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8月1日起,正式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1987年,部分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对其所属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共查出虚增利润,少提基金,财产短缺等违纪金额17万元,同时还查出个别财务人员有贪污行为。主管部门根据查出情况,对违纪问题和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1988年后,各内审单位围绕承包经营活动开展审计工作,同时开展财务收支和效益审计及有问题资金审计,促进双增双节,逐步完善各项审签制度。1993年,各内审单位完成审计项目159个,查出损失浪费金额26万元。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11万元,纠正违纪金额40万元;县社、商业、外贸、物资等4个系统的内审机构,对所属21家承包企业进行了兑现审计,查出潜亏金额117.4万元。
1994-1995年,根据《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各内审机构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职责、范围、程序等,内部审计达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共完成审计项目660个,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48万元,增加财政收入3万元,提高企业经济效益246万元,促进增收节支284万元。
1996年,全县共建内审机构34个,配备专职内审人员72人,完成审计项目529个,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73万元,纠正违纪违规金额1.6亿元,促进提高效益306万元。
第二节 内部审计
1986年8月1日起,正式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1987年,部分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对其所属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共查出虚增利润,少提基金,财产短缺等违纪金额17万元,同时还查出个别财务人员有贪污行为。主管部门根据查出情况,对违纪问题和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1988年后,各内审单位围绕承包经营活动开展审计工作,同时开展财务收支和效益审计及有问题资金审计,促进双增双节,逐步完善各项审签制度。1993年,各内审单位完成审计项目159个,查出损失浪费金额26万元。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11万元,纠正违纪金额40万元;县社、商业、外贸、物资等4个系统的内审机构,对所属21家承包企业进行了兑现审计,查出潜亏金额117.4万元。
1994-1995年,根据《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各内审机构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职责、范围、程序等,内部审计达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共完成审计项目660个,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48万元,增加财政收入3万元,提高企业经济效益246万元,促进增收节支284万元。
1996年,全县共建内审机构34个,配备专职内审人员72人,完成审计项目529个,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73万元,纠正违纪违规金额1.6亿元,促进提高效益3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