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币 分骨贝、石贝和陶贝等多种,是莒地最早流通的货币之一。莒地的骨贝和石贝皆以自然海贝和滑石刻制而成。秦统一货币后废除。
莒刀币 青铜制造,以其形如刀,故曰刀币。为春秋时莒国制造,是在莒、齐等地广泛流通的货币之一,至公元前431年后不再使用。期间,在莒地流通的还有“齐刀币”、“安阳刀币”和“即墨刀币”等。秦统一币制后废除。
铜铸币 制钱秦朝统一货币,铸铜质方孔圆钱。自此铸币形态基本固定,两千余年未有大的改变。汉铸“三铢”、“四铢”(即半两)“五铢”,唐初铸“开元通宝”。此后,钱币改称“通宝”、“元宝”或“重宝”,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初,其时称方孔圆钱为“制钱”(俗称小钱)。县内流通的有“顺治”、“康熙”、“乾隆”、“嘉庆”、“光绪”等年号制钱12种。
通常制钱每枚重1钱,称一钱,又称一文,1000文为1吊,也称一贯,民间也习惯500文为1吊。
铜元(俗称铜板) 圆形无孔铜铸币。1900-1905年(清光绪二十六-三十一年)铸造的“光绪元宝”、“大清铜币”,民国初年铸造的“民国开国纪念币”等5种铜币在县内流通最为广泛。部分省制的当五文、十文、二十文使用的铜元也有流入。铜元虽有当制钱十文、二十文之分,但在数量上仍以制钱作价。“光绪元宝”有十文、二十文两种,“大清铜币”有二十文、十文、五文3种。民国初年制3种铜元,分别当制钱五文、十文、二十文。
银铸币 银两清末,银两是主要货币,种类有整个的大元宝(重五十两,马蹄形)、中锭(俗称小元宝,重十两左右,秤砣形)、银锞子(大小不等,重一两、二两、三两、五两,馒头形)。
银元 俗称“洋钱”、“大洋”、“钢洋”。清代中后期,外国银元在莒地流通的主要有墨西哥的“鹰洋”、西班牙的“佛头像”钢洋和后来的英国“站人洋”,其它尚有法国、德国银元等。清末,清政府铸有“光绪元宝”,后为“大清银币”,因其反面铸有双龙或单龙,又称“龙洋”。一元币标有“库社钱二分”,其它尚有“三钱六分”、“一钱四分四厘”、“七分二厘”和“三分六厘”等。民国初年广泛流通的银元,主要有“光绪银币”、“宣统银币”、“大清银币”、“中华民国开国纪念币”、“袁世凯头像”、“孙中山头像”银元。1914年,《币制条例》规定以“袁世凯头像”银元为法定银元,从此“大头银元”得以广泛流通,并成为银元的标准计量单位(每枚重七钱二分)。1922年五角、二角、一角等银质辅币(俗称银角子)始在县内流通。
纸币 各级政府发行的纸币民国年间县内曾流通过各级政府发行的纸币,有1912年中国交通银行发行的伍元券、一元券,1918年中国银行发行的一元、伍元券,1912年山东银行发行的“银两票”、“银元票”,山东民生银行发行的一元、二元“民生票”,1924-1925年山东民生银行发行的十元和一元券,山东平市官钱局发行的一、二、五角面额的角票,1926年直鲁总司令张宗昌发行的伍元“山东省军用票”,1933年徐州平市官钱局发行的红色角票。
田赋流通券 国民莒县政府曾分别于1924、1939、1943年3次发行使用过“田赋流通券”。
法币 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宣布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后加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统称法币。在县内市场广泛流通的有:1936-1942年的一元、伍元、五十元面额的中国银行券,1936-1941年的一元、五百元中央银行券,1941-1942年二十五元和一百元中国交通银行券,1935年的一元、一角和1941年的五百元中国农民银行券,还有1935年中国实业银行发行的一元券。
北海币 1938年,山东抗日根据地成立北海银行,开始发行北海币。1940年莒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北海币开始在莒县根据地流通。1944年11月,莒城解放,北海币成为主要货币在全县流通,面额有一角、二角、五角、一元、二元、伍元、十元、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二百元、一千元和二千元。1947年以后,晋察冀边币和西北农民银行币先后流入县内,并按政府规定与北海币同时在市场上流通。
土杂钞 民国期间在莒商人采用变通办法,以自己的信誉和财力印制的土杂钞。土杂钞俗称“钱帖”或“土票”、“庄票”,流通地域以县内为限,各商号相互兑换。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货币
贝币 分骨贝、石贝和陶贝等多种,是莒地最早流通的货币之一。莒地的骨贝和石贝皆以自然海贝和滑石刻制而成。秦统一货币后废除。
莒刀币 青铜制造,以其形如刀,故曰刀币。为春秋时莒国制造,是在莒、齐等地广泛流通的货币之一,至公元前431年后不再使用。期间,在莒地流通的还有“齐刀币”、“安阳刀币”和“即墨刀币”等。秦统一币制后废除。
铜铸币 制钱秦朝统一货币,铸铜质方孔圆钱。自此铸币形态基本固定,两千余年未有大的改变。汉铸“三铢”、“四铢”(即半两)“五铢”,唐初铸“开元通宝”。此后,钱币改称“通宝”、“元宝”或“重宝”,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初,其时称方孔圆钱为“制钱”(俗称小钱)。县内流通的有“顺治”、“康熙”、“乾隆”、“嘉庆”、“光绪”等年号制钱12种。
通常制钱每枚重1钱,称一钱,又称一文,1000文为1吊,也称一贯,民间也习惯500文为1吊。
铜元(俗称铜板) 圆形无孔铜铸币。1900-1905年(清光绪二十六-三十一年)铸造的“光绪元宝”、“大清铜币”,民国初年铸造的“民国开国纪念币”等5种铜币在县内流通最为广泛。部分省制的当五文、十文、二十文使用的铜元也有流入。铜元虽有当制钱十文、二十文之分,但在数量上仍以制钱作价。“光绪元宝”有十文、二十文两种,“大清铜币”有二十文、十文、五文3种。民国初年制3种铜元,分别当制钱五文、十文、二十文。
银铸币 银两清末,银两是主要货币,种类有整个的大元宝(重五十两,马蹄形)、中锭(俗称小元宝,重十两左右,秤砣形)、银锞子(大小不等,重一两、二两、三两、五两,馒头形)。
银元 俗称“洋钱”、“大洋”、“钢洋”。清代中后期,外国银元在莒地流通的主要有墨西哥的“鹰洋”、西班牙的“佛头像”钢洋和后来的英国“站人洋”,其它尚有法国、德国银元等。清末,清政府铸有“光绪元宝”,后为“大清银币”,因其反面铸有双龙或单龙,又称“龙洋”。一元币标有“库社钱二分”,其它尚有“三钱六分”、“一钱四分四厘”、“七分二厘”和“三分六厘”等。民国初年广泛流通的银元,主要有“光绪银币”、“宣统银币”、“大清银币”、“中华民国开国纪念币”、“袁世凯头像”、“孙中山头像”银元。1914年,《币制条例》规定以“袁世凯头像”银元为法定银元,从此“大头银元”得以广泛流通,并成为银元的标准计量单位(每枚重七钱二分)。1922年五角、二角、一角等银质辅币(俗称银角子)始在县内流通。
纸币 各级政府发行的纸币民国年间县内曾流通过各级政府发行的纸币,有1912年中国交通银行发行的伍元券、一元券,1918年中国银行发行的一元、伍元券,1912年山东银行发行的“银两票”、“银元票”,山东民生银行发行的一元、二元“民生票”,1924-1925年山东民生银行发行的十元和一元券,山东平市官钱局发行的一、二、五角面额的角票,1926年直鲁总司令张宗昌发行的伍元“山东省军用票”,1933年徐州平市官钱局发行的红色角票。
田赋流通券 国民莒县政府曾分别于1924、1939、1943年3次发行使用过“田赋流通券”。
法币 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宣布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后加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统称法币。在县内市场广泛流通的有:1936-1942年的一元、伍元、五十元面额的中国银行券,1936-1941年的一元、五百元中央银行券,1941-1942年二十五元和一百元中国交通银行券,1935年的一元、一角和1941年的五百元中国农民银行券,还有1935年中国实业银行发行的一元券。
北海币 1938年,山东抗日根据地成立北海银行,开始发行北海币。1940年莒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北海币开始在莒县根据地流通。1944年11月,莒城解放,北海币成为主要货币在全县流通,面额有一角、二角、五角、一元、二元、伍元、十元、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二百元、一千元和二千元。1947年以后,晋察冀边币和西北农民银行币先后流入县内,并按政府规定与北海币同时在市场上流通。
土杂钞 民国期间在莒商人采用变通办法,以自己的信誉和财力印制的土杂钞。土杂钞俗称“钱帖”或“土票”、“庄票”,流通地域以县内为限,各商号相互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