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组时期 互助组是在自愿互利原则下自由结合起来的劳动组织,土地仍属私有,收入归己,农具公用、公修,贴成色(折旧),耕畜1顶2人工,劳动采取以工换工,人工换畜工,用工找补的办法,公费开支大家均摊。常年互助组设有组长,负责全组的组织领导,设会计员负责记帐;记工及各户工日长短找补。
初级社时期 农民入社后,即成为社员,土地、牲畜、农具等仍为私有,土地入股分红,由集体统一耕种。社员干活,一是实行工分制,一般男劳力每天10分、妇女7分,初级社沿用“死分活记”;二是1953年春推广爱国社“四定”(即质、量、工、时)劳动制度;三是随时记工,记在社员《劳动工日登记簿》上,10天一清,一月公布;四是将全社劳力,根据农活需要,划分若干小组,由社长指定带头人。专业性农活,如菜园、果园、场间等,安排专人或体弱及妇女劳力,后来逐步发展到建立生产队由队长安排农活。对生产工具、粮食、种子、农药等物资的管理,有的分到户贮存,使用时再集中。小农具自备,大农具自我保管,按使用成色补贴,年终付给报酬。
高级社时期 土地归集体所有,耕畜及较大农具折价入社。高级社实行社委会领导下的统一生产计划,根据国家计划,社员的需要和土地、劳力、技术等情况,民主制订。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小段计划。从内容分,有农业生产计划、副业生产计划、农田基本建设计划、劳力使用计划、财务收支计划等。各生产队根据社委会计划,再制订自己的季节计划和小段计划,并组织实施。劳动管理,由生产队执行。高级社对各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四固定”,即分配到生产队的土地、牲畜、农具、劳力固定使用;社委会对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的政策。牲畜集体饲养,固定专人管理,对饲养员实行“四包一奖惩”责任制(即包草料、包质量、包积肥、包工分,管好奖励、管不好处罚)。财务管理:实行全社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帐、钱分管和帐目公开制度,帐目日清月结,每季度向社员公布一次。
人民公社时期 生产管理,初期生产任务由公社统一安排,劳动力由公社统一调配、指挥,高级社初步形成的生产管理制度全部打破,农活不搞定额,劳动不记工分,干活“大呼隆”,工效极低。1959年初,开始落实“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土地、耕畜、农具归生产队所有使用,劳力在生产队进行劳动。作物种植计划由公社根据国家计划分配到各大队、生产队,并要绝对服从,各种作物成片种植,不准种“插花地”,以便于机耕、机播和管理。给社员划出自留地、饲料地(一般占土地面积2-4%),由社员自由种植。1963年后,普遍推行制定年度计划,并推行“一年早知道”,即将每户社员一年应干工日、投肥、现金、粮食分配等明细出来,发到每户,促其积极出工、投肥。对劳动管理,1959年初恢复评工记分,强调男女同工同酬,每个劳力有记工簿,作业组有报工单,生产队会计有劳动工日帐,要三帐相符,一月一上墙公布。从1960年逐步恢复劳动定额,推广三定(定农活、定质量、定工分)责任制。1963年推广“四小”管理制度,即小段计划、小组作业、小段包工定额、小段检查验收。1965年开始推广“大寨记工法”,到“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普遍实行。方法:自报公议,因评工片面强调政治思想好,忽视劳动工效,因此社员产生消极情绪,出现“出工不出力、干活靠日头”和干孬干好一个样的平均主义现象。1972年推广“爱国大队劳动管理经验”。1973年开始推行“两个基本制”:1.基本工日制,定出社员每年向生产队应投工数量,确定办法是,根据男女整、半劳力情况,定出每个劳力每天的劳动“底分”,然后定出每月出勤天数,计算出全年应干工日数,生产队对每个社员基本工日完成情况一月一检查,年终总评;完成好的表扬奖励,完不成的批评。2.基本肥料制,规定社员每年向生产队投肥的数量、质量和报酬。对干部劳动报酬,主要干部实行定工劳动、定工补助;其他干部误工记工,补工总数不得超过全大队总工日(肥料工除外)2%。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时期 1977年后,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试行。1979年先后推行“三统五定一奖”、“四定一奖”;“以产定工、五业平衡、多劳多得、各计奖惩”的劳动管理办法,1981年实行“大包干”后,生产劳动由承包户自由安排。
第一节 劳动管理
互助组时期 互助组是在自愿互利原则下自由结合起来的劳动组织,土地仍属私有,收入归己,农具公用、公修,贴成色(折旧),耕畜1顶2人工,劳动采取以工换工,人工换畜工,用工找补的办法,公费开支大家均摊。常年互助组设有组长,负责全组的组织领导,设会计员负责记帐;记工及各户工日长短找补。
初级社时期 农民入社后,即成为社员,土地、牲畜、农具等仍为私有,土地入股分红,由集体统一耕种。社员干活,一是实行工分制,一般男劳力每天10分、妇女7分,初级社沿用“死分活记”;二是1953年春推广爱国社“四定”(即质、量、工、时)劳动制度;三是随时记工,记在社员《劳动工日登记簿》上,10天一清,一月公布;四是将全社劳力,根据农活需要,划分若干小组,由社长指定带头人。专业性农活,如菜园、果园、场间等,安排专人或体弱及妇女劳力,后来逐步发展到建立生产队由队长安排农活。对生产工具、粮食、种子、农药等物资的管理,有的分到户贮存,使用时再集中。小农具自备,大农具自我保管,按使用成色补贴,年终付给报酬。
高级社时期 土地归集体所有,耕畜及较大农具折价入社。高级社实行社委会领导下的统一生产计划,根据国家计划,社员的需要和土地、劳力、技术等情况,民主制订。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小段计划。从内容分,有农业生产计划、副业生产计划、农田基本建设计划、劳力使用计划、财务收支计划等。各生产队根据社委会计划,再制订自己的季节计划和小段计划,并组织实施。劳动管理,由生产队执行。高级社对各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四固定”,即分配到生产队的土地、牲畜、农具、劳力固定使用;社委会对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的政策。牲畜集体饲养,固定专人管理,对饲养员实行“四包一奖惩”责任制(即包草料、包质量、包积肥、包工分,管好奖励、管不好处罚)。财务管理:实行全社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帐、钱分管和帐目公开制度,帐目日清月结,每季度向社员公布一次。
人民公社时期 生产管理,初期生产任务由公社统一安排,劳动力由公社统一调配、指挥,高级社初步形成的生产管理制度全部打破,农活不搞定额,劳动不记工分,干活“大呼隆”,工效极低。1959年初,开始落实“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土地、耕畜、农具归生产队所有使用,劳力在生产队进行劳动。作物种植计划由公社根据国家计划分配到各大队、生产队,并要绝对服从,各种作物成片种植,不准种“插花地”,以便于机耕、机播和管理。给社员划出自留地、饲料地(一般占土地面积2-4%),由社员自由种植。1963年后,普遍推行制定年度计划,并推行“一年早知道”,即将每户社员一年应干工日、投肥、现金、粮食分配等明细出来,发到每户,促其积极出工、投肥。对劳动管理,1959年初恢复评工记分,强调男女同工同酬,每个劳力有记工簿,作业组有报工单,生产队会计有劳动工日帐,要三帐相符,一月一上墙公布。从1960年逐步恢复劳动定额,推广三定(定农活、定质量、定工分)责任制。1963年推广“四小”管理制度,即小段计划、小组作业、小段包工定额、小段检查验收。1965年开始推广“大寨记工法”,到“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普遍实行。方法:自报公议,因评工片面强调政治思想好,忽视劳动工效,因此社员产生消极情绪,出现“出工不出力、干活靠日头”和干孬干好一个样的平均主义现象。1972年推广“爱国大队劳动管理经验”。1973年开始推行“两个基本制”:1.基本工日制,定出社员每年向生产队应投工数量,确定办法是,根据男女整、半劳力情况,定出每个劳力每天的劳动“底分”,然后定出每月出勤天数,计算出全年应干工日数,生产队对每个社员基本工日完成情况一月一检查,年终总评;完成好的表扬奖励,完不成的批评。2.基本肥料制,规定社员每年向生产队投肥的数量、质量和报酬。对干部劳动报酬,主要干部实行定工劳动、定工补助;其他干部误工记工,补工总数不得超过全大队总工日(肥料工除外)2%。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时期 1977年后,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试行。1979年先后推行“三统五定一奖”、“四定一奖”;“以产定工、五业平衡、多劳多得、各计奖惩”的劳动管理办法,1981年实行“大包干”后,生产劳动由承包户自由安排。