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一节 粮油市场

档案浏览器

民国时期,社会各界所需粮油均靠市场自由贸易。交易计量用合、升、斗、石以及16两1市斤的木杆秤。
抗日战争爆发后,兵连祸接,市场萧条,价格上涨。1938年每升小麦0.40元(银元下同),1942年上涨至8.00元。日本侵略者乘机大量投放伪币,造成粮油价格暴涨。莒县抗日根据地的党政军民,群起抵抗,不把一粒粮食,一滴油卖给敌人。同时采取优待办法,鼓励敌占区的粮商把粮食贩运到根据地内,并对根据地粮食实行限量交易。
建国后,富户囤粮,私商投机,粮价高涨。1950年,为了平抑市场粮价,稳定人民生活,县政府对私人粮行采取四项措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对私人粮行限价交易。(2)组织粮行联合经营。(3)国家与私人粮行建立代购代销业务。(4)市场交易价不得超过国家牌价的5%。5月1日,将私人粮行小麦160万公斤、高粱3.7万公斤、玉米8万公斤、黄豆2.5万公斤、谷子20.3万公斤由粮食局接收,投放市场,稳定粮价。同时,开展贷粮救灾工作,是年春,共贷出高粱10万公斤、玉米11万公斤。还将存库粮25万余公斤,投放市场。同年秋为避免粮价下跌,国家挂牌收购市场粮食50万公斤。
1953年10月,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县人民政府决定于1953年12月-1955年10月,关闭粮食市场,禁止私人自由交易。1956年粮食市场开放,允许在国家领导下进行交换,根据产粮情况,一般每区设立1-3处集市。并规定:在没有完成国家粮食统购任务前,粮食不准进入自由市场出卖;统购任务完成后,农民手中多余的粮食和其它粮食副产品,可以进入自由市场交易或兑换。但国家按税法,对在国家粮食市场一次购买粮食超过25公斤者,及购买副食品者征收3%的粮食货物税及总金额3%的手续费。对不满25公斤者可以免税。
1957年9月,粮食市场再度关闭。1958年办起公共食堂,粮食市场基本消失。1959-1961年连续三年困难时期,粮食极度缺乏,且价高无常,每公斤瓜干达2.40元以上。
1963年粮食生产恢复正常。全县上半年粮食上市量达1700万公斤,价格也有所下降。其中招贤集上市量最大,日上市量达6.5万余公斤。“文化大革命”时期,集市贸易管理过严,粮油市场几乎消失。
1978年后,开放粮油市场,但征购期间仍不准粮油上市。市场管理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允许集体、单位、个人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贩运粮油。市场以调节余缺粮为主,国家积极收购落市粮。因政策放宽,疏通了粮油贸易渠道,加之粮食连年丰收,全县48处集市,市场交易活跃,品种繁多。1985年实行粮油合同定购后,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粮油市场全面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