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车辆管理 资料库:莒县地情库 章节:莒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3/section/1/article/25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3/section/1/article/25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车辆挂牌  1975年之前,各种机动车辆挂牌手续均由临沂地区交通监理所承办。1975-1977年,小拖拉机交县交通监理站办理。1977年之后,除汽车和农用四轮运输车之外,一切机动车辆均交县交通监理站办理。1989年12月,农用大、小拖拉机的挂牌委托给农机部门办理(非农用拖拉机不委托)。1993年,农用四轮车挂牌由日照市交警支队下放到县交警大队办理。
    车辆转籍  移动  变更  建国后,凡机动车由一个辖区迁移到另一个辖区,一般要在3个月内持双方单位证明到所辖监理部门,连同档案一并办理。1959年后,所辖车辆从一个单位迁移到另一个单位,持双方证明信到监理部门办理移动手续。车辆所属单位名称改变或地址迁移时,县监理站和上一级监理部门承担备案手续。
    车辆年审  各种机动车的检审,每年进行一次。对车辆状况的要求是:车容、车貌、各大总成、组合件、制动、灯光要求良好,设备要齐全。对合格的车辆在行车证上签盖年审章。小拖拉机于1975年,大拖拉机于1977年,由县交通监理站会同农机部门检审。1989年之后,农用大小拖拉机委托给农机部门审办。汽车检审,由县交通警察大队配合地区交通警察支队进行。其它车辆均由县交通警察大队检审。1991年后,对大型客车实行季检。1996年5月,根据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要求,车辆年审一律按尾数号进行。
    车辆报废  凡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报废,不准再行驶。报废时,车方写出报告,经检验同意后,将报废车辆送交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公司出具证明,车方持证明到日照市交警车管部门办理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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