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光绪以前,莒地商业只有肩挑手提的集市摊贩。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有黄县一家商人来莒城南关置地建起当铺。随后潍县、博山、昌乐、安丘等地的商人来莒州,办起了布庄、运庄、钱庄、油漆、药材等商店。他们资金充裕,经营得法,商品迎时,获利丰厚。在他们的引导下,当地富豪争相开设店铺,做起买卖。至1928年县城商店达154家,其中外地商号50家。城里设店有108家(外地商店39家),主要分布在南门里和东门里,是最繁荣的商业闹区。四关店铺以南关最多,南北大街两侧有店铺35座(外地商店12座)。东关有商号7座,北关4座。莒城商业到了鼎盛时期。当时出名的恒兴、广兴、居仁堂、同泰、广裕、同成功、裕成祥、兴昌、豫昌、益香斋十大商号,除5家外地商号,其它均是当地富豪名流所经营。如汀沟于经武的“同成福”、“同成功”;于疆辰、孙明为主要股东的“居仁堂”,张家围子张绪基的“同泰”等。其他还有小窑管廷宽的“元兴祥”,大店庄英的“农工银行”等。这些商号的股东,不是士绅,即是官宦名流,既是莒城商业经济的支柱,也是莒城经济的把持者。
在商号中,坐商以批发为主,批零兼营,均出钱帖,亦作银付生息。坐商中绸布业18家,以布匹为主,兼营绫罗绸缎。以潍县人居多,故有潍县庄之称。
杂货坐商39家。“居仁堂”伙计30多人,有内掌柜在各大集镇办理业务,商品采购多系上海、南京、大连、天津等地。经营糕点、酱菜的,多是前店后厂。当时“馥兴园”、“益香斋”两个大酱园,有大缸上千口,生产的什锦咸菜别具风味,远销上海、南京。
运庄19座,收购当地生米、生油、白条猪肉等商品运往青岛、石臼、安东卫等口岸。当时年出口生米1000万公斤左右,生油二、三百万公斤,生猪4万头左右。一般年份从口岸运回洋线约600件,洋布约2000匹,洋火(火柴)约3000箱及其他工业品转手批发,从中获利。
药店有12家,中药出名的有江西人开设的“万春堂”,河南人开设的“承太公”。西药有1923年桑园葛树仁开设的“同仁药房”,安丘人王德一开设的“济生药房”,还有郭家园李福民开设的“民生药房”。
酒店有9家,兼营油坊。屠宰业有9户,从业42人,以护城官庄为首户。其他鞋业、澡塘、照相、海货等一应俱全。没有盐店,历来吃私盐,均由摊贩经营。
随着县城商业的发展和繁荣,带动了各大集镇商业的发展。当时形成了4个商业大镇,即:南有大店、十字路,北有招贤、石埠子。
大店镇,是当时莒县中南部商业大镇。该镇明、清两代官宦多,财丰势大,在本镇和周围集镇设商号120多处,行业齐全。
十字路是当时莒县南部大镇,商业比较兴盛,有大型坐商13家,外地潍县布庄1家。以上两镇,于1941年划归莒南县。
石埠子镇,是当时莒县最北部的商业大镇,全镇有坐商铺号40多家。行业齐全,繁荣兴盛。该镇于1941年划归安丘县。
招贤镇,是当时莒北中部的大镇,民国时期,商业繁荣,有坐商47户,杂货、糕点及饮食摊点72户。原来每逢三、八大集,后改为一、六逢大集,三、八逢小集。既是农副产品的重要集散地,也是生产、生活资料的供应地,对繁荣当地经济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日军侵占招贤后,商号大部倒闭,小贩歇业。全镇惨淡经营的商号仅剩5处。
民国时期,虽经军阀混战,县城各商号在战争的间歇夹缝里艰难经营,但仍见繁荣景象。日寇侵占莒城后,杀人放火,不少商号人亡号倒,如“永泰公”药铺7名店员全部被炸死,店房被夷为平地,所有商号关闭外逃,外地商人携资逃命,城里只剩下几个小型店铺,是莒城商业最凋零的时期。
日伪时期,实行强化政策,除日人设公司外,还大搞汉奸商业。日本人设立隆东公司、复原公司、东大公司、增兴洋行、兴华洋行、有限合作社等6处洋行和公司,大量倾销日货,独霸土特产品收购,还收购银元、铜钱,疯狂进行经济掠夺。当时全城商号41家,其中在南关、东关残存小型民间铺号35家。为适应当时的形势,兴起庞大的跑单帮的商贩队伍,转入各集市进行贩卖,流亡在农村的难民也做起小买卖维持生计。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日本人在县城设的洋行全部没收归公;8月13日省政府发布《关于保持民族工商业的命令》,指出:“中国人民之工厂、商店均予保护,并助其恢复生产,恢复营业,立即召集商人成立商会,安定买卖,暂不收税,迅速调剂粮食、油盐等类日常用品解决人民生活困难。”莒县民主政府认真贯彻省府指示,大力宣传、落实对私营工商业的政策,使大多数倒闭停业的工商业户重新开业。迁到乡下的也回到城里,个体商贩也开始买卖,县城个体商户128户,饮食业103户,超过战前水平,城乡商业初见繁荣。
建国后,为了恢复和发展经济的需要,党和政府认真贯彻扶持私营商业的政策,私营商业发展较快。到1955年全县私营商业3870人,其中纯商业2256人。20世纪50年代初,私营商业商品零售额占总额的70%以上。
1951年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登记,取消一些不需要的行业、对私营工商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限制。
1953年对粮食和食用油进行统购统销,取缔粮商粮贩,同时取缔个体饮食业。
1954年对棉花实行统购,对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对经营棉布的商贩进行整顿、限制。全县棉商202户,转入农业的57户,继续经营的145户。
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全县纳入各种改造形式的私商2974人,占私商总数的92.6%。过渡形式有:一、过渡到国营、供销社为正式职工的429人,其中公私合营1处6人。二、过渡到合作商店、饭店的41处168人,其中合作商店26处90人;合作饭店14处55人,服务业合作社1处23人。三、代购代销的889人。四、自负盈亏的合作小组209个1488人。全县仅有238人自营。
1958年对私营商业实行大过渡,大部分转入人民公社经营或合并到供销社,合作商店改为国营商店。1959年底全县私营商业只剩326人。1961年经“调整”,恢复了合作商店,恢复和安排个体商业1104户,分属15个行业。其中百货业124户,杂货业178户。1964年全县个体商业扩大到1556户,1780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的思潮影响,大部分个体商贩被迫停业,少数商贩由明转暗,经营零星小商品,1978年有证商贩只有499户。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提倡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政策,鼓励个体商业发展,1980年全县个体商业恢复发展到1966户,“开放、搞活”的政策进一步落实,全县掀起经商热,个体商业得到迅速发展。1990年个体商业增到11211户,比1980年增长4.7倍,从业人员19562人,个体商业社会商品零售额占总额的12.3%。1995年个体商业21820处,比1990年翻了一番,从业人员61775人,比1990年增加98%,其中个体批发1500处,从业人员6750人,个体零售17715处,从业人员45463人,个体饮食业2605处,从业人员9562人。个体商业零售额占全县销售总额的41%。
第一节 私营商业
在清光绪以前,莒地商业只有肩挑手提的集市摊贩。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有黄县一家商人来莒城南关置地建起当铺。随后潍县、博山、昌乐、安丘等地的商人来莒州,办起了布庄、运庄、钱庄、油漆、药材等商店。他们资金充裕,经营得法,商品迎时,获利丰厚。在他们的引导下,当地富豪争相开设店铺,做起买卖。至1928年县城商店达154家,其中外地商号50家。城里设店有108家(外地商店39家),主要分布在南门里和东门里,是最繁荣的商业闹区。四关店铺以南关最多,南北大街两侧有店铺35座(外地商店12座)。东关有商号7座,北关4座。莒城商业到了鼎盛时期。当时出名的恒兴、广兴、居仁堂、同泰、广裕、同成功、裕成祥、兴昌、豫昌、益香斋十大商号,除5家外地商号,其它均是当地富豪名流所经营。如汀沟于经武的“同成福”、“同成功”;于疆辰、孙明为主要股东的“居仁堂”,张家围子张绪基的“同泰”等。其他还有小窑管廷宽的“元兴祥”,大店庄英的“农工银行”等。这些商号的股东,不是士绅,即是官宦名流,既是莒城商业经济的支柱,也是莒城经济的把持者。
在商号中,坐商以批发为主,批零兼营,均出钱帖,亦作银付生息。坐商中绸布业18家,以布匹为主,兼营绫罗绸缎。以潍县人居多,故有潍县庄之称。
杂货坐商39家。“居仁堂”伙计30多人,有内掌柜在各大集镇办理业务,商品采购多系上海、南京、大连、天津等地。经营糕点、酱菜的,多是前店后厂。当时“馥兴园”、“益香斋”两个大酱园,有大缸上千口,生产的什锦咸菜别具风味,远销上海、南京。
运庄19座,收购当地生米、生油、白条猪肉等商品运往青岛、石臼、安东卫等口岸。当时年出口生米1000万公斤左右,生油二、三百万公斤,生猪4万头左右。一般年份从口岸运回洋线约600件,洋布约2000匹,洋火(火柴)约3000箱及其他工业品转手批发,从中获利。
药店有12家,中药出名的有江西人开设的“万春堂”,河南人开设的“承太公”。西药有1923年桑园葛树仁开设的“同仁药房”,安丘人王德一开设的“济生药房”,还有郭家园李福民开设的“民生药房”。
酒店有9家,兼营油坊。屠宰业有9户,从业42人,以护城官庄为首户。其他鞋业、澡塘、照相、海货等一应俱全。没有盐店,历来吃私盐,均由摊贩经营。
随着县城商业的发展和繁荣,带动了各大集镇商业的发展。当时形成了4个商业大镇,即:南有大店、十字路,北有招贤、石埠子。
大店镇,是当时莒县中南部商业大镇。该镇明、清两代官宦多,财丰势大,在本镇和周围集镇设商号120多处,行业齐全。
十字路是当时莒县南部大镇,商业比较兴盛,有大型坐商13家,外地潍县布庄1家。以上两镇,于1941年划归莒南县。
石埠子镇,是当时莒县最北部的商业大镇,全镇有坐商铺号40多家。行业齐全,繁荣兴盛。该镇于1941年划归安丘县。
招贤镇,是当时莒北中部的大镇,民国时期,商业繁荣,有坐商47户,杂货、糕点及饮食摊点72户。原来每逢三、八大集,后改为一、六逢大集,三、八逢小集。既是农副产品的重要集散地,也是生产、生活资料的供应地,对繁荣当地经济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日军侵占招贤后,商号大部倒闭,小贩歇业。全镇惨淡经营的商号仅剩5处。
民国时期,虽经军阀混战,县城各商号在战争的间歇夹缝里艰难经营,但仍见繁荣景象。日寇侵占莒城后,杀人放火,不少商号人亡号倒,如“永泰公”药铺7名店员全部被炸死,店房被夷为平地,所有商号关闭外逃,外地商人携资逃命,城里只剩下几个小型店铺,是莒城商业最凋零的时期。
日伪时期,实行强化政策,除日人设公司外,还大搞汉奸商业。日本人设立隆东公司、复原公司、东大公司、增兴洋行、兴华洋行、有限合作社等6处洋行和公司,大量倾销日货,独霸土特产品收购,还收购银元、铜钱,疯狂进行经济掠夺。当时全城商号41家,其中在南关、东关残存小型民间铺号35家。为适应当时的形势,兴起庞大的跑单帮的商贩队伍,转入各集市进行贩卖,流亡在农村的难民也做起小买卖维持生计。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日本人在县城设的洋行全部没收归公;8月13日省政府发布《关于保持民族工商业的命令》,指出:“中国人民之工厂、商店均予保护,并助其恢复生产,恢复营业,立即召集商人成立商会,安定买卖,暂不收税,迅速调剂粮食、油盐等类日常用品解决人民生活困难。”莒县民主政府认真贯彻省府指示,大力宣传、落实对私营工商业的政策,使大多数倒闭停业的工商业户重新开业。迁到乡下的也回到城里,个体商贩也开始买卖,县城个体商户128户,饮食业103户,超过战前水平,城乡商业初见繁荣。
建国后,为了恢复和发展经济的需要,党和政府认真贯彻扶持私营商业的政策,私营商业发展较快。到1955年全县私营商业3870人,其中纯商业2256人。20世纪50年代初,私营商业商品零售额占总额的70%以上。
1951年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登记,取消一些不需要的行业、对私营工商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限制。
1953年对粮食和食用油进行统购统销,取缔粮商粮贩,同时取缔个体饮食业。
1954年对棉花实行统购,对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对经营棉布的商贩进行整顿、限制。全县棉商202户,转入农业的57户,继续经营的145户。
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全县纳入各种改造形式的私商2974人,占私商总数的92.6%。过渡形式有:一、过渡到国营、供销社为正式职工的429人,其中公私合营1处6人。二、过渡到合作商店、饭店的41处168人,其中合作商店26处90人;合作饭店14处55人,服务业合作社1处23人。三、代购代销的889人。四、自负盈亏的合作小组209个1488人。全县仅有238人自营。
1958年对私营商业实行大过渡,大部分转入人民公社经营或合并到供销社,合作商店改为国营商店。1959年底全县私营商业只剩326人。1961年经“调整”,恢复了合作商店,恢复和安排个体商业1104户,分属15个行业。其中百货业124户,杂货业178户。1964年全县个体商业扩大到1556户,1780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的思潮影响,大部分个体商贩被迫停业,少数商贩由明转暗,经营零星小商品,1978年有证商贩只有499户。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提倡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政策,鼓励个体商业发展,1980年全县个体商业恢复发展到1966户,“开放、搞活”的政策进一步落实,全县掀起经商热,个体商业得到迅速发展。1990年个体商业增到11211户,比1980年增长4.7倍,从业人员19562人,个体商业社会商品零售额占总额的12.3%。1995年个体商业21820处,比1990年翻了一番,从业人员61775人,比1990年增加98%,其中个体批发1500处,从业人员6750人,个体零售17715处,从业人员45463人,个体饮食业2605处,从业人员9562人。个体商业零售额占全县销售总额的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