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实行代农储备。本着丰年多储备,平年少储备的原则,以丰补歉,防备灾年。
政府根据社、队余粮情况,分配任务,要求按数储备。粮食部门按照统购价付给现款,并付给代储证。若遇灾害减产,社员口粮不足或特殊情况需要时,由生产队提出申请,经公社审查,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因特殊情况需要,也可以借用。
1978年代储达390万公斤,为最高年份。至1983年,因粮食增产,仓容不足,社队储备粮部分转入征购,不再提倡代储。
第四节 代农储备
1962年实行代农储备。本着丰年多储备,平年少储备的原则,以丰补歉,防备灾年。
政府根据社、队余粮情况,分配任务,要求按数储备。粮食部门按照统购价付给现款,并付给代储证。若遇灾害减产,社员口粮不足或特殊情况需要时,由生产队提出申请,经公社审查,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因特殊情况需要,也可以借用。
1978年代储达390万公斤,为最高年份。至1983年,因粮食增产,仓容不足,社队储备粮部分转入征购,不再提倡代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