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纵贯莒县的沭河两岸,杨家店子河口、官河口、山头渊、水沟泊等处,设小型木船摆渡由来已久,上可追溯到鸦片战争前。其中杨家店子渡口至抗战初期取消,官河口渡口至“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式取消,山头渊、水沟泊渡口则持续到20世纪70年代末。
青峰岭、小仕阳、峤山三大水库建成后,皆设有渡口。
1958年,官河口有木船1只,山头渊有木船1只。1962年前后,全县木船达22只。
1959年,县交通局制订《莒县民间搬运营业暂行规则》,其中,关于沭河渡口乘船价目的规定是:每人每次0.15元;手推空车、地排车每渡1次0.15元,其中携重25公斤以下者不计费;25-50公斤以下,每次收费0.2元;50-200公斤,每次收费0.25元;200公斤以上每次收费0.3元;脚踏车每辆每次0.15元,不计算重量。
1963年春,县交通局对22艘船只,核定吨位及乘客定额,并核发牌照。此时,有8只专门用于渡口摆渡,余者为水库服务。1962年,共渡运货物100余吨,摆渡行人3万余人次。此后,随着公路交通条件的改善,一般不用摆渡。
第三节 渡口
在纵贯莒县的沭河两岸,杨家店子河口、官河口、山头渊、水沟泊等处,设小型木船摆渡由来已久,上可追溯到鸦片战争前。其中杨家店子渡口至抗战初期取消,官河口渡口至“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式取消,山头渊、水沟泊渡口则持续到20世纪70年代末。
青峰岭、小仕阳、峤山三大水库建成后,皆设有渡口。
1958年,官河口有木船1只,山头渊有木船1只。1962年前后,全县木船达22只。
1959年,县交通局制订《莒县民间搬运营业暂行规则》,其中,关于沭河渡口乘船价目的规定是:每人每次0.15元;手推空车、地排车每渡1次0.15元,其中携重25公斤以下者不计费;25-50公斤以下,每次收费0.2元;50-200公斤,每次收费0.25元;200公斤以上每次收费0.3元;脚踏车每辆每次0.15元,不计算重量。
1963年春,县交通局对22艘船只,核定吨位及乘客定额,并核发牌照。此时,有8只专门用于渡口摆渡,余者为水库服务。1962年,共渡运货物100余吨,摆渡行人3万余人次。此后,随着公路交通条件的改善,一般不用摆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