展了“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和建“妇女之家”活动,评选出全国和省、地妇联“三八”红旗手72名,县级“三八”红旗集体571个,“三八”红旗手1993名。建“妇女之家”1147处。
1990年后,开展了三大经济活动。一是“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以提高妇女的科技素质。全县22万名参赛妇女,在种植、养殖、加工等生产活动中,出现了350个专业村,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8300多户,庭院经济开发户22万户,占应开发户数的83%。6万名妇女投入桑蚕生产,使全县蚕茧产量、销售额连续4年居全省县级榜首。1996年有千名妇女参加了农函大;涌现出万户“美在家庭”示范户。到1996年底,有18万名妇女掌握了一门以上实用技术。1832名妇女获各类技术职称,仅1995年就有1193名,其中,初级1134名、中级54名、高级5名。女农民技术骨干1600名。出现了省级科技女状元蔡兰英,“西瓜大王”何瑞霞等典型。到1996年底共评出省级科技女状元1名、市级9名;省级“双学双比”女能手8名、县级347名;市级菜蓝子工程女能手40名。二是“巾帼建功”竞赛活动,以“三围绕一争当”(即围绕市场搞建功、围绕行业搞竞赛、围绕中心创效益,争当行业巾帼标兵和岗位明星)为内容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技术比武”等活动。评选出省级“巾帼建功”先进个人1名,市级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20名,县级360名。三是与农信联社开展了“女子储蓄兴莒”活动。1994年共组织妇女储蓄2400万元。
在精神文明方面,开展了“五好家庭”(尊老爱幼好、家庭和睦好、计划生育好、邻里互助好、教育子女好),创评和家庭角色“十评”等活动,到1996年底,全县评选出“五好家庭”879户,其中,省级“五好家庭”2户,市级77户,县级800户。共宣传各类先进妇女典型及群体200多人(次),其中,最突出的典型是龙山镇杨家沟支部书记卢翠秀,她多年来带领全村农民,封山造林、治山治水,把荒山变成了果园,把山岭薄地整成涝能排、旱能浇的水浇田,带领全村群众走上了小康路。卢翠秀成为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成为全县妇女学习的楷模。每年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尊老敬老、拥军优属活动。1991年11月,在全县妇女中开展了“我为亲人解放军献一双鞋垫”活动,为驻莒部队捐献鞋垫1.3万双,其他物品一宗,并在部队驻地设立“三八”茶水站、“三八”服务站、“三八”宣传站,体现了军民鱼水情。
1995年县妇联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注意发展女党员、发现提拔女干部。1995年发展女党员553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23.4%;1996年发展女党员占发展党员总数的20.5%。1990-1996年共发展女党员1460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16.1%;全县副科级以上女干部74名,其中,副县级3名,正科15名,副科56名。25处乡镇都配有女领导干部,县直女工集中的部门和检、法、司等部门分别配有女干部,党政序列局级单位配女干部占43%。1995-1996年从毕业生中选拔了14名女大学生充实到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