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1941年4月,莒中县职工抗日救国联合会成立(简称职工会)。1945年7月,莒中县职工抗日救国会改名为莒县职工会。1948年1月,进行整编,该组织撤销。1953年3月,莒县工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1956年,改为莒县工会职工联合会。1962年5月,更名莒县县工会。1963年6月,改称县总工会。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县总工会瘫痪。1973年3月,重新成立莒县工会。1979年4月20日,复改称县总工会。1996年,县总工会设立组织部、生产生活部、宣教部、财务部、办公室,下属工人文化宫。全县有职工16053人,工会会员14879人,其中女会员4246人;基层工会委员会176个。
历届工人代表大会 第一届工人代表大会 1956年4月12-14日召开。代表104名、列席代表4名。会议听取了县工会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建立县工会联合会的决议,选举产生了首届工会联合会委员11人,候补委员2人,选举石以现为县工会副主席,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决议》。
第二届工人代表大会 1957年7月2-4日召开,代表69人,特邀代表4人。大会听取审议了上届工会工作报告,选举出县第二届工会联合会委员16名,选举石以现为县工会联合会主席。
第三届工人代表大会 1963年4月29日-5月3日召开,代表132人。会议听取了县委负责人的形势报告和上届工会工作的总结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及今后工作意见。选举产生了县工会执行委员会,常委7人,委员17人。薄廷林当选为县工会主席。
第四届工人代表大会 1973年6月1-4日召开。代表240人,其中特邀代表30人。会议选举产生了由23人组成的县第四届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6人。选举陈淑治为县工会主任。
第五届工人代表大会 1979年12月15-17日召开。到会代表269名。会议通过了《团结起来发挥主人翁作用,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建功立业》的决议,选出委员27名,常务委员11人,陈淑治为主席。
第六届工人代表大会 1994年4月25日召开。代表355人,特邀代表10人。会议通过了《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团结带领全县职工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做出新贡献》的决议。选举出第六届工会委员31人,常委9人,王明修为主席。
主要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救国会积极从事抗日救亡活动。1938年12月,山东省职工干校训练班在沂水县夏蔚举办工运工作学习班,学习1个月后,学员分配到各地开展工运工作。张敬堂、高凤林被分派到鲁东南特委从事工运工作,他们在上疃、桑园、里河、大峪、东苑庄、西苑庄等村开展职工救亡工作。随后莒北三区职工抗日联合会成立,大会并一致决议,组织工人武装,协助抗日队伍作战。随即议定工会规则,规定“公平合理的工资,以谋适当改善工人待遇”。职工会发动职工参军参战,抗击日本侵略军的“扫荡”。1939年4月,莒县七、八区的边沿地带,在职工会代表陈淑绥、来逢义的鼓动下建起了“八路军山东纵队滨海职工大队第一中队”的抗日武装,在沭西一带抗击日伪军。1944年11月,竹园煤矿工人组成工兵连,参加解放莒城的战斗,为莒城解放作出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全县职工会组织、发动群众,对地主开展了“解雇”与“留雇”斗争,根据劳资两利的方针,要求增加职工工资。1943-1944年对职工群众反复进行形势和“谁养活谁”、“自己解放自己”的阶级教育,与地主封建势力开展斗争,实行了“二五”减租,增加了职工工资。
1953年县工会正式成立后,开展了“提高技术、改进技术、学习和掌握新技术”的生产劳动竞赛。
1959年开展“五好”(政治思想好、计划完成好、企业管理好、生活管理好、干部作风好)企业和“五好”(政治思想好、完成任务好、遵守纪律好、经常学习好、团结互助好)职工评比竞赛活动。
1961年组织学习“鞍钢宪法”活动,在民主管理上强调“两参一改三结合”。嗣后,开展学雷锋、学习毛主席著作活动,涌现出许多先进人物与好人好事。
1964年县工会与教育局办职工学校1处,对县直职工进行业余文化培训,并建职工俱乐部1处,开展各种文体活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级工会停止活动。
1973年,凡恢复工会组织的单位,均配合整风运动对职工进行思想路线、革命传统和阶级斗争教育,开展以“优质、高产、低消耗、低成本”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
1974-1976年,发动职工群众搞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开展技术表演、岗位练兵。1977年建立健全了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1979-1985年,各级工会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广泛开展灵活多样,多种形式的生产竞赛活动。如工交系统“小指标百分赛”,基建系统“创全优工程”赛,财贸系统“双优”赛,涌现出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1986年,又开展了以“双增双节”(增产节约、增收节支)、“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
1981年县总工会把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整顿建家(职工之家)的重点。到1986年底,137个单位建“职代会”;99个单位建立健全了“职工之家”。各级工会利用“职工之家”这一阵地,对职工进行思想、法律常识、科学文化和职业道德教育。举办学习班千余期,近3万人次参加学习。职代会从成立到1996年,通过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征集提案3000余条,多被采纳,有效地增加了企业活力,增强了广大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1980年县总工会设女工部,同县妇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女工工作。1987年,全县女职工50人以上的单位68个,均建立女工委员会。女职工50人以下的单位,均建立女工小组。共配备女工干部71名。各级工会组织除对女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其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外,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解除后顾之忧方面,根据女工的生理特点随时合理调整工作制度,做好女工四期(月经期、妊娠期、产褥期、哺乳期)保护工作,解决女职工特殊问题。至1996年全县已建托儿所34处,入托儿童1079人,建女工澡塘25处(其中,淋浴澡塘15处,女工冲洗器11部),女更衣室30处,哺乳室28处。此外,每年“三八”、“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都搞一些文体活动活跃女工业余生活,促进她们身心健康。
第二节 工人团体
组织机构 1941年4月,莒中县职工抗日救国联合会成立(简称职工会)。1945年7月,莒中县职工抗日救国会改名为莒县职工会。1948年1月,进行整编,该组织撤销。1953年3月,莒县工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1956年,改为莒县工会职工联合会。1962年5月,更名莒县县工会。1963年6月,改称县总工会。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县总工会瘫痪。1973年3月,重新成立莒县工会。1979年4月20日,复改称县总工会。1996年,县总工会设立组织部、生产生活部、宣教部、财务部、办公室,下属工人文化宫。全县有职工16053人,工会会员14879人,其中女会员4246人;基层工会委员会176个。
历届工人代表大会 第一届工人代表大会 1956年4月12-14日召开。代表104名、列席代表4名。会议听取了县工会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建立县工会联合会的决议,选举产生了首届工会联合会委员11人,候补委员2人,选举石以现为县工会副主席,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决议》。
第二届工人代表大会 1957年7月2-4日召开,代表69人,特邀代表4人。大会听取审议了上届工会工作报告,选举出县第二届工会联合会委员16名,选举石以现为县工会联合会主席。
第三届工人代表大会 1963年4月29日-5月3日召开,代表132人。会议听取了县委负责人的形势报告和上届工会工作的总结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及今后工作意见。选举产生了县工会执行委员会,常委7人,委员17人。薄廷林当选为县工会主席。
第四届工人代表大会 1973年6月1-4日召开。代表240人,其中特邀代表30人。会议选举产生了由23人组成的县第四届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6人。选举陈淑治为县工会主任。
第五届工人代表大会 1979年12月15-17日召开。到会代表269名。会议通过了《团结起来发挥主人翁作用,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建功立业》的决议,选出委员27名,常务委员11人,陈淑治为主席。
第六届工人代表大会 1994年4月25日召开。代表355人,特邀代表10人。会议通过了《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团结带领全县职工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做出新贡献》的决议。选举出第六届工会委员31人,常委9人,王明修为主席。
主要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救国会积极从事抗日救亡活动。1938年12月,山东省职工干校训练班在沂水县夏蔚举办工运工作学习班,学习1个月后,学员分配到各地开展工运工作。张敬堂、高凤林被分派到鲁东南特委从事工运工作,他们在上疃、桑园、里河、大峪、东苑庄、西苑庄等村开展职工救亡工作。随后莒北三区职工抗日联合会成立,大会并一致决议,组织工人武装,协助抗日队伍作战。随即议定工会规则,规定“公平合理的工资,以谋适当改善工人待遇”。职工会发动职工参军参战,抗击日本侵略军的“扫荡”。1939年4月,莒县七、八区的边沿地带,在职工会代表陈淑绥、来逢义的鼓动下建起了“八路军山东纵队滨海职工大队第一中队”的抗日武装,在沭西一带抗击日伪军。1944年11月,竹园煤矿工人组成工兵连,参加解放莒城的战斗,为莒城解放作出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全县职工会组织、发动群众,对地主开展了“解雇”与“留雇”斗争,根据劳资两利的方针,要求增加职工工资。1943-1944年对职工群众反复进行形势和“谁养活谁”、“自己解放自己”的阶级教育,与地主封建势力开展斗争,实行了“二五”减租,增加了职工工资。
1953年县工会正式成立后,开展了“提高技术、改进技术、学习和掌握新技术”的生产劳动竞赛。
1959年开展“五好”(政治思想好、计划完成好、企业管理好、生活管理好、干部作风好)企业和“五好”(政治思想好、完成任务好、遵守纪律好、经常学习好、团结互助好)职工评比竞赛活动。
1961年组织学习“鞍钢宪法”活动,在民主管理上强调“两参一改三结合”。嗣后,开展学雷锋、学习毛主席著作活动,涌现出许多先进人物与好人好事。
1964年县工会与教育局办职工学校1处,对县直职工进行业余文化培训,并建职工俱乐部1处,开展各种文体活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级工会停止活动。
1973年,凡恢复工会组织的单位,均配合整风运动对职工进行思想路线、革命传统和阶级斗争教育,开展以“优质、高产、低消耗、低成本”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
1974-1976年,发动职工群众搞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开展技术表演、岗位练兵。1977年建立健全了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1979-1985年,各级工会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广泛开展灵活多样,多种形式的生产竞赛活动。如工交系统“小指标百分赛”,基建系统“创全优工程”赛,财贸系统“双优”赛,涌现出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1986年,又开展了以“双增双节”(增产节约、增收节支)、“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
1981年县总工会把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整顿建家(职工之家)的重点。到1986年底,137个单位建“职代会”;99个单位建立健全了“职工之家”。各级工会利用“职工之家”这一阵地,对职工进行思想、法律常识、科学文化和职业道德教育。举办学习班千余期,近3万人次参加学习。职代会从成立到1996年,通过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征集提案3000余条,多被采纳,有效地增加了企业活力,增强了广大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1980年县总工会设女工部,同县妇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女工工作。1987年,全县女职工50人以上的单位68个,均建立女工委员会。女职工50人以下的单位,均建立女工小组。共配备女工干部71名。各级工会组织除对女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其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外,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解除后顾之忧方面,根据女工的生理特点随时合理调整工作制度,做好女工四期(月经期、妊娠期、产褥期、哺乳期)保护工作,解决女职工特殊问题。至1996年全县已建托儿所34处,入托儿童1079人,建女工澡塘25处(其中,淋浴澡塘15处,女工冲洗器11部),女更衣室30处,哺乳室28处。此外,每年“三八”、“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都搞一些文体活动活跃女工业余生活,促进她们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