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核发 1956年,全县马车发展到100余部,为适应交通需要,对马车驾驶员进行分片培训,核发驾驶执照71个。其它机动车驾驶证统一由临沂地区交通监理所对驾驶员培训后,核发驾驶证。1975年后,小拖拉机驾驶员由农机部门培训,县交通监理站考核发证。1977年后,大拖拉机、摩托车驾驶员的培训交县交通监理站培训,临沂地区交通监理所考核发证。汽车驾驶员由地区(市)交通监理部门培训、发证。
驾驶员年审 驾驶员年审检审每年进行一次,与机动车年审同步进行。主要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思想表现、驾驶作风、遵章守纪及身体健康方面检查考核,对合格者,在其驾驶证上盖年审章。检审权限,小拖拉机驾驶员在1975年后,大拖拉机驾驶员在1977年后,由县监理站检审;1989年后,大小农用拖拉机驾驶员委托农机部门检审。汽车、摩托车驾驶员的年审,县交通警察大队配合地区交通警察支队进行。1991年后,对大客车驾驶员实行季审。
驾驶证的吊扣 吊销 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者,视其情节给予吊扣12个月以下或吊销驾驶证的处分(吊扣5个月以上或吊销由地区交通警察支队承办)。吊销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驾驶员的培训1993年2月,经省交通警察总队批准,莒县交警队驾驶培训队正式成立。12月,培训队经省总队根据公安部规定检查评定为三类驾驶培训单位。自同年3月3日,第一批67名学员正式开始,到1996年底,共培训驾驶员13批,共计2920人。
第二节 驾驶员管理
驾驶证核发 1956年,全县马车发展到100余部,为适应交通需要,对马车驾驶员进行分片培训,核发驾驶执照71个。其它机动车驾驶证统一由临沂地区交通监理所对驾驶员培训后,核发驾驶证。1975年后,小拖拉机驾驶员由农机部门培训,县交通监理站考核发证。1977年后,大拖拉机、摩托车驾驶员的培训交县交通监理站培训,临沂地区交通监理所考核发证。汽车驾驶员由地区(市)交通监理部门培训、发证。
驾驶员年审 驾驶员年审检审每年进行一次,与机动车年审同步进行。主要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思想表现、驾驶作风、遵章守纪及身体健康方面检查考核,对合格者,在其驾驶证上盖年审章。检审权限,小拖拉机驾驶员在1975年后,大拖拉机驾驶员在1977年后,由县监理站检审;1989年后,大小农用拖拉机驾驶员委托农机部门检审。汽车、摩托车驾驶员的年审,县交通警察大队配合地区交通警察支队进行。1991年后,对大客车驾驶员实行季审。
驾驶证的吊扣 吊销 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者,视其情节给予吊扣12个月以下或吊销驾驶证的处分(吊扣5个月以上或吊销由地区交通警察支队承办)。吊销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驾驶员的培训1993年2月,经省交通警察总队批准,莒县交警队驾驶培训队正式成立。12月,培训队经省总队根据公安部规定检查评定为三类驾驶培训单位。自同年3月3日,第一批67名学员正式开始,到1996年底,共培训驾驶员13批,共计29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