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 政法委员会的职责是协助县委抓全县的政法工作,协调公、检、法、司几家的工作关系,对重大案、疑难案件进行研究,协调处理。同时,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自1956年中共莒县县委政法部成立后,在县委的领导下,努力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把隐蔽战线上的斗争放在首位,加强情报信息控制和基础业务建设,经深入排查,取缔了不法的邪教组织。组织开展了数次“严打”斗争。1983年8月10日-11月15日,组织了第一次严打斗争,共收捕犯罪分子168名,摧毁犯罪团伙12个,查获团伙成员118名。共破获各类案件486起,其中大案8起。抓获的罪犯已审结的197名,判刑的109名,判死刑立即执行的2名。“严打”震慑了犯罪分子,使治安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随后开展的严打中,坚持从重从严查处各类经济犯罪,同时,抓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将“打、防、建、管、教、改”六字方针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综合治理办事机构。从1993年始,在全县实施“细胞工程”,开展“五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1996年初开始,在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中开展“育才工程”。
老干部工作 自1982年老干部管理科设立以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一系列老干部工作政策,先后为1754名老干部办理了离休和退休改办离休手续,为8名14级的离休干部报批了地专级待遇,为295名18级以上的离休干部报批了县处级待遇。同时,积极探索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工作的新路子,先后共接收易地安置离休干部256人,为1600名离休干部家属子女办理了户口农转非手续,为620名离休干部办理了护理费。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查体,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自1982年起,各乡镇普遍设立了老干部工作办公室,配齐了老干主任,县直主要部门也分别设立了老干科股,配备了老干专职工作人员,并相继建起了老干部活动室,配备了各种办公、学习、娱乐器材,订阅了各类老年报刊杂志,各乡镇和县直主要部门相继成立了老干部党支部。1996年底,全县共有老干党总支2个,党支部45个,党小组175个。
同时相继建立了政治学习、相应级别阅文、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等制度。自1988年起,每年举办一届“传统杯”和“长寿杯”老年运动会。1983年4月率先在全区(临沂地区)建起第一个老干部活动室。1993年创办了全市第一处老干部大学,设卫生、历史、文学、书法、绘画、文艺等7个专业10个教学班,在校学员达433人。1995年,投资250万元,征地15亩,建了老干部活动中心,面积2600多平方米,内设阅览室、桥牌室、台球室、乒乓球室、象棋室、健身房、歌舞厅等多种学习、娱乐、健身场所。结合重大节日和各类纪念活动,开展书画展、歌咏比赛、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了老干部的精神生活。同时,组织老干部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和经济建设。到1996年底,全县离休干部担任乡、村顾问的261人,参加民调信访的642人,兴办经济实体581人。老干部及老干部工作人员中,受国家级表彰1人,受省部级表彰5人,受市表彰38人,受县表彰250人。1995年被省委、省府授予“老干部工作先进县”。1996年,被市委、市府授予“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
老龄工作 中共莒县县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地方有关法规,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高尚美德,于1988年2月23日设老龄委员会办公室。
老龄委办公室设立后,广泛进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走访老人和组织老人过国际老人节和“九九”老人节。到1996年底,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厂矿企业均建成了老龄工作机构或安排专职人员。全县1258个行政村均建起了老年人协会,普遍落实了对老年人照顾措施。到1996年底,共办理70岁以上老人优待证50917个。各乡镇免除了70岁以上老年人的农村提留、乡统筹、集资、基建工、义务工。1994-1996年共免除老年人经济负担1200多万元。同时,注意调查老年人生活状况、赡养状况,对涉及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及时处理。
党史征集 从1982年初开始,通过查阅档案,走访接待老干部,组织座谈会等途径,搜集党史资料、撰写党史文章。1984年9月出版《莒县党史资料》第一集,1986年9月出版第二集,1988年9月出版第三集。1989年2月出版《中国共产党山东省莒县组织史资料》,约38.4万字,收录了从1928年10月-1987年11月1日长达59年间,中共莒县党组织和政权、武装、政协、群众团体的组织机构和任职人员名录,记载了中共莒县党组织的诞生和发展过程,有关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的统计资料。以现在辖区为范围追溯历史的原则,收录了在抗日战争时期莒县划分为莒南、莒北、莒中、莒临、莒沂等县的资料。1992年4月,出版《中共莒县党史大事记》(建国前),约10.6万字,记载了从1921年11月-1949年9月中共莒县地方党组织所领导的各方面工作和斗争的大事、要事。为中共日照市党史委出版的《抗日烽火忆当年》一书提供有关莒县的资料26篇,计6万字。1996年10月,印刷了《中共莒县党史大事记》(建国后部分征求意见稿),记载了从1949年10月-1989年12月的中共莒县地方党史资料,约18万字。同时,在报刊杂志及上级有关部门出版的有关党史的书籍上,发表文章15篇,计5万字。协助电视台拍记录片2部。
第十节 其他工作
政法工作 政法委员会的职责是协助县委抓全县的政法工作,协调公、检、法、司几家的工作关系,对重大案、疑难案件进行研究,协调处理。同时,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自1956年中共莒县县委政法部成立后,在县委的领导下,努力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把隐蔽战线上的斗争放在首位,加强情报信息控制和基础业务建设,经深入排查,取缔了不法的邪教组织。组织开展了数次“严打”斗争。1983年8月10日-11月15日,组织了第一次严打斗争,共收捕犯罪分子168名,摧毁犯罪团伙12个,查获团伙成员118名。共破获各类案件486起,其中大案8起。抓获的罪犯已审结的197名,判刑的109名,判死刑立即执行的2名。“严打”震慑了犯罪分子,使治安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随后开展的严打中,坚持从重从严查处各类经济犯罪,同时,抓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将“打、防、建、管、教、改”六字方针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综合治理办事机构。从1993年始,在全县实施“细胞工程”,开展“五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1996年初开始,在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中开展“育才工程”。
老干部工作 自1982年老干部管理科设立以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一系列老干部工作政策,先后为1754名老干部办理了离休和退休改办离休手续,为8名14级的离休干部报批了地专级待遇,为295名18级以上的离休干部报批了县处级待遇。同时,积极探索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工作的新路子,先后共接收易地安置离休干部256人,为1600名离休干部家属子女办理了户口农转非手续,为620名离休干部办理了护理费。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查体,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自1982年起,各乡镇普遍设立了老干部工作办公室,配齐了老干主任,县直主要部门也分别设立了老干科股,配备了老干专职工作人员,并相继建起了老干部活动室,配备了各种办公、学习、娱乐器材,订阅了各类老年报刊杂志,各乡镇和县直主要部门相继成立了老干部党支部。1996年底,全县共有老干党总支2个,党支部45个,党小组175个。
同时相继建立了政治学习、相应级别阅文、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等制度。自1988年起,每年举办一届“传统杯”和“长寿杯”老年运动会。1983年4月率先在全区(临沂地区)建起第一个老干部活动室。1993年创办了全市第一处老干部大学,设卫生、历史、文学、书法、绘画、文艺等7个专业10个教学班,在校学员达433人。1995年,投资250万元,征地15亩,建了老干部活动中心,面积2600多平方米,内设阅览室、桥牌室、台球室、乒乓球室、象棋室、健身房、歌舞厅等多种学习、娱乐、健身场所。结合重大节日和各类纪念活动,开展书画展、歌咏比赛、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了老干部的精神生活。同时,组织老干部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和经济建设。到1996年底,全县离休干部担任乡、村顾问的261人,参加民调信访的642人,兴办经济实体581人。老干部及老干部工作人员中,受国家级表彰1人,受省部级表彰5人,受市表彰38人,受县表彰250人。1995年被省委、省府授予“老干部工作先进县”。1996年,被市委、市府授予“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
老龄工作 中共莒县县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地方有关法规,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高尚美德,于1988年2月23日设老龄委员会办公室。
老龄委办公室设立后,广泛进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走访老人和组织老人过国际老人节和“九九”老人节。到1996年底,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厂矿企业均建成了老龄工作机构或安排专职人员。全县1258个行政村均建起了老年人协会,普遍落实了对老年人照顾措施。到1996年底,共办理70岁以上老人优待证50917个。各乡镇免除了70岁以上老年人的农村提留、乡统筹、集资、基建工、义务工。1994-1996年共免除老年人经济负担1200多万元。同时,注意调查老年人生活状况、赡养状况,对涉及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及时处理。
党史征集 从1982年初开始,通过查阅档案,走访接待老干部,组织座谈会等途径,搜集党史资料、撰写党史文章。1984年9月出版《莒县党史资料》第一集,1986年9月出版第二集,1988年9月出版第三集。1989年2月出版《中国共产党山东省莒县组织史资料》,约38.4万字,收录了从1928年10月-1987年11月1日长达59年间,中共莒县党组织和政权、武装、政协、群众团体的组织机构和任职人员名录,记载了中共莒县党组织的诞生和发展过程,有关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的统计资料。以现在辖区为范围追溯历史的原则,收录了在抗日战争时期莒县划分为莒南、莒北、莒中、莒临、莒沂等县的资料。1992年4月,出版《中共莒县党史大事记》(建国前),约10.6万字,记载了从1921年11月-1949年9月中共莒县地方党组织所领导的各方面工作和斗争的大事、要事。为中共日照市党史委出版的《抗日烽火忆当年》一书提供有关莒县的资料26篇,计6万字。1996年10月,印刷了《中共莒县党史大事记》(建国后部分征求意见稿),记载了从1949年10月-1989年12月的中共莒县地方党史资料,约18万字。同时,在报刊杂志及上级有关部门出版的有关党史的书籍上,发表文章15篇,计5万字。协助电视台拍记录片2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