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历史悠久,在诸多的服务业项目中,最早的是旅馆。古代在交通要道旁的村庄即有私营旅店,供过往客商食宿。其他项目兴起较晚。在民国期间始有照相、澡塘、理发等服务项目。直至新中国成立,县城有2处旅馆,1处澡塘,4处照相馆和8处理发馆。搞修理的匠人很少。
建国后,服务业开始发展。1953年前服务业以私营为主。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私营服务业过渡到国营和供销社或停业,集体的服务业相继建立。各乡镇供销社的饭店都兼营旅馆,铁木社都附设农具修理和车辆修理部。县城除建起招待所外,还建起国营旅社。国营照相馆、澡塘和集体理发馆、各种维修门市部也相继设立。1963年全县旅馆28处,其中国营2处,供销饭店兼旅馆26处;集体修理38处,照相馆7处,澡塘1处,集体理发店1处。个体服务业133户,从业人员152人。
1978年后,服务业有了较快发展。到1980年全县服务业831户,其中国营9处,集体128处,个体379户;个体修理315户。1990年服务业715处,从业人员1448人,其中国营5处,集体43处,个体667处。计有旅馆151处,理发店156处,浴池24处,照相馆165处,日用品修理171处等。1992年服务业842处,比1990年增加127处,从业人员1717人,比1990年增加18.6%。
旅馆 建国前,莒县各集镇交通要道旁,都设有旅店,一般数间平房,设有通铺、茶水饭菜。能住车马的叫车马店,设有简单的牲口棚。1926年莒城有较大型旅店2家。
建国后,从1951年起供销社饭店都附设旅馆,设备简单,只有通铺大炕,住宿者只收干房钱。1956年26处基层供销社饭店都设旅馆,有的开始增设棉被。后随着形势的发展,房间改为1人、双人和多人,被褥桌椅茶具俱全,有的还设有高档房间。
1957年莒城建起第一家国营旅馆“新建旅馆”(1960年改称第一旅社,1975年改称东方红旅社,后改称商业宾馆),1968年建“东风旅社”,到1979年全县有旅社28处,其中国营2处,集体26处。另有个体旅店35处。到1984年国营旅社有房间120间,床位610个。
1986年后,县城高档次的文心宾馆、古城酒楼、浮来大酒店、华侨大酒店等较大型旅馆建成。1991年仅供销系统设旅馆29处,客房260间,床位790个,房间设电视机75台,电风扇110台,电热毯300床,沙发130对。到1992年全县旅馆200处,其中国营9处,集体37处,个体旅店154处。县城旅馆设备越来越齐全,高档房间一般单人或双人,有浴池、便池、地毯、空调、高档席梦思床、彩电、电话。
照相 1933年,王廷可在城南关始设“锦芳照相馆”。到日伪时期有“露光”、“真光”、“美光”等4家照相馆。
解放后,县城有大众、新民、霞光3家私营照相馆。大众照相馆,是连云港人刘以瑞于1949年7月来莒县开设;新民照相馆,是王廷可于1952年在南关重新开设;霞光照相馆,是陈长祥等人于1955年在莒城开设。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中,3家私营照相馆合并组成国营“红星合作照相馆”,由城关供销社代管,从业人员5人全部过渡到城关供销社。1959年5月,照相馆划归商业局,成为独立核算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年营业额19000元左右。
1964年招贤供销社设照相馆1处。1972年后夏庄、小店、桑园、阎庄、庄疃、峤山、安庄、中楼、东莞供销社设照相馆。到1979年有照相馆11处,从业人员56人。1985年,照相馆增加到83家,其中国营1家,集体10家,个体72家,照相设备有了新的发展,有大座机、外拍机、灯光布景、彩色照相和彩色冲洗等。1992年,全县照相业193户,从业人员456人,其中县城105户,从业人员261人,乡镇88户,从业人员195人。县城较大照相馆均为个体经营,如青春、大众等。青春照相馆有3个营业点,从业人员27人,设有大型的“婚纱摄影楼”,有灯光和各种布景、婚纱和各种服装等化装照相设备,是莒城最大的照相馆。
浴池 1934年,由业主李献南在县城开澡塘1处,设普通座和雅座共140位。日伪时期仍有澡塘1处。
建国初期,有私营澡塘1处。1955年澡塘的7名从业人员全部过渡到城关供销社,成为1处集体性质的澡塘。1966年转为全民性质,划归商业局服务公司,有职工7人。1980年改建扩大分为男塘和女塘。有铺位170个,职工23人。
1985年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澡塘业也有发展。一些企业利用冷却水办起澡塘。1990年开始,有个体澡塘开业,到1992年澡塘23处,从业人员87人,其中县城2处,乡镇21处。到1996年全县有澡塘37处,县城有12处,其余多在乡镇驻地。
理发 民国时期,专职理发者叫“待诏”。当时农民以剃光头为主。农村理发匠,每逢集日挑着火炉和理发工具设摊理发。县城在民国年间,开始设理发馆,统称“整容斋”,没有专门字号。民国后期县城有8家理发户,开始挂有“理发馆”3字的红布招牌。街头服务者5家。
建国后留发人员增多,一般留平头、分头和背头,时称“留洋头”。私营理发人员也多起来。县城私营理发24人。1956年有21人组成1处合作理发店,有老式理发木椅,使用手工推子。1958年发展到31人,各乡镇政府驻地都有个体开设的理发馆。1971年从合作理发店划出一部分人员转为全民所有制,成立国营理发店。开始使用电推子和沙发转椅。
1980年以后,妇女理发增多,并开始烫发、男女吹风、染发、焗油、直扳和打摩丝等,个体理发馆增多,合作理发馆和国营理发店分别承包给个人。1992年全县理发馆175处,全属个体经营,从业人员308人。其中,县城85处,从业人员193人,乡镇90处,从业人员115人。到1996年全县理发店300多处,其中县城110处。
修理 建国前修理业主要是“锢漏子”(指锔盆补锅的手工艺人)在农村走街串巷,从事日用品修理。建国后,仍是私营修理户搞日用品修理,1955年各乡镇建起铁木业社都设有维修部。1960年县社在县城菓街顶建起第一家公营车行。1961年全县私营修理业260户。1970年后,自行车、挂钟、手表多了,车行、表铺也随之增加。1970年南关铁木业社在城里设第一家公营表铺。1980年全县修理业315户。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进入平常家庭。家电维修应运而生。备家用电器商店都附设维修部。商业局于1979年4月设维修组,以维修家电为主。到1988年修理业1065户,从业人员多达1604人。1990年后,各种汽车、机动车辆增多,维修行业又添汽车大修、汽车装俱、摩托车修理等新项目。到1996年全县255户,从业人员950人。
洗染业 1990年后始有干洗店,到1992年全县洗染业7户,从业人员31人。其他服务业56户,从业人员99人。
第二节 服务业
服务业历史悠久,在诸多的服务业项目中,最早的是旅馆。古代在交通要道旁的村庄即有私营旅店,供过往客商食宿。其他项目兴起较晚。在民国期间始有照相、澡塘、理发等服务项目。直至新中国成立,县城有2处旅馆,1处澡塘,4处照相馆和8处理发馆。搞修理的匠人很少。
建国后,服务业开始发展。1953年前服务业以私营为主。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私营服务业过渡到国营和供销社或停业,集体的服务业相继建立。各乡镇供销社的饭店都兼营旅馆,铁木社都附设农具修理和车辆修理部。县城除建起招待所外,还建起国营旅社。国营照相馆、澡塘和集体理发馆、各种维修门市部也相继设立。1963年全县旅馆28处,其中国营2处,供销饭店兼旅馆26处;集体修理38处,照相馆7处,澡塘1处,集体理发店1处。个体服务业133户,从业人员152人。
1978年后,服务业有了较快发展。到1980年全县服务业831户,其中国营9处,集体128处,个体379户;个体修理315户。1990年服务业715处,从业人员1448人,其中国营5处,集体43处,个体667处。计有旅馆151处,理发店156处,浴池24处,照相馆165处,日用品修理171处等。1992年服务业842处,比1990年增加127处,从业人员1717人,比1990年增加18.6%。
旅馆 建国前,莒县各集镇交通要道旁,都设有旅店,一般数间平房,设有通铺、茶水饭菜。能住车马的叫车马店,设有简单的牲口棚。1926年莒城有较大型旅店2家。
建国后,从1951年起供销社饭店都附设旅馆,设备简单,只有通铺大炕,住宿者只收干房钱。1956年26处基层供销社饭店都设旅馆,有的开始增设棉被。后随着形势的发展,房间改为1人、双人和多人,被褥桌椅茶具俱全,有的还设有高档房间。
1957年莒城建起第一家国营旅馆“新建旅馆”(1960年改称第一旅社,1975年改称东方红旅社,后改称商业宾馆),1968年建“东风旅社”,到1979年全县有旅社28处,其中国营2处,集体26处。另有个体旅店35处。到1984年国营旅社有房间120间,床位610个。
1986年后,县城高档次的文心宾馆、古城酒楼、浮来大酒店、华侨大酒店等较大型旅馆建成。1991年仅供销系统设旅馆29处,客房260间,床位790个,房间设电视机75台,电风扇110台,电热毯300床,沙发130对。到1992年全县旅馆200处,其中国营9处,集体37处,个体旅店154处。县城旅馆设备越来越齐全,高档房间一般单人或双人,有浴池、便池、地毯、空调、高档席梦思床、彩电、电话。
照相 1933年,王廷可在城南关始设“锦芳照相馆”。到日伪时期有“露光”、“真光”、“美光”等4家照相馆。
解放后,县城有大众、新民、霞光3家私营照相馆。大众照相馆,是连云港人刘以瑞于1949年7月来莒县开设;新民照相馆,是王廷可于1952年在南关重新开设;霞光照相馆,是陈长祥等人于1955年在莒城开设。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中,3家私营照相馆合并组成国营“红星合作照相馆”,由城关供销社代管,从业人员5人全部过渡到城关供销社。1959年5月,照相馆划归商业局,成为独立核算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年营业额19000元左右。
1964年招贤供销社设照相馆1处。1972年后夏庄、小店、桑园、阎庄、庄疃、峤山、安庄、中楼、东莞供销社设照相馆。到1979年有照相馆11处,从业人员56人。1985年,照相馆增加到83家,其中国营1家,集体10家,个体72家,照相设备有了新的发展,有大座机、外拍机、灯光布景、彩色照相和彩色冲洗等。1992年,全县照相业193户,从业人员456人,其中县城105户,从业人员261人,乡镇88户,从业人员195人。县城较大照相馆均为个体经营,如青春、大众等。青春照相馆有3个营业点,从业人员27人,设有大型的“婚纱摄影楼”,有灯光和各种布景、婚纱和各种服装等化装照相设备,是莒城最大的照相馆。
浴池 1934年,由业主李献南在县城开澡塘1处,设普通座和雅座共140位。日伪时期仍有澡塘1处。
建国初期,有私营澡塘1处。1955年澡塘的7名从业人员全部过渡到城关供销社,成为1处集体性质的澡塘。1966年转为全民性质,划归商业局服务公司,有职工7人。1980年改建扩大分为男塘和女塘。有铺位170个,职工23人。
1985年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澡塘业也有发展。一些企业利用冷却水办起澡塘。1990年开始,有个体澡塘开业,到1992年澡塘23处,从业人员87人,其中县城2处,乡镇21处。到1996年全县有澡塘37处,县城有12处,其余多在乡镇驻地。
理发 民国时期,专职理发者叫“待诏”。当时农民以剃光头为主。农村理发匠,每逢集日挑着火炉和理发工具设摊理发。县城在民国年间,开始设理发馆,统称“整容斋”,没有专门字号。民国后期县城有8家理发户,开始挂有“理发馆”3字的红布招牌。街头服务者5家。
建国后留发人员增多,一般留平头、分头和背头,时称“留洋头”。私营理发人员也多起来。县城私营理发24人。1956年有21人组成1处合作理发店,有老式理发木椅,使用手工推子。1958年发展到31人,各乡镇政府驻地都有个体开设的理发馆。1971年从合作理发店划出一部分人员转为全民所有制,成立国营理发店。开始使用电推子和沙发转椅。
1980年以后,妇女理发增多,并开始烫发、男女吹风、染发、焗油、直扳和打摩丝等,个体理发馆增多,合作理发馆和国营理发店分别承包给个人。1992年全县理发馆175处,全属个体经营,从业人员308人。其中,县城85处,从业人员193人,乡镇90处,从业人员115人。到1996年全县理发店300多处,其中县城110处。
修理 建国前修理业主要是“锢漏子”(指锔盆补锅的手工艺人)在农村走街串巷,从事日用品修理。建国后,仍是私营修理户搞日用品修理,1955年各乡镇建起铁木业社都设有维修部。1960年县社在县城菓街顶建起第一家公营车行。1961年全县私营修理业260户。1970年后,自行车、挂钟、手表多了,车行、表铺也随之增加。1970年南关铁木业社在城里设第一家公营表铺。1980年全县修理业315户。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进入平常家庭。家电维修应运而生。备家用电器商店都附设维修部。商业局于1979年4月设维修组,以维修家电为主。到1988年修理业1065户,从业人员多达1604人。1990年后,各种汽车、机动车辆增多,维修行业又添汽车大修、汽车装俱、摩托车修理等新项目。到1996年全县255户,从业人员950人。
洗染业 1990年后始有干洗店,到1992年全县洗染业7户,从业人员31人。其他服务业56户,从业人员9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