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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委会 《莒县志》修订版说明 《莒县志》修订领导小组 序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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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主 任:解世增
副主任:刘纪廷 戚素芬 张永文 朱孝童 宋宜兆
委 员:鲁赤军 杜华修 钱高泽 杜纪友 葛存信 刘学智 张顺利
戴洪才 杜 甫 杨恒奎 陈常满 张 升 薛俊盈

《莒县志》总纂人员
主 任:宋宜兆
主 编:宋宜兆
副主编:林秀刚 陆京超
编 辑:(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树林 张同旭 陆京超 陈秉祥 宋宜兆 李振洲
林秀刚 段全胜 穆 雯
特邀编辑:石明远
绘 图:薛伯会 刘学智 刘京升 李守志 赵学明 陈 山
主要摄影:马成俊 刘云涛

曾在史志办工作与特聘编撰初稿人员
(排名不分先后)
王君安(主任) 卢彦信(副主任) 陈有志(副主任) 刘 斌
董德玉 战祥征 李培钊 战玉现 黄金德 田洪源 薛彦庆
王景峰 周锡奎 段贻德 马召聚 秦志增 于文瑞 朱文民
苏兆惠 刘明金 马锡禄 窦连生 徐竹森 耿春明 刘维波
林祥彬 王云鸿

《莒县志》修订版说明
中华书局1999年版《莒县志》自出版发行以来,由于需求量大,现已没有库存。为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决定进行修订再版印刷。
这次修订再版,我们本着尊重原著的原则,将原著中明显的错讹作了修订。但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所限,修订版一定还有不尽人意之处,恳请社会各界提出批评意见,以便今后再版予以修订。
莒县地方史志办公室
2016年1月

《莒县志》修订领导小组
组 长:史宗义
副组长:张同旭 陈维华(女)
成 员:孙凤鸣 李红玲(女) 路文慧(女)


志以载道,鉴往知今。
历经十五个寒暑,广征博采,辛勤耕耘,《莒县志》终于在改革、开放继续深化的新潮中问世了。这是全县人民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值得庆贺。出版之际,编者嘱我作序,职责所系,欣然受命,遂感而慨之。
莒县是一块古老瑰丽之地。考古证明,早在新石器时代,人类祖先就在这里劳动、繁衍、生息,并创造出灿烂的莒文化。商时为姑幕国,周为莒子国属地,秦始置为县,西汉初曾为郡,汉文帝二年此地置城阳国,隋又为州,后为州为县数度升降,民国二年改州称县至今。虽时代更替,沧桑巨变,然三千年来,莒名始终未易。千古绵延,文化炳蔚。彪炳于史册的达官显者、文人学士、民族英雄,乃至黎民百姓,可书可传者,不胜枚举。莒地文化遗存丰富,文物胜迹更如群星璀璨,令人感叹。尤其是闻名全国的浮来山峰秀林幽,千年古刹定林寺、天下第一银杏树、刘勰校经楼令中外游人神往。县境东南马髻山,平地拔起,耸翠叠秀,红袄军抗金营垒故址犹存。城北齐长城遗址,为我国仅存的最古老的长城段。境内现存古文化遗址、墓葬(群)一千多处,县博物馆馆藏文物近二万件,其中不少是国内罕见的一级文物。陵阳河遗址出土的牛角形陶号,证明五千年前的莒部落已有严明的纪律和统一的号令,发掘出土的国内罕见的酿酒器具和大口尊上的图象文字,被专家公认为汉字的雏形。几千年来,人们在这里耕耘劳作,创造灿烂而丰硕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新中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扬优良传统,艰苦奋斗,建设新莒县。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莒县更加繁盛,山川披锦,钟灵毓秀,经济腾飞,物阜粮丰。对此,本志皆作了较为详尽的记述。
工作在莒县,我们深爱着这片热土,更爱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淳朴、勤劳、善良的人民。
莒县有修志的优良传统,从明代至民国时期,先后十次修志。前人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今又欣逢盛世,党和政府倡修新志。本届修志采用了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和新的体例,既有继承,又有创新,从内容到形式都是旧志书所无法比拟的。新编《莒县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科学、系统、实事求是地记载了莒县的历史和现状,喜不溢美,恶不泼污。志古,既不苛求,亦不因循。志今,既写成绩,也不回避失误。
县志内容浩繁,资料翔实。洋洋二百余万字,汇成了县情宝库。这座宝库,举凡本县之地理环境、自然资源、建置沿革、人口、民族、经济、文化、军事、科技、政党政权、教育、卫生、文物、方言、民俗、人物等,均条分缕析,“笼百业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堪称本县之“百科资料全书”。“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今《莒县志》出版问世,为政者可以从中探求规律,明兴替,正确决策;专业研究者,可以从中摄取丰富资料以咨考;青少年学生,可以之为师,陶冶情操,学习前人艰苦创业和英勇奋斗的优良传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总之,社会各界读之都不无裨益,都应充分运用志书提供的信息资料,在振兴莒县的事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千滴汗水一行字,万般辛苦一卷书”。如此鸿篇巨制,历届编委和编纂者们耗费了多少心血,难以数计,好在各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终于付梓。但由于历史资料的匮乏,水平所限,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指正。
人民的历史人民写。我们坚信,今后莒县人民一定会谱写出更加壮丽的篇章。
谨以此言权作序。
中共莒县县委书记 刘在德
莒县人民政府县长 解世增
一九九九年六月

凡例
一、《莒县志》的编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按现行行政区域,客观地记述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历史与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二、叙事一般上起1840年,下迄1996年。为了保持史事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部分章节作适当的追溯,大事记自莒国大事起到1997年7月1日。
三、本志坚持事以类从的原则,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设卷、章、节、目4个层次。标明题目,依次统辖。目一级有的未定标题,分若干自然段记述。
四、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表述形式,以志为主,表随文附。全书以概述、大事记冠前,附录殿后,中设专志31卷。卷首一般设无题小序,共159章、620节。
五、传记人物,根据“生不立传”的定规,对已故有影响的人物,分别用传、录形式载入。以本籍人物、正面人物、近现代人物为主,按卒年排列。对影响较大的在世人物,除采用以事系人的方法记入有关章节外,设“人物表”以录入省以上先进模范人物和高级知识分子。
六、采用公元纪年,根据需要括注中国历史纪年。1912年前的月、日仍沿用夏历;文中使用“新中国成立前(后)”,或“建国前(后)”,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文中所谓“解放前(后)”,系指“1944年11月14日全县解放前(后)”。
七、文中涉及地名及历代政权、官职等名称,沿用历史通称;古今地名不一致者,括号内加注今名。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各类数据,均以本县统计资料为准,并使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特殊情况下采用当时实用单位。
九、行文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力求规范、严谨、朴实。文字使用汉字简化字,引用古籍或书写人名时,照原文使用繁体字或异体字。
十、本志资料来源于历史文献、档案及各有关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和社会调查等,经考证核实后载入,文内不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