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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县城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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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城市建设无正式规划。1958年编制县城建设规划,将城市性质确定为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城镇。人口发展规模10万人,11.4平方公里,规模期限:1958-1972年。该规划因受“大跃进”运动和浮夸风的影响,指标过高,不切合实际。1982年,山东省规划设计院受莒县人民政府委托,编制《莒县县城总体规划》,1985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复实施。1990年对原规划区界重新划定,莒县人民政府以莒政函(90)17号文公布。1993年,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莒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新的《莒县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5月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1983年总体规划 规划期限,近期1984-1990年,远期1991-2000年。指导思想是贯彻执行发展小城镇的方针,本着“保护环境,节约土地,造福人民”的原则,把县城建设成一个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安静舒适、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新城镇。根据经济现状,城市性质定为以农副产品加工工业为主的县城。人口发展规模到规划期末为5万人。规划区范围:北到外贸冷冻厂,南到刘家菜园,东到沭河,西至柳青河。面积7.1平方公里。用地规模控制在6.5平方公里。县城发展方向依据地震地质、地势和主导风向,确定向北发展。功能分区:(一)工业,重点发展北工业区,控制发展南工业区;(二)仓库区设在肉联厂北潍(坊)徐(州)路西;(三)城区道路,东西主干道两条(浮来路、振兴路),南北主干道两条(青年路、莒州路)。控制红线均为30米;(四)公共建筑以服务方便为目的,以完善服务设施为重点,进行系统建设。
1990年新定规划区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要求,县城市建设局将新划定规划区界上报,县人民政府以莒政函(90)17号文批复。规划范围:北起潘家屯,南到邹家庄子,东至沭河,西到柳青河。
1993年城市总体规划 规划期限:近期(1993-2000年)、远期(1993-2020年)和远景规划。城市性质为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以发展纺织、食品、建材工业为主的工业城市。人口,近期2000年8-10万人,远期2020年18-20万人。用地发展方向,远期向北、向东发展,远景向西方浮来镇领土组团,面积35平方公里。
城市建设用地 居住用地645.8万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376.6万平方米,工业用地365万平方米,仓储用地203.6万平方米,对外交通用地91.3万平方米,道路广场用地339.3万平方米,绿地220万平方米,特殊用地21.1万平方米,合计2262.7万平方米。
对外交通 烟(台)汕(头)线规划从西外环再向东通过。远期在振兴路西端与西外环路交叉口地段设一长途汽车站。在振兴路东端设一为东部服务的小长途客运站。
工业 集中建设两个相对完整的工业组团,即南部工业组团和西北工业组团。
仓库 大型仓库、中转储运仓库集中建设在南过境路以北,现有小型生活性仓库可继续保留和适当发展。危险品仓库可设置在县城北部。
道路交通 形成“三环一横二纵”的道路网架。“三环”为内环、中环、外环,内环由文心路、城阳路、西环路、故城路形成;中环由东环路、西外环路、南环路、北环路形成;外环由西外环、东外环、北外环、南过境路形成。“一横”以振兴路为东西轴线。“二纵”以青年路、东环路为南北两条轴线。
居住 基本分为三大块:北环路以北至北外环、振兴路以北、北环路以南,另一块为振兴路以南。
公共服务设施 行政办公,近期在文心路段适当集中,远期在振兴路东段和东外环以西集中形成行政办公中心。
给排水 给水,以现有水厂为基础进行改扩建,由现状一级供水改为二级供水,确保水质及用水安全。排水防洪,雨污水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城区内池塘、沟渠严格控制,逐步加以治理。沭河、柳青河城防段,行洪能力分别按百年一遇和50年一遇标准进行加高培厚堤坝,清除河床淤阻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